是杂种鬣狗,没错。陆忆风从没亲眼见过这种鬣狗,这不是普通的野兽。
这种鬣狗就像大狼,相比于在坦桑平原和其他冒险地通常出没的,它们被强化过数值,否则哪种鬣狗能轻易地靠后腿站立?
哪种鬣狗就像有手腕似的,会向同伙挥爪子,让它们往前冲?这些是他在远处看到的,靠近了看,它们一定更加凶残。
加图朝血腥之角直线飞奔,毫无疑问,陆忆风也要跟着他。如果他觉得那里安全,他还能跟谁争?
另外,要是他跑到树林里,江琳琳拖着那条腿也跑不过它们——
啊,江琳琳!陆忆风把手放在宙斯之角尾部的金属尖上时,才猛然想起她。
江琳琳在她身后大约十五米的地方,拖着伤腿用尽最大力气向前跑着,可鬣狗正在一步步向她逼近。
陆忆风立刻跳了下去,接应上前抓过她手里的弓,同时从她箭筒里抽出一支箭,朝狗群射了过去。一只鬣狗倒下了,可是其他的仍紧追不舍。
陆忆风朝血腥之角的顶端挥手,“快跑,快跑!”
江琳琳知道他说得对,在地面,他们俩他一个也保护不了。她开始向上爬,手脚并用。
血腥之角和他们收获猎杀对象时的战利品盒子很相像,银色的表面没棱没缝,根本抓不住。经过一天的暴晒,血腥之角的金属表面把她的手烫坏了。
加图侧身卧在宙斯之角的最顶端,那里离地足有六米高。他解下了头盔,一边在宙斯之角的边缘呕吐,一边喘着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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