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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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怎么了?”路易斯走了两步后发现林雀没跟上,回头问他。
林雀还站在那路口,把眼神从里耶尔走远的背影上收回,半嘲讽的说道,“你啊,你知不知道在别人眼里,你就是个金山羊。”
“啊?什么羊?”路易斯离得远,没听清楚,跨了两步走回林雀身边,攀着他的小胳膊问他,“我感觉你好像不大喜欢里耶尔?”
“......”林雀刚说出口就后悔了,他是个恶魔,他干嘛犯好心提醒路易斯这个,反正人也没听懂,在路易斯眼里,可能这世界上所有生物都可爱的闪闪发亮吧,想到这里林雀就很烦,扒拉开路易斯的手,岔开话题,“不是有新想法了吗,说说。”
路易斯被扒拉到一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又把手攀回去了,“我想建一个大家都可以逃避人生的地方,嗯,回头要去首都的学院看看有没有什么参考书。”
“...什么意思?”林雀掏了掏耳朵,实属没明白。
“嗯,就是我发现,其实很多时候,单把人治好了是没有用的,很多人没有地方可以去,被困在一个很狭小的屋子里,就像,嗯,就像...唉,我也说不好,我只是有这样的想法,当然,要在见过国王之后了,啊说不定,国王能知道怎么做,”路易斯话说到一半思路开始跑偏,舒展开的眉头又发愁,“或者国王根本不在乎,唉。”
林雀想了半天,说,“你这是想抗议吗?”
“没有吧,”路易斯一边拉着林雀的胳膊一边走,“其实事情很简单啊,我光治好索拉娅没用的,她呆在红房子里,总会受伤,总有一天我来不及救她,就跟之前的所有人一样,所以治好索拉娅以后,还要带她逃到安全的地方才行,就是不会再受伤,却能靠自己的手和脚生活的地方。”
“......”林雀没吭声,就安静地被他拉着走。
“我想了很久,发现世界上是没有这样的地方的,嗯,没有也没关系,建一个就好了嘛!”路易斯掏出之前林雀给他的那张地图,比划道,“最好离海近一点,我跟海妖关系好啊,嗯,离水之都不能太近,但是也不要太远,我看看,森之都的东边好像什么都没有呢,越过森林就是大海,我觉得那里就很好,建一个小村庄,或者小城市,大家既可以去海里捞鱼,也可以去森林里打猎。”
“那光明骑士团来打你们,你们要怎么办?”林雀觉得这事不成,路易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嗯,”路易斯不吭声了,低着头想了很久,最后艰难的说,“反正大家也不...不旅游,只要低调一点,不让人发现那里有了新的村庄就好了吧?”
“一年两年可以,十年二十年呢?”林雀有点不耐烦,心中无名火起。
“倒是再想办法啦,大家可以一起想办法...”路易斯有点心虚,所以他才要去首都查资料啊,希望蒙特可以带他去学院里。
“大家?哪来的大家,你太小看人类了,等他们聚集在一起,同样的事情还是会发生的。”林雀只想让路易斯打消这个念头。
路易斯被一连串打击的有点生气,也顾不上逻辑了,反驳说,“不会的,都逃到新生活的话,还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呢?”
林雀阴阳怪气的笑了两声,嘲讽说,“哈哈,那可真是有太多了,平均主义是管不住贪婪之心的,你到最后只会发现人类烂透了。”
“是吗,人类烂透了是吗,”路易斯站住了,林雀走了两步发现路易斯没跟上就回头看他,路易斯看着林雀的脸,真想扔一个苹果砸在他鼻子上,“你别以为你是恶魔就很了不起!”
“你别以为你是天使就很了不起!”林雀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能跟人吵起来。
“我是人,”路易斯浑然不觉自己的肉体遮不住那泄露的白光,瞪着俩黄眼睛,“我也烂透了!”
那白光,林雀总是能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他,多看他一会儿自己的眼睛都发烫,他用力量总是没轻没重,烤焦了林雀好几次头发,就算这样,林雀也没多说过一个字。
倒是他,还要搞什么城,操的哪辈子闲心?
两个人就这样在熙熙攘攘的贫民窟对视,一个不服输,一个不听劝,路易斯的头发比岩石镇那会儿长长了一些,微微及肩,迎着风飞起一两搓。
再说这些也没有意义,林雀转头就走,他不想在这时候说些什么过头的话来。
路易斯见林雀走了,硬是没有跟上去,但恐慌却从脚跟直扑上后背来,他有些着急,但林雀脚步没停,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人群中。
“......”路易斯气成翻车鱼了。
他站在原地等了很久,林雀也没有回来的迹象,他不禁灰心的想,这下他以后就要一个人了。
去首都不也是为了...为了救到他一点点吗,路易斯想起阿莫尔的红眼睛,国家的名字对阿莫尔如此重要,那从未建成过的小村庄对自己而言也是同意样重要的啊!
就算真的不可能,不行就不行啊,我做会儿白日梦还碍事了,路易斯越想越生气,然后被人拍了后背。
“林...”路易斯回头后发现是里耶尔,“呃,怎么了?”
里耶尔笑的毫无阴霾,豪爽的样子充满欺骗性,“远远就听到你们吵架,怎么,是有什么话没谈拢?”
“啊,就是,就是去首都的事情。”路易斯下意识的没说实话,他也知道自己有时候说的话很不被人接受,他不想再跟里耶尔争论这个了。
“哦哦!林雀小哥是着急去首都吧,是不是有什么急事?”里耶尔揽住路易斯的肩膀,“我有相熟的商队,如果林雀小哥着急的话,其实可以明天跟着商队走,这样你可以等他回来不是吗?”
“......”路易斯眨眨眼,“我也想去首都的,我还没去过首都呢,想去看看。”
“那确实,大地之都啊,非常繁华,主城的路上都铺的是彩色的石子路,非常漂亮。”里耶尔的试探消散的毫无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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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字了,是时候吵一架了
林雀:就算离着20米开外也能看到灯泡路易斯(路易斯本人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