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手,指缝紧紧扣着指缝,像是代替我们预先交合。
-----正文-----
露水很讨厌下雨天。
她找了一份难得体面的工作,坐一个半小时公交车到步行街的奶茶店卖奶茶。下雨天的客流量变少,这关系到店里小时工的收入,坐公交车时旁人的雨伞也会弄湿她的鞋和裤腿。她讨厌那种人挤人时湿漉漉的裤腿和伞也贴在一起的感觉——问题是没有人喜欢这种感觉吧?我猜的。
她也讨厌晴天。因为太阳很毒,而我们开不起空调。
但我想不上班时她是喜欢下雨天的。我们坐在楼道口的台阶上抽烟,家属院的排水不好,积雨很快就没过了我们穿着人字拖的脚面。露水的脚趾在脏兮兮的水里扭来扭去,红色的指甲油掉得斑驳。她手里攥着打火机,她永远是掌控打火机的人,因为点火的人决定可不可以接着抽下一支烟。她把滑落的卷发别在耳后,低着头看积水中触感像是烂泥的落叶,她问我说:“下雨的时候,蚂蚁都去哪儿了呢?”
我不知道,我从没有考虑过这种问题。她慢慢地吐着烟,白色的烟缠缠绵绵,使她近在咫尺的脸也模糊不清起来。那些灰有的落在她的膝盖上,还有些溅落在我们挨在一起的胳膊上,火星烫的我头皮一麻,心跟着猛抽,有种大口呼吸似的快感。
“我们就像是那些蚂蚁,可以在晴天时相聚,只要一下雨,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她说着,在鞋底儿上按灭烟头,“你说,下雨天适合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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