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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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城离程森的家有八百多公里。
他天生不是读书那块料,早早辍学在家,卖卖家里种的菜,或者在镇上开车送货,养活自己和奶奶。
除了街坊邻居三不五时拿结婚的事打趣他,生活还算乐呵。
可奶奶年岁长了,毛病也多了起来,腿疼起来要拄拐走路,前些日子还得了胆囊炎。
看病买药是一大笔花费,程森看着长长的医药单子,第一次担忧起他们祖孙以后的事。
恰逢村里什么人的远亲包工头来挑人头,说是要去大城市做工挣钱。
那人跨一黑色手包,腰上一串钥匙,走起来叮铃响,脖子上大金链子,坠得他脖子前倾,他大腹便便,有成功人士的地中海发型,派头十足。
程森马上二十一了,个子一直压着村里同龄的一头长,这几年体力活干得多,晒得皮肤深麦色,练出一身邦硬腱子肉。
薄唇高鼻大个单眼皮,拾掇拾掇也是个干净立整小伙子,要不是家里太贫困又拖个年老体弱的奶奶,肯定有媒婆上门的。
包工头一眼相中,说是马上就要启程,程森回家,马不停蹄地忙活,一天时间,给他奶奶盘出两根拐杖,蒸出两锅馒头。
拐杖靠墙放好,起身就能拿到,馒头放邻居的冰箱里,程森执意给平时互相帮衬的邻居吴大娘手里塞500块钱,让她费心照看下奶奶。
做好这些,当晚,他跟奶奶躺炕上,一遍遍用心嘱咐奶奶。
“奶,我是去城里挣大钱,你自己在家好好的,有事找吴大娘给我打电话。”
“钱你还记得吧,在老地方,最后一个炕洞下那个红色的鞋盒里。”
“想吃什么就买,买斤肉才花多少钱。”
“别人给你打电话说我的事,你千万别信,我每周都会给你打电话。”
奶奶当然也不想他走,可整天苟在这小村庄里没什么出息,他出去看看走走,长了本事,回来别人高看一眼,孙媳妇说不定就有着落了。
她哎哎的一句句答应着,眼泪顺着皱纹的沟壑往下淌。
第二天一早,奶奶拄着新拐出来送他,程森一步三回头,嘴里说着快回去,别送了,声音一声比一声哽住。
风刮过,村头的杨树刷啦啦,渐渐盖过两人的声音,程森最后一次回头,奶奶矮胖的身影不见了,他只看到杨树葱绿的树梢。
去大城市要坐火车,那种老旧的绿皮火车,过道挤,座位也挤,厕所又窄又有尿臊味儿,程森第一次坐,却一点都没被堪忧的环境破坏心情。
靠着窗,身边飞快掠过后退的农舍和麦田,他嘴上哼着歌,一心幻想大展宏图的城市打拼生活。
可现实骨感得吓人。
蜷了十几个小时后,到中巴上继续蜷着,接车的司机看着凶巴巴的,连领头的那个,也换了副与在村里时截然不同的冷冰冰的样子。
程森心里犯嘀咕,可还是跟着队伍老老实实点名上车。
关上车门,中巴渐渐驶出人群密集的火车站,周围的路灯和行人越发稀少,路况越来越差,时间是凌晨,这边天气好像不如村里好,天上没几颗星星,连月亮都时不时捉迷藏,他只觉得前路漆黑一片。
程森的心在狂跳,右眼也是。
他不迷信,但是没来由的惶恐。
车子停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车灯两束,一束被吞进黑夜中,一束照亮一方土墙大院。
挂在墙头上的白炽灯,幽幽如鬼火般亮着,铁锈的门上,有像榔头一般大的锁头,上面绕着铁链子,绕好几圈,比起住人的地方,这里更像锁人用的。
引擎声停了,四周零星响起几声蝉鸣,除此之外,便只剩偶尔刮来的风声和周遭同伴耗子盗洞似的低声交谈。
车外有人喊着下车,程森在前排,佯装收拾东西磨磨蹭蹭了好一会儿,排在下车的队尾,他微低着头,眼睛不停打转,偷偷眯眼环视车外四周。
下车来,院门那里站个门神,挨个收手机和行李,不止他一人蹊跷,前头有人好奇打听收手机的原因,领头支支吾吾避重就轻,小眼里精光一闪,院里并排涌出几个大汉,不着痕迹地把他们围了起来。
程森警觉地,心跳到了嗓子眼。
初来乍到,他决定迷信一次。
其他人还拿不定主意,他早已脚尖朝外,选好了跑的方向。
眼看着要到他了,他提一口气,瞅准时机,猛擂一把身旁跨立而站的大汉,撒丫子就跑。
行李有棉被衣服洗脸盆,跑时间长了,拖慢了倒腾奔命的两条腿,身后的脚步声在逼近,他当机立断,咬咬牙,扔下了奶奶为他亲手收拾的行李。
头也不回地钻进无垠黑暗中。
直到肾上腺素的效用消失,身后已听不到追逐的叫骂,他才迟钝地感觉咽痛唇干。
他滑动喉结,舔舔嘴唇,眼睛发直,慢下来,却不敢停,继续沿着黑幕下唯一发出微弱光亮的河水走。
不知走了多久,河道越走越宽阔,万物褪去黑色,渐渐有了轮廓,高低错落的房子,白墙黑瓦,甚至还有几分色彩,隐约瞥见了绿树红花。
天亮了,程森累极了,双腿灌铅打不直,被河边那架长椅拦住去路,他腾挪不开,头重脚轻地,索性就那么直直栽进长椅中,昏睡过去。
再次醒过来,他面朝蓝天白云,眼前是快垂到自己眼皮上的翠绿柳叶,有人用手把他拨去一边,视野内代替出现一张巴掌大的脸。
最开始只有个轮廓,一双大眼,瞳仁深黑地不住眨,红嘴唇儿,上唇坠颗唇珠,动来动去,说什么,程森听不真切。
他定定神,闭眼再睁开,迟钝的感官慢慢活络,他看清那人秀气的眉和窄深双眼皮,纤白脖子上有颗葫芦籽。
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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