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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十分钟内第二次打开小红书,闺蜜又给我分享了十条新内容。
我一一点开批阅,内容全是小狗,黄白黑的长毛,嘴巴稍微有点尖,眼睛又亮又圆,看起来特别聪明,并且没坏心思。
闺蜜说:怎么办,发喜疯了。
我随手塞了一片苏打饼干在嘴里嚼,噼里啪啦打字嘲笑她。她前两天跑去代遛了一只比她还重的阿拉斯加,回来就说绝不再起养狗的念头。这才几天呢,又忘了。
闺蜜嘴硬:小喜不一样,人家一看就是香香小狗。
好吧,我承认,喜乐蒂确实长了一副香香的样子。
闺蜜其人,三分钟热度够烧掉一片草原,半个小时之后汇报战果:已确认苏州有一家喜乐蒂狗咖,并准备订去苏州的车票。
我用力翻白眼,舔掉嘴角的饼干屑,捏着纸擦擦指尖,骂她:你有病啊,看个狗还要跨市。
闺蜜委屈:那怎么办嘛,我又不知道谁家里有小喜可以给我撸。
我说:周锦家有。
闺蜜疯了,连发三条,全是“啊啊啊啊啊啊啊”,然后问我周锦是谁,为什么有这种人脉都不和姐妹分享,我们真的做不了朋友了绝交吧绝交前请务必把周锦的联系方式给我。
她老骂我记性差,说我是鱼脑子,我看她才是。她都不记得周锦是谁了。
周锦是我前男友。
我照实告诉她,并且提醒:咱们一起打过游戏的。
闺蜜沉默了半分钟。
然后锲而不舍:给我联系方式。
我如实相告:真没有。
分手是我提的,可畅快了,踹了他我乐呵三天,忙不迭删了微信QQ并且清空聊天记录,以前我们俩还互关了抖音,但由于短视频严重影响本人期末复习,我直接把账号注销了。
而且我还换过手机。
总之是清理得干干净净。
闺蜜不信,苦苦哀求:宝宝求你了,你快看视频,小喜多可爱啊,难道你不想摸吗?我把它带出来,你也可以摸的呀。
好吧,我承认,我唯一后悔的事情是没撸到他家的狗就把他踹掉了。这件事令我耿耿于怀好几年。
我说:我好像无意中发现过他的小红书。
都怪“可能认识的人”这个啥比功能,幸好我已经给关了。还得怪他自己笨,所有社交账号都用同一个名字,还和我是同一个IP。
虽然他的主页空空如也,但我就知道是他。
记住了吗,我苦口婆心提点,狡兔三窟,为了不被逮到,社交平台的昵称坚决不能一样,最好全是乱码,而且要关掉定位和通讯录权限,务必杜绝一切被扒出真实身份的可能。
闺蜜都那么求我了,我肯定很心软的啦,顺手点开推荐好友,翻了三遍,没翻到。
真是出鬼了。
我又拿着昵称去搜,结果少说上万同名,翻得我手都酸了也没找到。
我不甘心地看了看剩下来的数量,凭人力是翻不出来了,于是只能宣告落败,跟闺蜜承认错误,说周锦好像学聪明了,他给推荐关了。
闺蜜咬牙恨得一晚上没睡着,我也是。
到凌晨朦朦胧胧浅眠,做梦都是毛茸茸的小狗味,还有湿漉漉的小狗眼睛,湿漉漉的小狗舌头。
一睁眼,我家猫顶着一张叔叔脸,趴在床头居高临下审视我。
没狗猫也行,我伸手想抱他,手还没碰到毛,他一甩尾巴,扭着大屁股一摇一晃地走了。
最近三天,我从来没成功抱着他超过三秒。
有时候真恨自己当初养这个破猫,真是毫无体验感。
我给闺蜜发消息:你去问问我们高中的男的,说不定有认识他的,找他们要联系方式不就好了吗?
这小破城市丁点大,同龄人基本都有点什么亲戚朋友关系,简直是“六人定律”的铁证,想找个人不是易如反掌。
我和周锦是高中同学,前后桌,一个小组的。我们那一窝五个人,分在一个组里,三女两男,简直把教室最后角落当成淫窝,天天上课不听讲,偷偷在下面啃吮指原味鸡,肉香飘得半个班都是——校门口就有一家肯德基,零花钱全扔那儿了。
闺蜜和我是初中同学,高中我们俩没在一所学校,很可惜,她没机会和我一起堕落。我们绞尽脑汁,找了个初中和我们同班,高中又和我同校的男生打听消息。结果人家说,不认识。
又辗转问了两个,还说不认识。
闺蜜咋舌,说你这前男友真够神秘的哈。我哂笑,读书时他确实不招摇,要不我后来也不能看上他。当年高中里所有出名的男的都被我私下起过外号,当然我是鱼,全给忘了,就记得隔壁班有个吊b吊b的男的,瘦得像麻杆,脑袋烫个卷梳中分,常年用枫叶图案的篮球袜包住校服裤脚,我叫他“x中拖把棍”。
总之我嘴很贱。也许周锦当年就是被我的嘴贱吸引了。
我正色,像牧师念新婚誓词一样问闺蜜:你真的这么爱小喜?
闺蜜严肃答:Yes I Do.
好吧。
于是我飞速去找我的小学同学兼高中校友同时也是周锦的初中同学兼高中校友,目前仍时不时一起出来吃饭趁机痛骂贱人的另一位好朋友,讨要周锦的微信号。
我还特地强调:姐,只要微信号,别给我推名片,能看出来。
朋友诧异:这是怎么个意思啊?
我老实说:没摸到他家狗,我不甘心。
朋友发来一个捂嘴笑的表情,说,懂了。然后爽快地截了图发给我。
好家伙,还是那个昵称啊。
我谨慎地确认:姐,帮我看看他家狗还在吗?我看不见他朋友圈。
朋友说:放心吧,在呢,三天前还发了。
她真好,直接把视频发来了。
视频里的小喜脑袋上沾了一个毛团团,一直甩不掉,周锦拿着手机拍狗,声音里的笑意掩都掩不住,又低又好听。
他露出一只修长白净的手,说“豆豆快过来,我帮你弄。”
小喜懵懵的,转了两圈把脑袋送进他手心,他呼噜了两把,手指陷进狗狗松软的毛发里,只露出修剪得圆润干净的指甲盖。
然后再屈起指节,轻轻帮小喜把毛团团摘掉。
三年没再听过这个声音,我承认我有点恍惚了。
怎么说呢,就是那种有点鼻酸的感觉。其实我们鬼混都是高一时候的事情了,高二分班,我选了文科史政,另一个男生选了理,忘了是哪两个小科,他们三个选了史地。
我是鱼脑子嘛,根本记不住东西的,只记得我下午来学校,座位上放着一块吮指原味鸡,都是三角或者旁肋,然后午自习我一边做数学题一边偷偷啃,不知道数学老师批卷子的时候有没有闻到味哦。
还有以前我们那一窝人都爱生病,基本人手标配“穿心莲内酯滴丸”,这药很神,但是巨苦,后来我们不生病也买,因为可以偷偷下到别人的水杯里骗人喝掉。不过这种当大家一般上过一次就不会再上了,但是周锦总被我坑。他都用的透明水杯,而且说实话,那个药丸碾碎了也不怎么好溶,黄色的糖衣很明显,但他还是老被我坑。
笨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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