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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哪能不挨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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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高处走,谁也别束缚着谁。”

-----正文-----

陈矶贝死了。

嫌疑犯是沈措。

沈措在白未果的床上被前妻秦藻打来的电话吵醒。她告诉他警察正在找他,因为他的秘书陈矶贝被人发现曝尸家中,身体都烂了。手机铃声是个稚嫩甜美的女童声音,重复唱着“我有一个好爸爸”。那是沈措六岁的女儿,秦尔妃。

“只有这时候我觉得你像个好人。”白未果穿着白色丝绒睡衣,一把乌黑浓密的头发散在胸前,踩着Hello Kitty的拖鞋踢踢踏踏地走进房间。她说,“平日里的你根本就是个衣冠禽兽,冷血动物。”

“别夸我。”沈措动作迅速地穿起衬衣,扣着扣子的修长十指在胸前敏捷地移动。他对着镜子里那个英俊男人微微一笑,“我会脸红的。”

白未果是一所民办大学的大二学生,沈措大学室友的妹妹。她长有小巧精致的圆脸,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咧开嘴就能看到两颗圆圆的兔牙——但这丝毫不影响她那甜起来能腻死人的笑容。校园里的她斜刘海、马尾辫,习惯在夏天踩一双纤根凉鞋穿一身白棉长裙,清水芙蓉一般楚楚动人,迷得全校男生都神魂颠倒。

没人相信她正扮演着情妇的角色,对方是一个比自己大出十来岁的男人。

就像没人相信,真的会有那么愚蠢的飞蛾,一头栽进火的怀抱。

“这女的简直就是个神经病。”白未果知道陈矶贝是沈措的秘书,因为一再“性骚扰”老板,最近刚被强制“主动离职”。她忿忿地嚷,“搞什么?!居然真的自杀!”

“你能不能告诉我,”沈措抬手刮了一下女孩翘翘的鼻尖,“一个人怎么用电话线把自己勒死呢?”

“沈措,该不会……”白未果的粉嫩面孔现出惊惶之色,她倒退一步,有点结巴地问,“该不会……真的是你杀了她?”

沈措竖起食指,放在自己浮起一丝笑意的嘴唇上,轻轻“嘘”了一声。

开门走了。

•••

沈措开了一家名为“视爵设计”的设计公司,雇了一群老外分析国际流行趋势,自己则兼任老板与设计师。搞设计算作半路出家,沈措大学念的专业是播音主持,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声音不粗不细,恰到好处的慵懒随意,不说话的时候雌性生物已经扛受不住,一开口连男的都得阵亡。若说年届不惑的男人最具成熟魅力,三十六岁的沈措离这份成熟魅力还差那么几年,但如果不是终日衣冠鲜楚西装革履,其实他看上去完全就是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平行欧化的双眼皮下,一双又大又干净的眼睛。长而分明的睫毛投下一片深邃的阴影,常常显得眼睛的主人有种令人怦然动心的落落寡欢。

‎‍‌‎同‌‍‎人‌‍‎‎说话之时,他永远不浓不淡嘴角含笑,十分认真地与对方四目相视,带着刻意放电的嫌疑。

这个男人是不折不扣的视觉动物,天生爱慕所有女性,在“审美”这两个字上犯有严重的“沙文主义”错误。所谓“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深知老板心意的HR所招的员工清一色的俊男美女。但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只吃窝边草的兔子遇了狼后撒不开腿儿跑。所以沈措给自己和下属下了条严令,禁止在办公室里乱搞‍‎男‌‎‍‍女‎‌‌‎‍关系。

在警方看来,沈措确实是最后一个见到陈矶贝的人。

当时这个女人正寻死觅活地要与他“摊牌”。

“很晚了。”沈措对自己的秘书说。

“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那次我们参加一年一度的时尚节开幕派对,派对结束的时候你醉得不轻,一直靠在我身上。后来我只能把你带回了家里,要知道那是我第一次带男人回家……你说喜欢我做的醒酒汤,你还说如果我不是你的员工而你又没结婚,一定会考虑娶我的……”漂亮女人散着头发、光着脚,从身后抱住了自己所爱慕的男人,带着哭腔地说,“我不是真的要告你,我只是吓唬你……我辞职了,而你离婚了,一切都很好,不是么?”

“你也说了,我醉得不轻。”那一夜根本无事发生,沈措酒量不好,胃更不好,没喝几杯就不省人事了。可就是这样,对方依然会错了意。他拿开女人紧箍着自己的手,头也不回地就要走,“真的很晚了。”

“沈措,你别后悔!你走!你他妈今晚上要是敢走,我就死给你看!”

沈措掉转过身,将笑容从脸上敛干净,一双全无情感的眼睛笔直注视着这个交织着一脸爱慕与疯狂的女人。然后他扯断身旁的一根电话线,在两只手上缠绕了几圈,目光扫向她的修长脖颈,“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小儿科,陈矶贝当场哑口无言。

商场情场一概游刃有余,比这大得多的阵仗也应付得得心应手。所以他神清气爽地走了。走得比思想还远。

•••

负责这个案子的张昱昊是个刚毕业到警队的年轻人,理了个精干的平头,皮肤黝黑,目光炯亮。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跟红小兵勇斗土豪劣绅似的,一见这种视法律如儿戏的老油子就忍不住要发火。审讯室里,他冷着脸打量着身前的男人,语气生硬地说:“我们调查出,她曾扬言要告你‘性骚扰’。”

“男未婚,女未嫁。”明明被骚扰的是自己,但沈措依然笑得优雅而温和,“你情我愿的肢体接触是成年人从暧昧期进入正式恋爱的必备手段,如果你不懂,不妨回去问问你爸,问问他结婚前有没有‘性骚扰’过你妈。”

“你未婚?”张昱昊翻了翻手里的一叠资料,冷冷哼了一声。

“抱歉,口误。”沈措扬起手,戒指摘除后的无名指烙着一道浅浅的痕迹,“我单身。”

“你说她是你的助理,跟你的关系又处于暧昧阶段,为什么她死了,你却不难过?”

“同志,我很难过。”驾轻就熟于用音色的转换和音调的顿挫来煽动情感,沈措微微扬起下巴眯起眼睛,微笑着说,“何止难过,简直如丧考妣,悲恸欲绝。”

“悲恸欲绝?你为什么不哭?”

“不哭就该枪毙吗?”沈措不慌不忙。

“你的第一任妻子莫名失踪了,为什么?”

“这你要问她。如果——”沈措盯着张昱昊的脸,嘴角挑出一个名为“我很遗憾”的笑容,“如果你能找到她。”

沈措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叫作林南音。二人是中戏同学,爱得山无棱天地合,不顾父母的阻挠与反对,还没毕业就忙不迭地去登了记。然而婚后不过三个月,林南音突然一声不吭地离家出走,从此如同扁舟飘于茫茫人海,音讯全无了。林家人不依不饶,一口咬定是沈措杀妻之后毁尸灭迹。甚至林南音当时刚升上初中的弟弟为了姐姐的失踪还闹过一回自杀,一刀剁向手腕,险些切下自己的手掌。因为林家势力不小,这案子一度闹得满城风雨,可最后因为没有确凿证据,只能不了了之了。

张昱昊恼怒于这人的油腔滑调让自己理屈词穷,想揪起他的领子,甚至想往他那双又大又忧郁的眼睛里灌风油精。不幸的是马队长在外面咳了一声:“小张,你出来一下。”

走到询问室门外,马队长告诉他,市长秘书要见一见这个沈措。

“马队,这不符合程序吧?”张昱昊鼓腮瞪眼,一本正经地回答。

“那个林秘书……据说跟孟市长的儿子关系不一般……”马队长慈蔼地拍了拍这个小年轻的肩膀,掉过头去的瞬间嘴里悄声嘀咕,“愣头青。”

不一会儿,那位“林秘书”就走进了询问室。

二十六岁的年纪就做了市长秘书,看来来头的确不小。沈措听见左右都叫他“林秘书”,带着一脸近乎谄媚的客气。

“林秘书,水。”

“谢谢。”眼睛清澈,鼻梁细挺,嘴唇略薄,下巴的轮廓清晰收敛。头发带点天生的淡黄,不长不短,发质看上去很柔软。和沈措那种弹眼落睛的英俊不同,这个林秘书的好看很干净,说话的声音很好听,看上去也很有教养。他坐在沈措面前,十指交错,两只手肘平放着支撑在桌上。他一直用一种平视的、似笑非笑的眼光打量着眼前的人。

在这么狭小封闭的空间里,这个男人的脸仍然如同一泓水银般明亮。

时间依然在走。两个人彼此对视着。不说话。

莫名的口干舌燥,沈措心里念叨着空调不给力,室温有点高了。

站在门边冷眼旁观的张昱昊,鼻子里嗤嗤地呼着粗气。

“我们……见过?”无声的僵持与对峙,最后还是沈措先开了口。

“何止见过,”那个好看得要死的林秘书一脸玩性正浓,模仿着他刚才的口吻,“简直一见倾心,念念不忘。”

“……你是?”沈措伸手松了松领带,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黏腻的窒息感,如同融化了的糖果一般。

空调真的调得有点高。

“我是……”对方的笑意更深了。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恣意相视,浑然望不见底。

接着他倾身而来,无限向他靠近,他轻轻地、一字一顿地说,“林北声。”

•••

沈措被迫在公安局里磨蹭了大几个小时,出来之后天都黑了。想起老友谭帅把自个儿的狼窝安在了附近,决定赏他个脸,跑去喝一杯。

华灯初上,时间卡了个不早不晚,良善之辈多已倦鸟归巢,蛰伏的夜生物却还未醒转过来。

“你小子成精了,完全逆生长。”谭帅与沈措就读于同一所大学,只不过比他小上一届。但现在的他看上去比沈措沧桑了不少,那份俊朗邪气,无不昭示着他是个有故事的男人,可以迷倒一群小姑娘。“来,秀一段儿。”谭帅扬手冲自己新招募的乐队打了个响指,“都给我上心点儿!这可是我死党,当年我俩珠联璧合,一起叱咤校园的。”

几个打扮得奇形怪状的乐队成员开始表演。一时间乐声震耳,射灯炫彩,纸醉金迷。

“谭帅啊,这位帅哥怎么称呼?”乐队的主唱Nuno是个中葡混血美男,皮相过人至极。得了谭帅的召唤走了过来,伴着一阵浓烈的香水味道,亲昵地把手搭向了他的肩膀。

“沈哥,沈总,沈老板,”谭帅满脸得意之情,手舞足蹈,挺亢奋地补充道,“沈大腕儿。”

“叫名字吧,沈措。”

“一人儿来的,怎么不叫上白未果?”见对方伸手去摸手机,谭帅顾自嚷嚷开了,“别叫她别叫她!别瞧这丫头喷香诱人跟刚出炉似的,死坏!上回当着一群漂亮妞的面儿,她开口就叫我‘叔’……”

“改明儿教育她,”沈措微微一笑,将手机归位,“这差着辈儿呢。”

“这儿的生意始终不温不火,你兄弟入不敷出,日子苦啊——”刻意拖了个京剧的腔儿,谭帅勾起嘴角,冲老友邪邪一笑,“要不你让白未果带她几个女同学来我这里垫个场?只坐台不出台,别的人我按天算,白未果我给她提成。”他伸出三个手指头。

“你和她商量,我没意见。”沈措全无所谓地笑了笑。

“你不吃醋?不反对?来我这‘觅食儿’的人,十个里有八个比你沈老板有钱,白未果这种娇滴滴的小女生,进得来没准回不去。”

“人往高处走,谁也别束缚着谁。”读书那会儿,沈措的冷淡与薄情便是出了名的。可偏偏这么些年来,一直有那么多不信邪不怕死的雌性动物前赴后继自投罗网。他就像那低调奢华冷气十足的奢侈品店,不拒不迎半遮半掩,依然引人趋之若鹜。

“要不……还是让你公司里的女职员来吧,权当兼职外快——你他妈招人只看脸啊,一个个穿上比基尼就能竞选港姐……”

“这不行。”沈措一向公私分明,脸上的笑容倒是温和随意,但拒绝之意斩钉截铁。

遇见沈措之前,谭帅一直觉得爹妈给自己取的这个名字实在太有先见之明。麦色皮肤,微微有点驼峰的高耸鼻梁,大眼睛薄嘴唇,活脱脱一个吴彦祖。谭帅小时候入选过少体院,打过一阵子羽毛球,电臀‎‌‌‎‍美‌‎‍腿‎‌‎此翘彼长,身材好得不像话,所以每回酣畅淋漓的运动过后,他都会故意脱下背心秀一秀腹肌,引得全校女生鬼哭狼嚎。

那天谭帅照例在一群女生的围观下打球,也照例在打完球后脱衣秀肌肉——倘若现在一面镜子从天而降置于这人眼前,他一定会爱上自己。

谭帅啊谭帅,你果然名符其实!

出人意料的,他没听见一声尖叫。

女生们鸦雀无声。时间仿佛静止了几秒。

他看见一个男生笑意靥靥地走了过来。他甚至都没看见全校男生的梦中情人林南音。

谭帅知道了,既生瑜何生亮,遇见沈措将是自己完‎‌‍‎‍美‌‎‌‍人‎‌生中唯一的败笔。

鬼使神差一般,出手一歪,篮球直接砸向了林南音。幸而沈措眼明手快一个潇洒展臂,将球牢牢截在了自己手中。

“一起打球?”谭帅跑上去问。

“不了,谢谢。”比三分线还远一些,沈措举手投篮,姿势十分标准,篮球应声入网。

“不敢?”谭帅暗呼在心:好潇洒的动作。

“不会。”沈措眼含微笑,彬彬有礼。

谭帅至今记得当时当刻的沈措,那双咫尺相对却分明写着“离我远一点,我对活人过敏”的眼睛。

虽说一山不容二虎,不过缘分何其奇妙,臭味相投的这段友谊也就此诞生了。打从那日英雄救美,沈措与谭帅同时对表演系的林南音一见钟情,两人相约公平竞争,最后谭帅输得大方,沈措成功抱得了‎‌‍‎‍美‌‎‌‍人‎‌归。然而他们的一众朋友都不看好这段感情,林南音刁蛮任性,沈措冷漠疏离,再加上二人悬殊的家庭背景,怎么都不可能修成正果。可惜沈林二人几度分合,依然你浓我浓,跌破了所有好事之徒的眼镜。比起沈措的重“质”不重“量”,谭帅就是赤裸裸的下半身动物,在“情有独钟”这点上严重先天不足,无论‍‎男‌‎‍‍女‎‌‌‎‍,一概把到手就推倒。

如果说谭帅是形渣,沈措就是不折不扣的神渣——譬如悼词与情诗,表面大相径庭,其本质却是异曲同工的谎话连篇。

•••

酒吧里,谭帅对老友说:“我是该祝贺你再一次成功脱罪呢,还是再一次恢复单身?”看见沈措在吧台边上坐下后,就从衬衣口袋里取出一副眼镜,架上了他那又直又挺的鼻梁,谭帅又大惊小怪地嚷起来,“你……不是吧?!”一个劈手摘下沈措的眼镜,看了看,居然还不是年轻人喜欢的那种挺潮的彩框,而是老年人常用的那种土到渣的棕金玳瑁。

“平光的。”沈措把眼镜拿回来,重新戴上,“避邪。”

“哎哟,”谭帅一脸活见鬼的表情,“怎么,大名鼎鼎的party animal离了婚反而从良了?”

“年纪大了。”沈措笑了笑,开口要了两瓶啤酒。

后来有个颇具慧眼的美女识出了那躲于眼镜之后的明珠,走上前来搭讪示好。沈措简单而礼貌地一笑,举起了空空的左手,说:“戒指忘戴了。”

待前来搭讪的美女悻悻而归,谭帅搡了一把沈措,低声说:“你看那妞,正得没话说,估摸搁我们中戏都是校花了……”

沈措朝谭帅目光示意的方向看了一眼,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他用眼梢指了指窝在角落里埋头发短信的另一个:“这个。”

“嘿!你小子的审美能力刁得一如既往啊。”一种不得不服的悻然之色爬上谭帅的双眼。他对那个角落里的美女啧啧称赞半晌,忽然跟想起什么似的问,“你说,她漂亮还是白未果漂亮?“

沈措又回头看了一眼角落里那个女生,仰头灌口啤酒:“不分上下。”

“英雄所见略同。”谭帅露出一个无比赞同及玩味的表情,接着问,“那,她漂亮还是秦藻漂亮?”

再灌一口啤酒,沈措说:“秦藻。”

“林南音呢?”

反应过来的沈措大笑,“你小子阴我。”顿了顿,说,“说起这个……先前在公安局,我碰见南音的弟弟了。”

“那小子啊,”都是大学同学,由于沈林二人的恋爱关系也没少去林家蹭饭,谭帅自然见过林北声。“据说因为林南音的失踪精神出了问题,后来不得不送出国治疗去了。”十三岁少年那个削瘦矮小甚至隐隐约约表露敌意的模样马上浮现于脑海之中,他接着问,“小时候是个闷包,长得不男不女,瘦不拉叽的。现在还那德性?”

“挺高,挺爷们的,认不出了。”沈措停了好半晌,突然一笑,似自言自语地轻轻说,“比姐姐漂亮。”

谭帅狠狠一愣,接着仰天抽了口气,“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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