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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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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身处许平君被害的当天?”

-----正文-----

找到燕行比他们想象中要容易许多,让燕行和他们合作却比想象中艰难很多。

原先张皓明以为燕行是出于谨慎的原因才向他们隐瞒了自己和霍家的关系,毕竟这个时代的人都还沉浸在巫蛊之祸的阴影之下,没有任何大家族愿意在明面上承认自己和巫祝之流有着过密的联系,也没有巫祝想被过度牵扯进这些朝堂上风云诡谲的动荡之中。

但等张皓明把那封信交到燕行手里之后,他才发现原来燕行是真的和霍成君不熟——或者说,暂时和霍成君不熟。

“这是写给我的信,但早到了二十五年。”燕行看完信后的神色没有半点变化,“你们来错了时间。”

“阁下似乎并不对此信所提及之事感到意外。”刘病已从刚才起就一直用审慎的目光观察着燕行,似乎是不相信眼前这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的姑娘竟然能在日后凭一己之力掀起这样大的风浪。

燕行笑了笑,示意张皓明把那铃铛递给她:“对你们来说或许现在发生的一切已经超出了你们理解的范围,但我见过比这更离奇千倍的事情。”

张皓明将信将疑把铃铛递过去,这铃铛原本只是普通模样的小铃铛,甚至是个哑的残次品,张皓明一直搞不懂其中有什么玄机。没想到它只是一触到她手掌,竟然就叮铃铃地响了起来,简直像是被触发了什么机关似的。

“我从未接触过这个铃铛,它却在我手心里变得鲜活。”她说,“我从未见过你们,但你们却预言了我接下来二十五年的人生。”

燕行讲话总是带了些高深莫测的意味,张皓明一时不知如何应答,只能求助地看向刘病已。刘病已大概也是从没见过这样讲话的人,沉默了半天还是决定用直截了当的方式表达态度,他躬身施了一礼,郑重说道:“信中求助之事,万望阁下出手相助。”

燕行那钩子一样能看穿人心的眼睛又重新回到刘病已的脸上,原本是褐色的瞳孔此刻竟然泛出了一丝金光,在她暗色皮肤的衬托下显出一丝诡异而神秘的光芒。她又一次开口了,但仍然说着不着边际的话:“你与我有着相似的过去,二十多年前那一场无妄之灾带走了你的家人,也带走了许多我的族人,很多人都死了,但你奇迹般活了下来。你是被巫神眷顾的孩子。”

刘病已苦笑了一声:“原来独活也算是一种眷顾。”

“可你不是独活,对吗。”燕行说,“你这一生都不断遇到着好人,他们对你不计回报的真挚和善良在你身上留下了痕迹。你是皇族后裔中鲜少明白和体会过爱之含义的人,这是一份神赐的礼物,作为你年幼遭难的补偿。它贯穿了你的一生,并且还会持续地通过你的血脉传递下去。不久的将来,你的后人会留下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传说——贵为天子的男人宁可割下自己尊贵的袖袍,也不愿意惊扰爱人的午梦。”

“我的子民只会将这样的故事当作亡国寓言。”刘病已说。

“你身处的时代还不足以理解爱之珍贵,或许在非常久远的未来,这样的故事仍然不会得到应有的尊重。”燕行说,“但你已知道这不是错的,爱从来不是毁灭一个王朝的缘由,无知、守旧和傲慢才是。”

刘病已沉思片刻,说道:“我不明白这与我所求之事有何关联。”

“我是巫神的使者,你是被巫神眷顾的孩子,我自然会帮你。”燕行笑了笑,她的声音忽然变得苍老异常,“我知道你想要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局,但是在那之前,你还有一些路要走。”

“阁下什么意思?”张皓明忍不住插嘴。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因为自己被有意无意排斥出了这场对话而心有不悦,以至于他的语气也比他预想中听起来更为生硬了一些。他知道他的男朋友很特别。刘病已是巫蛊之祸的唯一幸存者,是从牢狱里走出来的天子。他是被神眷顾的孩子,所有传奇和冒险的故事都理所当然围绕他一个人展开,但张皓明也不愿意做这故事里那个“可有可无的随机路人”。他上辈子听了太多这样的话,这一世他好不容易兜兜转转能和他的爱人并肩而行,结果突然冒出了一个女巫,又妄图把这变成刘病已的个人传奇。

燕行像是能看穿他的心事似的,她转头看了张皓明一眼,但却没有回答他提出的问题,而是说了一句高深莫测的话:“别担心,你是他要走这条路的理由。”

说完这句话,她就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钥匙形状的铜制饰品,连带着手心的铃铛一起交到了张皓明手上:“巫神的力量指引我与你们相遇,就让它的力量带领你们走向剩下的路,再会了。”

钥匙和铃铛被交到他手上的一瞬间,原本喧闹的街上忽然无端地升起了一场浓得看不清人影的大雾,张皓明下意识拽紧了刘病已的手腕,人来人往的声音像是一瞬间被拽得遥远,等到街上的景致再恢复清明时,燕行已经不见人影,大街上空无一人,而张贴在街边的告示也改了落款——本始三年。

张皓明愣愣松开刘病已的手,十分不确定地转头问道:“她刚刚说什么?再会?”

***

张皓明已经放弃去思考“在短短几分钟时间里被一阵雾从本始元年带到本始三年”这件事的逻辑性,从他在大街上随机捡到他两千年前的男朋友开始,他的生活就再也没有逻辑性可言。

一旦放弃了逻辑来理解他所处的现状,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很多——无论刚才发生的是什么,他们都需要第二次找到燕行。

“本始……三年?”刘病已似乎刚刚从自己的思绪里钻出来,他望着身边明显穿着和他们不同季节衣物的来往行人,表情中流露出一丝困惑。

冬末春初的寒意还残留在清晨的余露中,张皓明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我们这一次还需要偷衣服吗?”

刘病已掂了掂抓在手上的钱袋,向他摇了摇头:“我们身上的物件均无变动。”

张皓明摊开手掌看了看燕行塞给自己的铃铛和钥匙,又确认了装着柔君灵魂的瓷瓶也稳稳挂在他的脖子上,终于有了些落地的实感。他掸了掸衣服上的露珠,说道:“走吧,找燕行。”

***

此时身处时空另一头的木易昀感到十分不知所措。

距离霍成君说完那一通不清不楚的话直挺挺倒在地板上已经过去了一整天,这一整天里他唯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把这个人从地板挪到了沙发上,然后在看到他的两个好兄弟被一阵魔雾带到本始三年的时候情绪崩溃,试图用暴力摇晃唤醒霍成君——当然结果是徒劳的。

他本来有着一日三餐一天八小时睡眠的标准健康生活模式,现在他吃不下、睡不好、连他此生挚爱的互联网都让他提不起半点兴趣。出了这么大的岔子,他却只能做个孤独的旁观者,每天像白雪公主的后妈一样魔怔地盯着面镜子自言自语。他的大脑现在就是一台高速运转不知疲惫的机器,现在看似状态全开,其实都是在超前消耗着他的神智,等到保险丝因为承受不了程序运行过载的热度,他怀疑自己就会像霍成君一样直挺挺倒下变成一具毫无感情的植物人。

问题就在于他不能变成植物人,因为他是这三个人最后的希望。

更让他焦虑等级直线攀升的是,他发现自己手上这面镜子正在缓慢地被黑色侵蚀。他甚至都不敢去深思这个现象背后隐藏着的可能性——是霍成君的阵法出了问题?还是他的两个好兄弟遇到了危险?又或者这只是一个无比正常的副作用?

思前想后,他只能拿起手机,给他信任的人里面唯一一个对玄学略有涉略的人打了电话。

“冯乔,想来西安旅游吗?机票你哥报销。”

几个小时后,冯乔拎着旅行箱风尘仆仆出现在他面前。

***

张皓明虽然非常轻松地说出了找燕行这三个字,但其实他的内心是很没底的。这个能呼风唤雨预言古今的女巫随便给他手里塞了个铜钥匙和破铃铛就消失在迷雾里,却完全没有告诉他应该具体怎么样找到这段旅程的终点。刘病已却仿佛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一直神情严峻地盯着来往路人的模样,仿佛只要这样盯着看线索就会从人群里自动蹿出来一样。

“我觉得她给我们这把钥匙很古怪。”张皓明决定转移他的注意力,无论刘病已在想什么,他们现在都有更紧要的事情去担心。“你能认出这是哪里的钥匙吗。”他又补充了一句。

刘病已的目光终于从人群中收了回来,他瞥了一眼张皓明手心的铜钥匙,很快又变得心不在焉起来:“似乎是用来锁门的常见式样。”

“你在想什么。”张皓明顺着他飘忽不定的目光往空无一人的街道望去,却始终一无所获。

“许平君。”刘病已说出三个字。

张皓明感到自己的心微微揪了一下,许平君死在本始三年,这成为刘病已长久以来的心病,他或许没有人们传说中那样对自己的发妻情深一片,但也不代表着他不会为自己孩子母亲的死感到伤痛。

而张皓明没有任何立场去介意这件事。

他始终爱着刘病已身上这始终没被皇权斗争磨灭的人性余光,但有时他又宁可刘病已是人们想象中那个精于算计的冷面帝王。爱上一个无情的人总胜过爱上一个多情的人,因为你永远也没法知道他的温柔会平均地分配给几个人。

现在他们又回到了这个熟悉的旧场景里,刘病已站在这里惦记着他被不幸毒死的发妻,张皓明立刻被打回了进退两难的尴尬立场。他心有不甘,他无可奈何,毕竟你不能和一段既定存在的历史争风吃醋。

“好吧。”张皓明低着头说。情感上他想要在这里吻他的天子男友,把种种关于单一配偶、忠贞不二、独占欲的‌‎‎‍‍现‌‍‍代‍‌‍‎‎二元感情观都灌进他的脑子里,他想做个极端又尖刻的情人,自私地把刘病已所有关于别人的或快乐或温馨的回忆都抹去,只留下他们两个人相处的点滴。但他张了张嘴,反复咀嚼了几千遍的情绪吐出口就只剩两个字:“好吧。”

刘病已终于回过神来,他先是困惑了几秒,接着竟然意外地流露出了愠怒的神色。

“你在想什么?!”同样的问题从刘病已嘴里说出来多了几分气势汹汹的质问,张皓明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生气,明明应该生气的是自己才对。

“我……”张皓明一时语塞,像是被抓住偷糖的小孩一样恼羞成怒起来,“你说我能想什么!”

接着刘病已就拽过他的领子吻了他,在公元前七十一年空无一人的长安街道上,像他前世无数次幻想的那样——无所顾忌地吻他,无比确定地吻他。这个吻就像一个用力的拥抱,一个无声的宣告,唇与舌共同运作的艺术,不需要动用到声带的安抚,顷刻之间就将他先前满腹的不安和恐惧不动声色化去了。

“好了好了。我错了。”张皓明推了他一把,拉开一点距离,“这不是一天一夜没睡,人就容易胡思乱想。你也知道我们‌‎‎‍‍现‌‍‍代‍‌‍‎‎人,心肠比较狭隘,不太喜欢听现男友怀念前女友。”

刘病已似乎是很满意于这个“现男友”的定位,他放开张皓明,认真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本始三年的初春,在公主出生那日长安城起了同样的大雾,同一日许后就被霍氏派女医下毒谋害。我在想为何燕行口中的巫神要带我们来到这一天。”

刘病已的话在他脑子里像无意义的音符一样来来回回盘旋了几遍,片刻之后,张皓明忽然反应过来:“等等,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身处许平君被害的当天?”

刘病已点头。

“那你还有空在这里磨磨蹭蹭地亲嘴!?”张皓明急匆匆推了刘病已一把,拔腿就往长安城中最高的那个建筑群方向跑去,“去救人啊!”

刘病已被他这一百八十度的骤然转变吓了一跳,愣了一秒,很快就反应过来,他追上前去一把拽过张皓明的手,说道:“皇后在长定宫,走这里,是近路。”

***

身负监视重任的木易昀却无心观察镜子中这些突生的变故,因为他正忙于和冯乔解释为什么她一向自诩清高正直不与俗人同流合污的表哥会和一个看起来完全失去意识的年轻女孩同处一室,这女孩身边还放了一碗十分可疑的鸡汤。

“木易昀,我对你真的很失望!”冯乔拎着箱子把睡到神智不清的霍成君给严严实实挡在了身后,“我说你怎么支支吾吾不肯告诉我你在西安干什么,原来就是干这种鸡鸣狗盗的事情。”

天大一口锅扣下来,木易昀简直是满腹冤屈无处诉说,他以一种喝诀别酒的壮烈姿态抓起桌上那碗已经凉透的鸡汤一口气喝下去,无比悲愤地说道:“我现在压力很大,历史的进程和三个人的命都扛在你哥一个人肩上了,你再多说一句,你哥我真的要自尽明志了。”

冯乔和木易昀一起长大,对于对方的性格再了解不过,她知道这个表哥虽然向来是一副神神叨叨的书呆样子,但关键时刻还是靠谱的,从没见他因为什么事情崩溃成这样。冯乔直觉他一定是遇上了大事。凭借最后一点残存的‎‌‎兄‍‍‎‌妹‍‍‎‌情谊,她好歹算是暂时压住了自己的满腔疑虑,勉强找了条椅子坐下来准备听木易昀的坦白。就在这时,她注意到了霍成君手上的戒指。

一般来说,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手上戴着这么大一个玉戒指已经显得有些突兀,更突兀的是这枚戒指还攀附着黑色的花纹,在光线下徐徐流转,就像两条缠绕在圆中心无限循环流动的小溪。冯乔虽然不懂巫术,但她和木易昀一样,对奇门怪事有着天然的热情,她的朋友遍布各个地下偏门领域,其中不乏有以研究各时代巫术为兴趣的怪咖,所以她只一眼就认出了这东西的作用。

“这是法器?”她指着那个戒指问木易昀,“你绑来一个女巫?”

木易昀愁苦的面容终于多了一丝希望的光芒,他抽抽鼻子,说道:“我真的没有绑架她。”然后,他补充了一句:“而且,她的身份比女巫更复杂一点。”

***

这一边的张皓明心情也有些复杂。虽然他一拍胸脯豪气冲天地说着要去救人,但毕竟许平君之死是汉朝历史上最知名的谋杀案之一,所以等到他冷静下来一想,他就觉得他们两个人顶着这样两张脸冒冒失失往宫里闯的举动实在是太过于莽撞。能不能进得去是一个问题,进宫以后万一不幸撞上了任何一个认识他们的人,改变了历史进程,那可就不是作几次法摔几面镜子能解决的问题了。

然而等到他想起这些的时候他们已经蹲在了进宫的马车里。这就是刘病已口中的近路——每天清晨都有运送货物的马车从宫外向宫内运送生活必需品,刘病已拿了块从张家摸来的腰牌冲那几个看守马车的人天花乱坠地忽悠了一番,非常轻易地就征用到了其中一辆去往皇后宫中的马车。

眼看着哒哒的马蹄已经跨过了宫门,再反思他们这次贸然的营救活动是不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已经为时太晚。思虑再三之后,张皓明扯了扯刘病已,小声说道:“我们现在要拯救一个无辜的皇后,但是不能改变一个王朝的历史进程,我觉得我们有点冒失。”

“现在倒想起冒失了,方才一鼓作气跑得追都追不上,还当是你想出了什么好主意呢。”刘病已哭笑不得地看他。

“这不是救人心切吗。”张皓明嘀咕了一句,探头往外看一眼,手心也有些冒汗。甘泉宫是皇室休闲度假的居所,平时鲜有人至,因为皇后生产前需要避开众人静养,所以才挪到了甘泉宫的长定宫。封建父权制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存在一些十分反人类的落后思维,比如说生产会被看作是可能带来不详之事的血光灾祸,因此男人们对这事都是能避则避,连丈夫本人都被禁止与产妇见面。在‌‎‎‍‍现‌‍‍代‍‌‍‎‎环境里成长的张皓明自然是没有这方面的迷信,刘病已也在半年的‌‎‎‍‍现‌‍‍代‍‌‍‎‎影视熏陶下足以做到不被这些迷信旧俗所困扰,但这也不能改变他们两个作为男人不应该突兀出现在一个公元前女性限定场合里的事实。

“我们扮成货郎最多通过第一道门,到不了皇后的产房。”张皓明说,“两个陌生男人进这种地方是要被打死的。”

“不如你我换女装混入宫妇之中。”刘病已认真建议道。

张皓明眯起眼脑补一下,然后坚决地摇了摇头:“我们太高了,骨架子一看就不是女人。”

“或者宦官。”刘病已斟酌一下,摸摸自己的下巴,“正好剃了的胡须还未长出来太多,掩人耳目应该没有问题。”

“好主意,就是不知道上哪里去找宦官的衣服。”张皓明点点头。马车已经渐渐慢了下来,甘泉宫这个地方他只在前世还是阳都侯的时候跟着皇室来过一次,对他来说基本上等于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场所。而刘病已虽然来过的次数比他要多,但身为天子起居都有人伺候,恐怕也很少有心去关心伺候他的那些人平时都在哪里起居。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刘病已闻言一扯马嘴上挂着的缰绳将马车停下,然后拽着他跳下车,熟门熟路就往一条小道拐去。

刘病已像是感觉到了他的疑惑,头也不回地对他解释道:“你走之后,入夜总是心神不定,所以常一个人出来走走,不自觉就将宫里的大小居所都摸熟了。有时心血来潮躲在角落看着下人们吵闹拌嘴,也能寻到些年少在民间生活的烟火气。”

张皓明一时无言,只能更用力地攥住刘病已的手。刘病已拉着他东走西拐,很快就拐进了一处宦官的居所,此时宦官大多都已经早早出门去为宫中一天的日常运转做准备,居所里空无一人。张皓明正暗自庆幸他们挑了个好时候,刘病已却站在门口低声咒骂了一句,神情有些挫败。张皓明凑上前一看,原来是门上锁了。

“是我发的俸禄少了?还是他们私下在这屋子里存了什么收贿来的宝贝?连卧居之所都锁这么严实。”刘病已咬牙切齿地瞪着横兀在他与目标之间的那把锁,看样子很想把门直接踹开。

张皓明看了也有点发愁,平时见古装剧里那些飞檐走壁的大侠一个个都自带开锁技巧,拿一根铁丝就能在皇宫里来去自如,但真的遇上这种情况,他除了把锁砸开也确实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正在掂量着院子里的石头哪一块够份量,胸口却莫名地传来一阵隐痛——不是那种比喻意义上的胸口发痛,而是字面意义上的痛——此时此刻他的胸口就像是突然被塞进了一把自燃的火柴,冷不丁地烫他一下,惹得他吃痛地呻吟一声,下意识伸手将刚才揣在胸口的东西都一股脑丢了出来。刘病已被他这举动吓了一跳,正欲上前关心,突然看见地上那把燕行给他们的铜钥匙,脸色顿时有了细微的变化。

“你不会觉得是用在这里的吧?那也太夸张了。”张皓明已经缓过劲来,看到刘病已的表情就将他的想法猜了个大概。

“试试无妨。”刘病已是个实践派,二话不说抓起铜钥匙就塞了进去,几秒之后,那门锁的内部竟然真的传来了清脆的一声咔哒。

见鬼。张皓明暗骂一声,然后和刘病已对视一眼,一齐踏进了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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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人道主义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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