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魏哥是我们这条街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准确来说,是这条街上的孩子里赫赫有名的人物。
当然魏哥本人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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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魏哥是我们这条街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准确来说,是这条街上的孩子里赫赫有名的人物。
当然魏哥本人并不是个孩子;我并不知道他具体有多大,不过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他是个很好玩的人,会搬个板凳坐在一边看我们玩游戏并提供指导,打玻璃珠滚铁圈,没有玩不好的,也总能从各种渠道搜集到新的公仔书借我们看。从三四岁的小不点到十几岁的中学生,全都喜欢他。在他搬进来的第二个月,西关上下的孩子就全部成为了他忠实的拥趸。不过原因各有不同,男孩子是喜欢他带着玩,女孩子们大多不过只因他说话有趣又长得好看。我就听到过我姊姊与她的朋友们议论过:“魏哥好靓仔,点解仲未结婚?”
他白天的工作是老师,在中学教外文。我上中学时,他教的班级就在我的楼下。有时候在校园里遇到他,我们故意板起脸来一板一眼地叫“魏老师好”,他就很配合地也把手往背后一背矜持地点点头,擦肩而过,像是某种心照不宣的游戏。我们私下里猜测,魏哥解放前说不定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因为他讲外语字正腔圆,一定是留过洋的。
我使用了措辞“白天”,这是因为,他在晚上还有另一份工作,那就是在天光墟摆摊。
这是个他并没有刻意隐瞒的秘密,如果清晨起得早,偶尔还会碰到他收摊回来,挎着一个布包。这更加使我们确信他是个“前少爷”,因为天光墟上的东西都是不能在明面上拿出来的。他要是想卖些不太好拿出来的值钱东西,自然只能去鬼市。我当时十几岁,正是想象力天马行空的年纪,忍不住要构想一些资本主义落难少爷忍辱偷生的故事,并且试图在他本人身上寻找各种蛛丝马迹。
二
魏哥大名叫魏无羡。平时很少听人这么叫他,我们叫他魏哥,我们的父母叫他小魏,街上遇到的他的熟人,大多叫他魏老师。如果有小孩叫他魏叔叔,他就一定要揪着人家的耳朵让他改过口来。我会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有一次看见他的笔记本上写着“魏无羡”,铁划银勾,好像学校发的字帖。这个巴掌大的笔记本他经常带着,揣在口袋里,但我从来没见过他在上面写东西。我问过他这件事情,魏哥听了在我脑门弹了一下道:“你没见过的事情多了!你见过我讲课么?”
我问:“那我能不能去听你讲课?”
魏哥看了看我,抬手又来了一记,随口道:“你什么时候去?逃课么?当心我告诉你们老师!”湖北口音噼里啪啦像放炮。
他说着边笑边伸出手去摸那个笔记本,往口袋里使劲地揣了揣,回身就要走。我颠颠追上去问:“魏哥魏哥!他们都说你讲课讲的特别好。你是不是留过洋?”
魏哥听了停下脚步来,在路旁的台阶上坐下来,笑眯眯道:“你觉得我是不是呢?”
我便跟他并排坐下:“我觉得是。”
“真的想知道?”
“真的!”
他神神秘秘地一笑,站起身对我招招手:“你过来。”
这是我第一次进魏哥家。虽然我们是邻居,但平时我们最多是在门口张望一下罢了,他几乎不会请人进去坐。我进去以后才发现他家实在不适合被称作“家”,既不整洁,也不热闹,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柜子全挤在不到十平米的空间里,笔记本、废纸、学生的作业本在桌子上乱七八糟地堆成一堆,绿罩台灯埋在中间,勉强留出一小块写字的平面来。我站在门口踌躇了片刻,见他大大咧咧地把床上的杂物撇到一边,拍了拍床:“坐。”
我只好在他的床上坐下来。魏哥拉开书桌抽屉,先拿出一摞书,又拿出一个盒子,打开来,里面是一块亮晶晶的手表。他把手表递给我:“见过吗?英国的。”
我先是愣愣地看了他一会,半晌才反应过来,小心翼翼地接住,问:“魏哥,你以前真是个少爷啊。”
魏哥大马金刀地往椅子上一坐,把钢笔夹在指尖转得飞起。“少爷倒不算,不过家里还稍微有点钱。”说着他又把那块手表收回去:“别说出去啊。我知道你靠谱才告诉你的。”
我拼命点头,还想再问一句,结果魏哥说:“你是不是应该用你的一个秘密和我交换一下?”
他说得理直气壮,我竟然也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不过我当时那个年纪,整日和同学朋友混在一起,哪来什么秘密可言,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魏哥看我这个样子,扑哧一笑,在我脑袋上拍了一下:“行啦!想不出来别想了,欠着也行。”
秘密会使人被无形地联系在一起,从此以后我和魏哥之间似乎多了一层不为人知的亲切。我收获了窥探魏哥生活的权利,他收获了一个忠实的听众。他讲故事不像讲古先生,讲古先生讲故事是抑扬顿挫的,唯恐你听不明白,而他经常讲着讲着就好像把我忘了一样,与其说是讲话不如叫做呓语。当时我并没有想过他为什么会愿意给我讲这些故事,直到魏无羡这个人已经彻底从我的生活里消失掉以后又过了很久,我才慢慢地理解了他当时的心情。
让我试着来猜测一下:他是从旧时代被推入新时代的人,是余孽与残像,人虽活在此刻,神却留在彼时。他的无处寄托的情感需要一个安全的倾泻口,以便聊以自慰的同时足够自保。而我,只不过是被有幸选中的一个安全的倾听者罢了。
当然十几岁的我想不到这些事情,那时候魏哥口中“纸醉金迷”的资本主义生活对于一个从小一家几口合住在十几平房子里的小孩来说,具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兼能满足我对上一个时代不敢明言的好奇心。因此,我对他深信不疑。
三
这一年的冬天,我第一次亲眼见到天光墟。
原本魏哥是不想带我去的,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松了口。那天晚上我一直睁着眼到家里所有人都睡熟了,就悄悄起了床去找魏哥。他斜斜坐在椅子上等我,房间里开了台灯,灯光打亮他半边身子。
我轻手轻脚地走进去,看见他面前放着他的笔记本和一支崭新的钢笔。他对我招了招手让我坐,说:“还不到时间。”
我在他对面坐下来,问:“你要卖的东西呢?”
他拈起那支钢笔,轻轻摩挲着笔身,不说话。我咋舌道:“你没有什么很值钱的东西卖吗?比如金首饰什么的?”
魏哥听了就乐:“我又不是姑娘家,哪来的金首饰?再说了,这支钢笔也很值钱的,好吗?”
我问:“那你以前就没有相好的女孩子吗?不是说有那种,送簪子当定情信物的吗?”
“你这小子哪听这些乱七八糟的?”他在我头上拍了一下,“真是定情信物,谁会拿去卖?”
我想了想也对,只好闭上嘴。他又拿起那支钢笔,打开盖子给我看:“你看看这个笔尖,金的。你见过金笔吗?没有吧?写字又挺又顺,还不磨损。”说着他又将他的笔记本翻开:“哪,你看。”
我凑上去看,只见里面密密麻麻图文并茂的笔记,龙飞凤舞。我有些难以置信地问:“这是你写的?”
“不是我是谁。”
“那,”我把笔记本合上,指着封面他的名字问,“为什么只有这个这么工整?”
魏哥笑道:“当然是因为这个不是我写的。”
他说着把笔记本收了起来:“这个本是别人送我的。我写字不好看,让他帮我写名字。后来他连这支笔也一块给我了。”
“啊?”我吃惊地问,“他是你朋友?”
“不是。”魏哥抬起头想了想,笑了出来。“他那时候,总是给我摆脸色看。我过生日,死乞白赖跟他要一件礼物,他就给我一个笔记本。我们那时候全都是钱堆里泡大的,谁缺这一个本啊?我就说,你能不能有诚意一点,好歹让我记住这是你送的吧?他就拿了支笔帮我写了名字,然后又把笔拍我手里说‘好好练字’,后来这支笔就成我的了。”
我由衷地说:“魏哥,你以前真讨厌。”
“是吗?”他听了饶有兴趣地追问:“真的吗?他也这么说过我。不过我人缘其实很好的,嘴上说讨厌,其实都喜欢我的。”
他这句话倒是真的。远近邻居,不仅孩子们喜欢他,大人们也没有不对他和颜悦色的。因为他没有结婚,逢年过节,左邻右舍常常叫他来一起吃饭。他平日里,穿灰布中山装,有时候挎一个军绿色的布包,包上一颗红色五角星亮晶晶,与街坊微笑着打招呼,和走在街上的任意一个知识分子没有任何差别,悄无声息地融进这座城市;但是我更愿意相信,在这里如鱼得水的魏无羡是半个魏无羡,还有一半,已经被留在了过去过不来。
魏哥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告诉我:“走吧。”说着将笔记本揣在兜里,将钢笔放进他那个军绿布包的内层。
也不知怎地,白天走过千百次的街巷到了夜里全都不认识了,我只能一路紧紧跟着魏哥,七拐八弯地,忽而就走到了海珠桥下。细看下路两旁已经有不少人或站或坐,打着手电,各自面前散着各种大件小件,花瓶瓷器,字画金玉。魏哥并不看两旁,找了块空地,从包中拿出块布铺平了盘腿坐下来,将那支钢笔放在面前,又对我说:“坐。”
我看看四周,人家面前都是琳琅一片摆得满满当当,只有魏哥面前空荡荡就一支笔,不由有些诧异。但他气定神闲坐在那里,一点不是来卖东西的样子。我挨着他坐下,看着往来的人几乎没有在他面前停留的,不由得小声问:“魏哥,我觉得你这个卖不出去啊。”
魏哥托着下巴望着面前的人:“不急。”
他说不急,我也就只好跟着他一起不急。可能是我东张西望表现得太明显了,魏哥看了我一会说:“你想去玩吗?”
我点点头。魏哥说:“那你去玩吧。反正你身上也没钱可骗。”
没想到,我从这头转到那头,回来天已快亮了,魏哥还坐在那。见我回来,他便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走吧,回去了。”
我吃惊地瞪着他:“这就回去?”
魏哥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这里的规矩,天一亮,不管卖没卖出去,都要走。”说着便把那支钢笔收进布包内层。我说:“那明天我还跟你来!”
魏哥看了我一眼,笑了起来:“你是精力旺盛,我不睡觉的吗?我白天不上班的吗?”看我一脸失望,又笑:“好啦,下次我要来就叫你。”
四
魏哥再来叫我,是一个星期之后。这次我在他旁边坐了一晚上,他的钢笔依然没卖出去。第三次、第四次,一直到我都开始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想卖东西的时候,终于有人在他面前停了下来。
这人是个上了点年纪的老头,短鼻子在眉心皱成一团。老头在他面前蹲下来,拿起钢笔看了看,又拔出笔盖举到眼前细看,低下头来看魏哥:“小伙子,这是你的?”
魏哥一咧嘴:“是我的。”
他又问了一遍:“是你自己的?”
魏哥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些会心的微笑:“您是明白人。这是人家送我的。”
老头竟然在他面前盘腿坐了下来,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来。魏哥掏出一个打火机给他点了,自己也点上一支,两个人相对坐了一会,老头吐出一股烟雾:“没想到能在这遇见他的东西。”
魏哥说:“我也没指望能有人认识呢,结果还真让我碰上了。您老是?”
老头从喉咙里挤出两声近似于咳嗽的笑声,悠悠地说:“我当过一段时间的参谋,受伤了,就退下来了。那几年他们哥俩逢年过节还来看看我……哎,后来兵荒马乱的,就没有消息了。”说着打量了一番魏哥:“我看你,应当是他的朋友吧?”
“差不多吧,从上学就认识了。那时候老师全都喜欢他,都说是好料子,谁能想到最后考去军校了呢。”
老头一只手举着烟,抬着眼望着漆黑的夜空。广州冬天不下雨的时候并不冷,即使是夜里,一件外套也足够;但他整个人都缩了起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放在哪里都是块好料子。在上海的时候,他还是个刚提上来的小子呢,我们开会,他开口就敢唱反调。你看他平时一个字也不愿意多讲,真到了该讲话的时候,没有一句废话的。”
魏哥就笑:“他就是这样的。上学的时候,他头一个月里没主动跟别人讲过一句话!我们那时候还说,这是谁家少爷,架子好大,吓死人!也就是我,那时候皮得不行,才天天去招他。”
他们俩坐在那聊了半夜,临走老头问他想卖多少钱,魏哥将那钢笔拈在手里,低着头笑:“也没想卖,日子还过得去。就是想来碰碰,万一有他的消息呢。”
老头很是感慨地摇了摇头:“我倒是还有几个能联系上的同僚,不过那时候谁都顾及不了别人。他和他哥都是高级军官,家里又有老干部,恐怕都已经撤出去了吧。”
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问魏哥:“你们说的那个人,叫什么呀?读过军校,他是不是解放军?”
魏哥低下头看了我好一会,眼神却慢慢地飘了起来。
他虽然在看着我,但看的并不是我。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前言不搭后语地开口说道:“你要记得,一个人的好或者不好,并不是由他站在哪一边决定的,不是因为他是……敌人,就能断言他是坏人,也不能因为他与你站在同一战线,就认为他是好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魏哥并不是一个爱讲大道理的人,也很少会使用这么严肃的语气。我当时只能揣测是回忆作祟,但是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他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说出这番话,特别是那个措辞,“敌人”。
魏哥说:“我告诉你他的名字吧。他叫蓝忘机。”
五
蓝忘机,是军官,但是却不是共产党的军官。
魏哥讲这段故事的时候,一直在努力地使用各种措辞来避免“国民党”这三个字的出现。其实我知道魏哥自己并不是共产党员,也没有什么入党的意愿,如今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这对他来说也无非是一份有工资拿的工作而已。之所以对这个词讳莫如深,大概只不过是他对他在一个外人面前的全力维护。毕竟,那还是一个小孩们玩游戏都会唱“蒋介石卖国贼”的时期。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听魏哥主动提到过任何有关于这个人的事情,甚至有些避而不谈的意味;然而当他终于开口谈论蓝忘机的时候,语气中却无处不透露着一种熟稔乃至于亲密。我终于问他:“魏哥,他——到底是你什么人?”
魏哥为我的打断吃了一惊,短暂的愣怔之后,脸上流露出一些不自觉的温柔表情。
他轻声说:“他是我的,爱人。”
我本应对这个答案表现出震惊,但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觉得有任何的不妥。或者说,以他的种种表现,不是这个答案反而让人震惊。唯一使我觉得受到冲击的,大概只是他们两个都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魏哥问:“吓到了吗?”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追问道:“那他现在在哪里?”
他靠在窗边,把窗户紧紧地关了一下。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下雨的时候,是格外冷的。湿冷的空气可以从墙和地面无孔不入地钻进来,关窗无非是增加一些心理上的舒适。他盯着从窗缝中渗进来的雨水,想了一会,才说:“可能在台湾吧,不过也可能就在广州。或者,成都、重庆?不知道。四九年,我差一点就和他一起走了。”
“真的吗?那所以呢?你为什么没走?”
他拿出他的笔记本,从皮质书套的内页侧缝中抽出一张火车票给我看。“南京解放了以后,我从武汉坐火车来广州找他,原本是打算从广州再坐飞机到台湾的,路上有一段铁轨被炸毁了,耽搁了好几天。到了广州,才听说国民党又迁到重庆去了。我想,他要走,大概也已经走了。我家那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索性留下来了。”他说着伸手拨了拨台灯,又说:“我觉得,广州这个城市,也很好。”
最后这话是否出自真心,实在无从推断;也许对他来说,任何一个能够安身立命的城市,都可以称之为好;又或者,他心里某处还隐隐地觉得蓝忘机会在这里等他。总之,魏哥依然每周去一次天光墟,他的钢笔依然在那里一摆就是一晚上。而之前那个老头,也没有再来过。后来我想魏哥或许其实并没有寄希望于一支钢笔,他只是需要一个仪式用于凭吊自己,就好像他需要我这样一个安全的听众。
六
这一整个冬天,就在天光墟的一夜一夜中度过。年二十八,我妈让我去叫魏哥一起逛花市,我将脑袋探进门口时,正见他在收拾屋子。
这实在是非常难得一见的景象,因为他的房间永远都是所有东西堆成一堆。
“花市?不去了。你们一家人去逛,我在旁边多奇怪。”
“你真的不去么?太平路的花市,很好看的。”我思考了一下,没有告诉他其实我姊姊和小弟都蛮想同他一起。
“不去了。”魏哥说,“一会睡一觉,晚上再去一趟天光墟。”
“是么?”我有些吃惊,从前要去天光墟,他也不会特意补觉的。
魏哥笑笑:“今年最后一次了。以后,也不一定再去了。我也该努力跨进新时代了。”
我们从花市回来时,我给他带了一枝玉兰花。魏哥接过来的时候很意外,在屋子里四处张望了一圈,最后插在了水杯里。他望着枝桠上毛茸茸的花骨朵,道:“我以前在上海的时候,一到春天,到处都是玉兰花。蓝忘机家里有一棵大玉兰树,那时候小,就喜欢往树上爬,打掉好多花,把他叔叔气坏了。”
说罢,自己又笑了起来:“唉,说了要努力进入新时代的——算了!你今晚还跟我去吗?大过年的,可能没什么人了。”
我忙不迭点头。
半夜跟着他到了海珠桥,果然是没什么人了。他照旧找了地方盘腿坐下来,看着面前稀稀拉拉的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讲话。夜里起了风,显出萧索来。我问他:“魏哥,你以后真的不再来了吗?”
“可能吧。”他说,“不过,谁知道呢,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想起来。”
说罢他拿起那支钢笔,问我:“你知道为什么当时那个阿伯一眼就认出来了吗?你看。”
他将钢笔举起来,我借着月光与暗淡的路灯,依稀能看到笔盖的挂钩上刻着一串字母。他说:“这是他的英文名字。后来我才知道,这支钢笔是他入学时候家里给的,他们本家兄弟都有,最后他的却到了我手上了。我那时候哪知道这些呢,还以为是随便的一支钢笔,就拿着了,谁知道这么重要的东西,他说给我就给我了。这个人!”
他说到这些的时候脸上浮起一层笑意来,但很快就被风吹散了,余下一副默然神色,不知在想些什么。我坐在旁边实在不知怎么开口,只得没话找话地问:“魏哥……三十你来我家吃饭吗?多个人,热闹些。”
“……嗯?”他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回过神来,愣了一下才回答:“啊,好啊。那我明天该出去买点东西。”然后将手中的钢笔放下,自顾自地笑了两声,伸了个懒腰,又恢复了平时的神态。
我们在年二十八的天光墟坐到了天色将明,魏哥终于站起了身。我回身弯腰帮他把那块垫在屁股底下的布叠起来,忽然听见背后传来脚步声。我转过身,看见一个和魏哥年龄差不多的男人正站在他身后几步的地方,穿着一件已经洗得有点垮的白衬衫,但是依然整洁。他开口叫了一声:“魏婴。”
魏哥半蹲在地上背对着他,定住了一样,保持这个姿势好一会才站起身来,紧接着大概是起得太急,还踉跄了一下,被对方一把捞住了。
魏哥并不回头,就半靠在他身上,望着晨曦中漫起江雾的珠江,轻轻地开口道:“你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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