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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铃、铃铃铃”

-----正文-----

1.

这事必须从头说起。

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我,我,女装,在街上闲逛。呃,也不是真闲逛,主要是饿了,想吃人。但走到夜深,也没遇上些看得顺眼的,男的不是歪瓜裂枣,就是老弱病残。至于女的,哎哎,我妆成女相还往脂粉堆里靠,容易显得我鹤立鸡群,那些未出阁的小女孩都会掩面走开的。我不禁怀疑起给我出这主意的鬼是不是在耍我。可他是我挚友!那算了。

我便继续走了。走到朱雀桥上,迎面走来一个腰间别着把刀的男人。那刀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没放在眼里,至于人嘛,在夜里看去竟如清夜流泉般泛着细腻的光泽,再看其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步伐稳健而有力,刀鞘拍在股外侧肌肉上的声音沉重厚实,我简直喜出望外。于是我嘤咛一声,如分花拂柳,更作烟视媚行,踟蹰着踱到他面前。夜色里,他的刀无风自动了一下。

“大人,小女子本与婢女一同出行,不幸在集上走散,乃至于此。又值夜黑风高,妾身一人实在害怕,不知,不知……”我分外动情地说着,说着说着,忘词了。挚友后面教的什么来着?我一边竭力回忆,一边偷瞥那人的表情,信或不信?

不知是我用力过度,还是此举诚然违反人间常理,那人无半分替我忧虑的神色,可要说完全不信,他眼睛倒仍实实地冲我脸上、身上打量。那电光石火间,我猛地记起来了,挚友没教过我遇上了男人该怎么说啊!

那阵子平安京还是冬天,他见我穿着晴明给的那套青竹白雪,袒胸露乳地在雪中和茨球一起玩,说我不知廉耻。真是奇了怪了,我怎样穿衣服向来是拿他当参考的,怎么到我这成了不知廉耻了。他听了又骂我,不知冷暖。我不由得关切道:“挚友,您今天怎么了,咱们鬼族已经没有人通五感那种设定了。”他语塞了好半天,最后抛下一句愤然离开:“晴明让你穿你就穿,那还不如穿女装。”我啊了一声。正巧晴明走进来听见后半截,连忙转过头来问我:“原来你有这爱好啊!”我又啊了一声,怎么回事,鬼和鬼,人和鬼之间的代沟有这么大吗?

所以答案是挚友没教我怎样引诱男人。兼且我回过神来,发现我还犯了个致命错误,变装时没把身高往下压一点。这便使我在刚才走神的时间内,身姿放松,不再扭着腰,眼见都与那男人平视了。我只好再次借着扯袖幅作以泪洗面状,委屈地下曲,更悄悄蹭掉了木屐。

2.

算了,有点累。不想说了。

我拖着残破的袖子,衣服上也血迹斑斑,回到了房里。这屋子乃晴明辟来放他召唤出的SSR的。而我,作为第一个应命而来的式神,分到了最……偏僻就里的一间。呃,出于自尊我有必要澄清一下,实际情况是,初来乍到之时,我确实在晴明特意选中的风水宝地住下了。那段日子,晴明可谓与我相依为命,八歧大蛇呀,风火水雷的麒麟呀,他仰仗我的地方可多啦!我便一边替他收拾着那些魑魅魍魉,一边催他早日招来挚友。我现在想起来还会觉得好笑,他每次从那个破神龛里走出来,垂头丧气,一脸黧黑的样子,还敢说自己不是从非洲来的!于是我喊他:“脸比衣服还黑的晴明。”

他第一次听直不好意思地笑,后来听多了,反而揪着衣领凑上前问我:“这是什么颜色?”

我回:“灰色嘛。”转念一想,毕竟我俩也是筚路蓝缕的伙伴,挚友还没影呢,就继续补充道:“其实吧,你不抽不赌的时候,脸还是挺白的。”

他一听,脸更白了,半晌无话。

再再后来,晴明脱非入欧,诓来了大天狗,荒川之流。为了招待他们,又造了许多新房,就这样,最早来的我雪藏于无形间,这,这……!

晴明还假惺惺跑来跟我解释:“汝原是大江山酒吞童子座下第一副手,神威,不对,鬼威千重,不到最后关头,无需出手……”接下去的话就更小声了,他以为我没听见,其实只是我,大鬼有大量,不屑与他分说。什么“破势多”,“易混乱”的,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肤色,回顾汝见吾亲临之日又是如何临龛涕零,大腿拍遍的。

哎,真的好累,就因为这先来后到的倒霉顺序,我从进门到自己榻上,又费了点时间。不想了,好累。我紧绷的神经刚得以放松,孰料就一个踉跄,趴伏在地上。不过也没什么,日式榻榻米不就是睡在地上嘛。我勉力翻过身来,重呼了一口气。

虽然不愿承认这很狼狈,但也实在是有点狼狈了。我扫了一眼走过的路,一长串断断续续的血珠,滴在那鹅卵石和周边的野花杂草上,明早起来,晴明想不看见都难。这次真要被他抓住技不如人的把柄了。我哑着声唤来茨球,当然,让它清理血迹是不能了,那就让它把我藏到屏风后面,避一下风头,免得在我昏迷期间被晴明他们定了些莫须有的罪名。恢复好元气……才能收这烂摊子啊……。

茨球,茨球……我好累……好困……

而天快要亮了。

3.

照挚友的供述,他甫一进屋还以为我魔改用了他自己的旧传闻——好奸杀妇女那一口,不然怎么会摆出一种、一种……按他的原话是:“像女子临盘一样的姿势”。而更诡谲的还在后头,我上半身没入屏风背面,且衣衫不整,血污加身的,仅得些腿肉白花花地裸露在外……他的原话又来了:“跟被画屏腰斩似的”。

“那你绕过屏风,发现是我,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虽然不知道你都干了些什么……但看到你那张熟悉的脸的瞬间,我就悟了你因何失败。”

“???”

“你这么凶的脸至少要化妆掩盖一下吧,没事多跟青行灯学学仿妆都不懂吗!?”

“可妖刀姬也不……”

“那是别人家的妖刀……”

“……”

我惊了,我单单料到这魁梧的身高容易穿帮,却忘了最重要的乔装……我真傻,真的……但也不至于傻到此时此刻,我板起脸来问他:“挚友,这就是你用手捅我后面,直到把我捅醒的理由?”

说完这话我就有点后悔,太不给他面子了。毕竟对鬼族而言,见血嗜杀,见色起意,无可厚非。我便抬起仅剩的左手挽上他颈脖:“也没什么,挚友,喜欢奸尸也没什么……”

他眼神幽幽地盯着我,微波流转,不发一言,手上的动作却愈发凶狠,我约摸着身上挂彩的地方又要多一处。这时我才想起要检查一下伤口。那个畜生居然把我整条右手都砍下来了。幸好血已经止了。嗯?谁替我包扎的?我上下巡视了一下,茨球从我衣领后钻出来,松口叽了两声。行了行了,你刚一直拉我往屏风后藏,没想到半路挚友找了过来,现在叠上挚友扯不动了吧。你自个儿玩去吧。这里没你的事了。我一边打发着茨球,一边偷瞄在我身上默默耕耘的挚友:“不会吧,他会包扎?还帮我包扎??”百思不得其解间,挚友那活儿趁着血的润滑猛地挺了进来。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就像砧板的鱼迎上刃锋,一刮,身体自发地挣了一跳,想逃。

“怎么?终于觉得痛了?”

我一时答不上来,悻悻然扭过头去,手断处沁出了黑血。

我该不会在做梦吧?

昨晚出门前,穿的是晴明后来给我做的女式和服,黑底白面。当时还想,我也是跟不上现世的潮流了,这么沉重的配色。不过阎魔看见反倒高声揶揄,穿得这么艳去勾男人啊。黑白都能说艳?那时我确信了,女孩子审美之日新月异,我等望尘莫及。现在可好了,右边的袖只得半缕,被刀削的;白净的裙面也脏了,还被挚友撩到腰间,而我就在他身下被镇着搞,天,天已经大亮了!日光四散,刺得我眯上了眼睛。这怎么可能是梦呢,可这为什么不是梦呢,看看这他妈都什么事啊。

“挚友!挚友……挪开……别跟那个臭男人一样压着我……”

“怎么,还在痛?”

我答不上来。我俩之间肯定有一个疯了,他难道不知道鬼是没有痛觉的了吗?

“我痛什么啊,我不痛。”

“你真的不痛?”

就这无聊的问题,我俩来来回回无用功地辩驳着,我能明显感觉到他更用力地要往我体内钻。

“你怎么会不痛?你都有感觉了你怎么会不痛?”

“挚友,你就不能换个问题吗。”

他一下子笑开了,“好,那我换个问题。茨木童子,怎么你女装,又有胸,又有下面那套东西的?你不知道,这样我上你,很辛苦?”

如果我当时机警一点,就会意识到,那个时候我应该反问:“你为什么要上我”,但很遗憾,我因缺乏常识而正中圈套:“难道‎‍‎男‍‍女‍‌‎‌之别不就在于女孩子胸前的肌肉是软的吗?”说罢,我还收回左手放在自己胸前摸了摸,膨胀了之后的肌肉确实挺软的。

挚友停了下来。我以为他完事了,要支起身来,便以左手手肘抵点借力,谁知下一秒他就掰住我的角再次把我摁倒:“真的假的,茨木童子,你要耍本大爷耍多久?”

“我……我怎么就骗你了,我他妈不像你一样把女人的身体研究透彻了……”挚友他什么都好,除了贪杯,偶尔好色,以及时不时的狂躁之外,实在算得上是一位好对手。就是今日流运不利,我们中必要逼疯一个。

“茨木童子。你如实回答我,你什么时候死的。”

4.

我什么时候死的。

“小孩子时不懂事,家长没看管好,溺毙……什么的。”也不算撒谎,我撇开脸,趁他分神的一霎,使劲将他踹开,“挚友,我讨厌别人摸我的角,你也不例外。”我一边说着,一边不放心地去摸那两只角,昨晚行动前理应藏好了,怕是手被砍落之后,我一抓狂,又给刺激出来了。确认到左角完好无损,我心满意足地伸手去抓另一边那只。

落空了。

原应突起叉开的位置,什么都没有。

我触上头皮那一块,根部还余下一小截。也就那一小截了。然而怎么会?我快速将昨晚的事滤了一遍,自信那人并没有找到机会使刀往我头上横扫。

“才发现自己角断了?”酒吞童子站在我面前,阳光折落他身上,以投出庞大的阴影把我覆盖,“茨木童子,你早八百年就该从这魔障里走出来了。”

紧接着,他弯下腰,一把捏提起我的右脚,那里挂着个铃铛。他晃了晃,再次俯身贴向我:“‎‌美‎‌‎‌人‍‎‎‌‍儿,你听得到你的脚铃在响吗?”

5.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我登时恍然大悟:“是你……挚友!昨夜那人……是你!!”

如果是酒吞,昨夜一战的诸多细节都能迎刃而解。

比如我错漏百出的伪装,而他波澜不惊;又当我欲迎风而伏,偎在他肩上,朝他脖子咬去之际,他就如等在那一刻般,以迅雷之势倒扣我下巴,再腾出搂住我腰的左手拔出了刀,未给我反应的时间,在松开我的那一秒便将我的右手整条剁下。

而他一整套行云流水的动作演下来,大可乘胜将我斩于刀下,却敛了刃。一个常人怎么会有如此先验的警觉与应对,我当时死里逃生尚未来得及生疑,只觉眼前人千重雾万层障:“汝为何人。”

那人脸上仍带三分笑,七分狂,一个浪人形象活灵活现:“‎‌美‎‌‎‌人‍‎‎‌‍儿,你向我走来的时候,偷偷脱下木屐的时候,没有听得到你的脚铃在响吗?”

铃铛,对,那铃铛只有在靠近大妖或察觉到危险的时候才会响。可我没听见。

可我怎么会没听见。

“呵呵,我还在奇怪呢,怎么出门吃个人还搭上自己一只手,呵呵呵呵,原来是遇上了同行啊,呵呵挚友这么巧你也出来觅食啊。”

“你傻笑什么。茨木童子。你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回避我的问题。”

“挚友,你等等,等等等等,不就是当时我俩谁也没认出谁嘛,没事儿……”,在这期间,我一度尝试把脚收回来,缓缓向后移退,毕竟我战损兼衣破,而他金枪不倒,外面又门户大开,这种不对等的谈判氛围就很显我弱势,“我也不在乎那一口,毕竟做鬼之后,吃什么都没什么味道,就为了饱腹,你也看开点,哈,别紧张那一口嘛”。

但他死死地握紧了我的踝骨,并轻轻地一使力,把我拖得更近,近到他眼皮底下。然后,他好整以暇地坐了下来。对,好整以暇地坐在了我肚子上。鉴于我现时还维持着女体,所以该柔软的肚子便肉眼可见地凹了一大块下去。

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虽然上不来也不会怎样。但我好歹是大江山堂堂二把手,酒吞童……靠,酒吞童子这样做是以权谋私,恃强凌弱!这样想着想着,肝气郁结,居然从口中吐出了一口血:“挚、挚友……你要做什么……”

“不做什么,我就是累了,想找张坐垫供我坐着舒服”,他瞥了一眼我嘴角的鲜血,颇为得意地噙着笑,又伸手去按包扎好了的伤口,“茨木童子,你多少也该知道,就算是鬼,血流干了也是件恐怖的事吧。”

从他说这话起,我的目光便随着他的手落到了自己的臂上,每当他或轻或重地按上一按,白布上都会多几点血印,渐渐地,我感觉那处麻痒痒地热起来,细密地蔓延到每一脉血液,最后连那颗久未跳动的心也产生了共振。终于在他下一次按压到来之前,我提前嘶了一声。那仿佛是一种锥心之痛,而我却隔在一层厚厚的毛玻璃之外,按图索骥般与它做最后的相认。

“茨木童子,你给本大爷听好了,你的五感是你自己封闭起来的。”

6.

晴明对我说过,梦是不讲逻辑的。

我问他,逻辑是什么。

他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强作从容地答道:“就是讲道理。”

道理又是什么?

他彻底无语,向我投来朽木不可雕的目光。哦,对,这个词,也是他自个儿嘴里蹦出来的。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语气沉重,句尾上扬:“茨木,我对你好吧?”

想装深沉又怕我拍死他那个怂劲,我蔑笑一声,朝他点了点头。

“那你不会攻击我吧?”

我笑得更开,又点了点头。

“那就是咯,这就是逻辑啊!一个人是不会无缘无故伤害对他好的人的”,他自以为此话一出石破天惊,兴奋得把我搂得更紧,热络地乘胜追击,“对了,鬼也会做梦吗?”

我反向移开了脸,好让我能完整地看见他。迎着他那期待的目光,我第三次点了点头:“会”。

7.

而且也确实不怎么讲逻辑。

我总是梦见,一个婴儿,在一个下雪天里,被一个面容模糊的女人丢在大街上紧闭的店铺门口。襁褓里的孩子一旦失去了温暖就开始放声大哭,惊醒了里头熟睡的理发店老板。老板开门看见一只狗在舔着一团棉布,凑近一看,才瞅见布裹里的孩子,声音正是从这里面发出来的。他喜出望外,赶走狗,将他抱回去养了。

后来孩子长大,才知道这个老板是出了名的吝啬鬼,年轻的时候不愿付聘礼,就没讨着妻子,久而久之,心里头就怨上了女人,尤其是貌美的妇人,他见到就要涎着脸上前轻薄一番。有时会被妇人的丈夫毒打一顿,有时遇着未出阁的,就吓得那些姑娘叫得路人皆惊。如此一来,老板惹了一身天怒人怨后,迅速地衰老了。

有天,他顶着一副丑脸,苟着背在街上踱步,谁都避开他。他才真正觉着害怕了,想着自己此刻若是倒在地上死了,岂非连个收尸的都找不到?于是便终日期盼上天能给他赐个儿子。

儿子盼来了。可不知为何,他长出来的头发尽是白的。老板本想扔了,但想想神未必会给他再捡一个的运气,便将就着养下去了。只是那点微薄的收入实在不能养活两个人,他便时常克扣孩子的伙食,保自己果腹。所幸街坊邻里不忍看孩子常年在老板的奴役下面色青白,也会私下里给他分点吃的,还顺带照应了老板惨淡的理发生意。

等孩子能一人独操手艺赚钱后,老板就不再干活了。不用见到那个吊命鬼,街坊们都很高兴,上门来照顾生意的更多了。然而孩子反倒发觉日子过得更苦了,因为他应得的还是那么少,可工作却日渐倍增,加上又到了长身体的时候,内耗加快,营养却跟不上,他终日里都觉得头昏昏沉沉,拿东西也要抓好几次才握紧。

这种情况下,某次他在帮客人剃头,一个晃神,持刀划破了客人的头皮。镜中,客人的双眼蓦地瞪开,他颤抖着抬手去碰鲜红的额头。孩子缓缓反应过来,意识到这位客人眼生得很,想必是第一次来。他也紧张了,不知道该怎么向他解释他的无心,也无从安抚他。于是他猛然想起,他对门的那只狗狗,它向他示好的唯一途径就是舔他。它舔过他被老板打淤青的伤口,舔过他冰冷的发丝和面孔。

他便如此效仿着舔了一口客人流血的伤口。

他想,原来,血是甜的。客人看见他咂咂嘴,已然坐不住,整个从座上跳起,惶恐万分地喊着“杀人啦”,跑远了。

这件事没人来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而仅仅一天时间,这件事已经衍生了七八种说法。有说他是近墨者黑,那个怪老头养出来的小怪物;有说他天生邪性,不然不会小小年纪便满头白发,在雪天里冻这么久还没死……老板听了,嘴里骂着晦气,晦气,盛怒之下惯性要来打他。孩子大了,便也拼尽全力反抗,踹了老板一脚,慌慌张张地逃了出来。

也没有去处,他便在各大街小巷里窜,想着,入夜了就偷偷摸摸地回去。直到黄昏,狗来找他的时候,尾随狗而来的巡卫还带来了一则拘捕令。他们说店里椅子翻了,理应放在盘里的刀正刺入老板心脏,来人赶到场也已回天乏力,他最后还喃着你名字。而你又躲起来了。还有什么好说,就是你杀的吧。他们笃定地完成了所有推理,伸长四手去揪他。原本狂奔而来冲他高兴地吠着的狗发觉到不对劲,转头向那两个巡卫扑去……

他又逃了。

这次跑出了城外,在横穿而过的河面前才堪堪停住。夜风凉湿,他缩在岸边的巨石后,手里还残留着狗毛蓬松又柔软的余温。也冷,也饿,淙淙流水仿若颈脖破裂时,溃涌而出的鲜血。而血是甜的,热的。他又忍不住咂咂嘴。

就在这时,两个面容姣好而奇装异服的少女出现在他面前。

一个披着紫褂,腰间别个差不多与之同高的酒葫芦,高傲地觑着眼;另一个通体印着花纹,见他一脸不解地望过来,先是朝他张牙舞爪了一番:“汝也唤作茨木?”,而后又四周张望,挽上紫衣少女的手臂:“此地便是那个特异点?”

他一开始以为她们是迷路走到这里来了,正欲搭话,才陡然在月光下看清她们额头上的角。只在怪谈里听过恶鬼有角,怎么……怎么……

紫衣少女一步一摇地往他走去,问他要不要来一口酒。他说不要,他听见那偌大的葫芦里装满冤魂的咆哮。她笑了,说,她认识的茨木可不是这样的。说完,她拔起葫塞,倒灌一口,再捏住他下巴,嘴贴嘴地渡予他,离开时还轻轻吮了一下他下唇。

他呛得直咳嗽,但那液体早已滑入了食管。那是甜,比血更甜的东西,既然害怕无用,他转而泛起一种全新的期待,继续活着也没有多大意思,那么,那么……

他迅即将她们看作是新交到的朋友,爬起身,要参与她们的密谋。可一转眼,她们便立于对岸,先前那位张牙舞爪的少女夺过葫芦,似乎很生气的样子,而她的同伴只是不慌不忙地搂住她,扳着她的角给了她一个细密的吻。

“吾竟有白白看着自己送死之日。”

“你刚不是还在问那是不是你吗。”

“吾……吾只将其当作同名之人。”

“这话与前一句矛盾了哟。”

“咳咳,吾……吾……姑且……也如此人当年一般……”

“那时妾身也出现了吗?”

“不……那人非汝……”

“那你真的觉得那是你?”

应该是那东西的效用,他将她们在风中的谈话听得一清二楚。可那是什么意思呢,他怎么会是她们之中的一个。最后,那少女回头再次望向他:

“喂,那边的那个茨木,不要怕,死才是汝一切的开始。”

8.

那孩子不知道拥抱他的到底是死还是梦。当他回过神来,便见他的身体浮在了河面上,眼睫上下密合,双唇紧紧抿闭,连同光洁的额头,整张脸完全地露出。他才发现自己第一次有这样的机会仔细观察自己。看够记清了,他便想回到这个身体里去,不然魂灵轻飘飘的,他怕会被风吹散。

可他没意识到,他至今为止的人生从来都不受他控。这个躯壳已不再为他所有。他察觉这点后,灰溜溜地,而又漫无目的地,飘走了。

沿着河飘啊飘,他经过一处开满红花的湿地,那花开得那样艳,那样狂,如同一只只被倒串在根梗上的八爪蜘蛛。这个联想激起他一阵恶寒,他加快了脚步。而雾重花浓的尽头,一个与花同色的长发男子喝得烂醉,正枕在一个酒葫芦上。又是葫芦,如果还在身体里,他眼皮该跳起来了。犹是如此,他还是惴惴上前,打算向他问路:你也是鬼吗,新鬼要往哪边走啊。

未待靠近,那人便睁了眼,问他:“你偷喝了我的酒?”

他感觉自己的体内好似破开一个洞,而风从未如此刻般强劲,只能任由它们轰隆隆地灌进来:“我,我……没有……”

那人站了起来,指着他身后僵硬的尸体:“那是你的身体?”

他这时才发现,他虽然没能回去体内,但它却自动地跟上来了。他备受震动地点了点头:“我、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那人看他不像撒谎,一边说着有趣有趣,一边朝他招手。他听话惯了,下意识往他走去。又是一阵风,这次直冲他额心,就像要把他钉穿。

“再喝一口我的酒,等角长出来就好了。”风来的时候,他紧张得闭上了感官。听到那人发话,才慢慢张开了眼睛。嗯?眼睛?他发现他又回到了身体里。

“你小子现在可欠本大爷一个大恩情了。”他细细地啜饮葫芦里的酒时,看见那人脸上露出堪称卑劣的笑容。

“那我能帮你做些什么呢”,恩情这两个字,几乎可说是塞满他短暂的人生,老板每次骂他都挟着这两个字将他戳得抬不起头来。

“和本大爷一起去把大江山打下来”,那人拍了一下他肩膀,反手抬起他下巴,“不准垂着头,本大爷今天就发话了,有我酒吞童子喝酒吃肉的一日,就绝不会少了你那份。”

他原本以为恩情正如他供老板使唤那样的东西,可从酒吞的话里,他听出他不是那个意思。他骤然有点期待那个少女说的:“死才是汝一切的开始”。

“欸,你叫什么。”

9.

从酒吞问他叫什么名字开始,一切便重新洗牌。

酒吞也不跟他废话,只给了他八个字: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反正也死过一次了”,酒吞大抵是劝他不要有后顾之忧。他却理解成,死原来并没有绝对制裁的力量。老板当年怕着死后无人替他收尸,才战战兢兢养大了他。而他死得那么干脆,更无需等人来为他收尸。如果死不可怕,那么他生前是为了什么而苟活。彼时一只泥色的半身鬼从地里爬出,绕到他小腿上,纠缠不去,藻绿的黏液滴滴答答地沾在皮肤上。他心头噌地冒出一阵燥郁,捏熔了那劣鬼的头。酒吞回头看他不声不响灭了一只小鬼,乐得酒都多灌了几大口,直言没看走眼没看走眼。

后来,他和酒吞攻陷大江山。当日,酒吞坐上鬼王座连喝七天七夜,醒来,他还守在他身旁,脚下是千万恶鬼冤魂。酒吞见状大笑,赤发怒张,酒气滔天,惊诧他原来大可一夫当关。他望向给予他新生的挚友,心中却当这是他天性。

客人流的第一滴血,紫衣少女喂的第一口酒,跟酒吞杀的第一只鬼,他都觉得是顺其自然的结果。可他越来越不明白,这样麻木地杀戮,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不被杀。

他很想跟挚友好好谈谈,你当初定的目标我们已经达成了,然后呢?

可做了大江山鬼王的酒吞似乎也觉察到这竟是无解的难题,酗酒酗得愈发厉害,几乎难有清醒之时。

10.

他的手是在万鬼反扑的那夜恶战里断的。

酒吞当时几乎快泡溺在酒池里。他从池里捞出他,以左手护着,只用右手杀敌。而场上魑魅魍魉高低不一,大小不一,唯一相同的是更迭速度,倒了一茬,另补两茬。两只手尚且左支右绌,何况只用一只手。于是便在受半身鬼纠缠时,半晌不慎,被鬼武士一刀斩下右手。

他忖着是他觉知到端倪太迟,那些虎视眈眈的鬼早从四面八方形成围捕之势。他不禁暗笑,他俩那时是并肩作战硬生生劈开一条血路,爬到眼前这个王座上。现在它们要赶他俩下来,也还是来时那条路。

尽管这个酒吞有点费事儿。

所幸酒吞狂化后虽不认人,但绝不手软。拉扯间,他愤然一挣,葫芦一砸,横扫千军。然而他自己也随之瘫倒。他又不辞劳苦拽起酒吞,搂近两人,摸到他蓬起的红发,觉得这很像爱舔他的那只大狗,又笑了,这什么运气,他在甩烂摊子这点上还很像老板。明明挚友以前清醒的时间比较多。醉生梦死,即使做了鬼,也逃不过这宿命啊。他笑得浑身发抖,仰天狂啸,重入此修罗场。

11.

但鬼是不会做梦的。鬼的梦是那人的记忆碎片。

酒吞童子非要逼着我承认。

他就是我。

12.

“挚友,你能不能先从我肚子上挪开?”

“……”

既然酒吞童子逼着我回首往事,我便借着机会将前因后果梳理了一番,忘了的片段由他补全。这种感觉很新奇,哪怕他说那人就是我,也像在感受另一个人的感受。

“挚友,照你的意思看,我就等于是发了什么天地失色,无知无觉,却还沉浸在自己双手双角健全的臆想中的疯病。”

“嗯”,他从我身上撤退,朝我眯了眯眼,见我仍戒备重重,清咳两声,才接着说,“砍你的主意是晴明他们想的,说情景再现有利于刺激你记忆,我他妈当时醉成那样鬼晓得什么具体情景……所以不行,我也没太意外,至于,至于上你……也不行,那我没辙了。”

“……”

“挚友,你是不是都记着?”

“嗯。”

“那你变了好多。”

“你也变了很多”,他瞥开眼不再看我,“我的性格被修正过。”

此话一出,我立即相信了,确实修正过,比往昔诚恳了不少,也不酗酒了。我还以为他是怕晴明会把不务正业者返魂呢:“那你怎么保证你说的都是真的。”

“你觉得是真的就是真的。”

“那我为什么没被修正。”

“不知道”,他摸了摸鼻子,“……太多了吧。”

“什么?”

“我说,那么多个茨木童子,漏掉一两个没被修正,很奇怪吗。”

哦,他说卡池里的“我”。

“那也会有没被修正的挚友咯?”

他倒是笑了:“你比较喜欢‘我’天天喝得不省人事?”

我抬起右脚踹了踹他侧腰,脚踝上的铃铛发出急促的碰撞声,咚啷,这回听见了,我又加点劲,咚啷,咚啷。

“挚友?”

“嗯。”

那之后的好一阵子,都没人再说一句话。我看着外头红的花,绿的草,地上黑的血,白的袜,身上红的衣服,脚上黄的铃铛。

“挚友,这么说,只要我愿意,我就能看见颜色咯?”

“嗯。”

我伸手扒拉了一把他的头发,火在烧:“挚友,我有没有跟你提过,我认识的一只狗,它的毛也是红的。”

“……没有。”

“我骗你的。”

我又抬起右脚朝他侧腰踢去,咚啷咚啷咚啷:“也能听见你送我的铃铛响。”

他这次懒得再回我,报复心甚重地握住我的腿,不停地抖,震得铃铛咚咚咚,啷啷啷。

“对了挚友,要按你说的,你应该能正常感受到冷暖啊,那你还总是穿得这么不知廉耻?”

“……”

13.

“茨木童子,往后你只要摇铃三下,本大爷无论多醉,都会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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