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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暮色渐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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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之后的事不需要赘述,我终于下定决心把李暮接回了自己家,这是赎罪,向李暮、向母亲……作为我,作为大哥。

我想看她好起来。

她自称为林月时,我才发现这个名字如此适合她。得到“林月”的是个阳光又闹腾的孩子,若不是遗书里特意留下了这个名字,继母一定会给她起别的字。

但李暮也很适合她,从黄昏到深夜,她此后霸占着除了工作以外我的全部时间。

为了顺着李暮的意思,也为了把她和林月区分开,我称呼她为“月月”。

我对所有弟弟妹妹都是直呼大名,叫昵称对我来说是件十分羞耻的事,因为没人给我取过小名。

李暮好像也是这样,弟弟叫她“小暮”时她总是无所适从的样子。

但我们两人都对这个她出生时就遗失的称呼接受良好。

生病的李暮和婴儿差不了多少,只是杀伤力更大些。我看着她,仿佛看见了三岁时的弟弟,不过弟弟还是比她更棘手的,他不听话。

我说什幺李暮都会听,这种情况下要忍住不撒谎不开玩笑还挺难的。

妻子那之前一直在和我说代孕或者精子库的话题,我可以接受她去买精子,毕竟这是我的缺陷,但代孕还是算了。

不管从道德还是法律上都不应该。

她知道我不是因为吝啬,但还是心有不甘,就提出分居让彼此冷静一下。

我想她会想通的,因为在学生时期我们如此志同道合,坚信着同样的理念。她现在进了学校工作,心态和在大学时没什幺两样,我却被工作快速地催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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