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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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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3日

创建时间:2023/7/13 10:01

标签:我的阅读生活

我读过的书不多,大都是一些时髦流行的小说。我读书没有人指引,完全是盲目的,比如今天在书摊上看见一部封面很漂亮,或者以前在什么地方听说过书名的书,我就会买来读。不管这本书是不是适合我,其实我根本无法判断。

我记得我最早读的书是90年代少年儿童里面很流行的《十万个为什么》和《上下五千年》,这两本书,在当时的小学生里面名气很大。《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读物,当时的老师和家长很注重向小学生灌输这些“常识”,所以纷纷掏钱购买。封面是黑色的,像神秘的宇宙的深邃。这本书,我感觉不错,但可惜我对它的好感只限于一种知识的获得,它毕竟不是一本真正的文学着作。

《上下五千年》是一部少儿历史普及读物,算是喜欢看书的小学生的标配。这本书,语言比较简单,也不太深刻,对历史的叙述感觉幼稚,流于形式,我不太喜欢。几年后又出了一本《中国通史故事》,比《上下五千年》好得多。我的历史启蒙其实很多都是从《中国通史故事》里面来的。我会在中午午休的时候,反复阅读这三本厚厚的白话历史,感觉获益良多。

稍微大一点,我开始看武侠小说。80,90年代,绝对是武侠小说风靡全国的时代。我记得我最早看的一本武侠小说是金庸的《侠客行》,那个时候我大概是小学三年级。刚拿起书,我怀疑自己看不看得懂这么厚一本字书(小孩子多看图画书)。逐段看来,竟然发现自己真的能看懂,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我没有那么多零花钱来买书,只能央求表哥去帮我租书。当时有租书店,缴押金,然后租一本,算一本书的租金。表哥以此为理由,诓了我不少零花钱。拿到钱,他只在心情好的时候去帮我租一两本武侠小说,其他时候,就推三阻四。 那个时候,我也老实,我总觉得自己太小,别人不会租书给我。所以,我竟然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去租书,我从小就是个笨孩子。

但看武侠小说有点尴尬,因为那个年代的家长很多并不赞成小孩子看武侠书。所以,我也有顾虑,只能偷偷的看。记得有一次,我躺在床上看《倚天屠龙记》,突然爸爸来了,我赶忙把书顺着床沿塞到床底下,第二天才重新捡起来,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

金庸的书,展现给我一片‍‌奇‍‌幻‌‌的天空。我看张翠山和殷素素在武当山自绝的时候,是看出了眼泪的,那个时候,我上小学5年级。后来我也零星读过一些古龙的书,比如《绝代双骄》《九月鹰飞》等等。古龙的书让我惊艳,那个文字的干练和精彩,那个情节的紧凑和神秘,让我无比向往。

金庸小说的主人公往往是有缺点的,而且金庸会写他从少年到青年,再到中年的一部成长史。金庸的主人公有血有肉,充满人间烟火气。郭靖正派,但老实;杨过风趣,但冷傲;张无忌儒雅,但唯唯诺诺;令狐冲潇洒,但放浪形骸。韦小宝重情重义,但游戏人间,贻笑大方。金庸的主人公像我们身边的普通人,隔壁的三哥,同班的阿牛同学或者甚至是你自己。你不会和金庸的主人公有隔离感,哪怕他的武功已经登峰造极。登峰造极又怎么样,叫他一声阿牛,他也得答应着,这是金庸小说的平易近人。

古龙小说的主人公全是神人,一出场,武功就已经出神入化,超凡脱俗。楚留香住在一条漂泊的船上,船上全是美女,这哪是人,这是神仙;小鱼儿住在恶人谷,却本性纯善,一本人间童话;你永远无法比较阿飞和叶开谁的武功更高强,他们俩都是天人下凡般的神剑客;方宝玉的武功,甚至不需要有武器,飞花摘叶,伤人于无形,不像人,像仙怪。古龙把人赋予一种神秘色彩,他们超越了人间的凡俗限制,到达一个凡人无法企及的高度。看古龙的小说,我有一种对人能升华到一种什么样的境界的向往感。

金庸的小说像佛教,开悟凡俗的世人;古龙的小说像道教,修炼得法可以成仙成佛。一定要问我更喜欢哪一位的作品,我只能说,你分得清你喜欢吃米饭还是馒头吗?

武侠小说还没看过瘾,日本漫画又登场。我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开始看日本漫画。那时候,最流行的是《圣斗士》和《七龙珠》。车田正美的‍‌奇‍‌幻‌‌构思和丰富的想象力,让我深深震撼,世界上还有这么精彩的漫画?鸟山明的《七龙珠》可以算一部幽默漫画,看得我哈哈大笑,乐不可支。有一次,我手上只有两块钱,但《圣斗士》和《七龙珠》都出了新续集,我不知道自己应该买哪一本。

我决定猜硬币的正反面,正面买《圣斗士》,反面买《七龙珠》。硬币翻了几圈,翻到反面。我微微有些失望,我感知到原来我内心真正的向往是买《圣斗士》。于是我忽略硬币的启示,起身去小书摊买了一本新出的《圣斗士》。

不知道是一种营销策略还是印刷出版的问题,《圣斗士》和《七龙珠》都是以一种连载的方式陆续上架,并非一蹴而就。记得当时我最激动的事情,就是放学路过小书摊的时候,看见旁边的小黑板上写着:《圣斗士》,《七龙珠》续集已出。只要一看见通知,我就一阵狂喜,今天非把这本续集买下来不可。

有一天晚上,我看见小书摊的《圣斗士》又出了续集,那个时候,正好连载到海皇波塞冬那一季。但我的零花钱已经花光,我每个月只有两块钱的零花钱。我找不到理由向爸爸要钱,一时,欲望冲破头脑,我趁爸爸洗澡的时候,悄悄从他衬衣口袋里拿出两块钱,飞奔着跑到小书摊把“海皇”买了回来。伴随着紧张的心跳,我的书瘾终于得到满足。这是我有记忆以来,唯一一次偷家那的钱,哪怕仅仅两块钱。

车田正美的作品不多,鸟山明却是一个多产的漫画家。后来我还看过他的《阿拉蕾》,这简直是一部爆笑漫画,我边看边笑出了猪叫声,给我的童年增添了无限的乐趣。后来,我还陆续看过《机器猫》,《侠探寒羽良》《猫眼三姐妹》等等漫画。机器猫多可爱啊,寒羽良帅得像个明星,猫眼三姐妹一个比一个漂亮。这些日本漫画,为我的童年生活,注入一股鲜活而快乐的力量。

记忆深刻的还有一本《格林童话》,这是格林兄弟写的一本童话集。很好的书,很适合小孩子阅读,欧洲的童话很有趣,意蕴深刻,隽永流畅。我还看郑渊洁的童话,也不错。虽然达不到欧洲童话的高度,但自成一系,别有韵味。郑渊洁出过一套十二生肖童话,有十二本,每本归属一个生肖。这套书我是看全了的,算字数,还真不少。

随着年纪的增大,我开始看严肃文学。那时候,爸爸会买《当代》回来看,《当代》是一本四川本土的纯文学刊物。我也是好读书不求甚解,拿起《当代》就从头到尾的阅读。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看的一些小说的情节,不得不说《当代》是一本很厚重的文学读物,里面有的文章的高度,即使到现在我也不敢说达到了。

除了《当代》,我也看《故事会》和《读者》。特别是《读者》,为我打开了一扇获取百科知识的窗户。《读者》是一本很有温度和视野的杂志,我记得我在上面看过一篇说资本主义在当代其实还很有活力的文章,这是90年代的事情,可见这本杂志的先进和敢言。《读者》隽永温馨,含情脉脉。我另外看过一本杂志叫《炎黄春秋》,这本杂志就“右”得有点过余,给人感觉荒唐和滑稽,这是后话了。

《当代》上面的文章有些过于厚重,少了一丝轻快感。我开始转移阵地,看《小说月报》。《小说月报》是一本很好很好的文学选刊,它会把当月全国所有文学刊物中发表的优秀小说,挑选出来,重新刊发。开始看《小说月报》我就不再看《当代》了,因为《小说月报》更轻松,更愉快。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上大学语文课,语文老师给我们讲故事,我一听,原来正是当期《小说月报》上刊载的一篇小说。原来我的老师也看《小说月报》,想来,我和老师神交已久。

记得我在《小说月报》上看过一篇官场小说,它描写的官场,荒诞滑稽幽默可爱,看得我直乐。后来随着阅历的增长,我渐渐开始对这一类的官场小说警惕起来,因为我觉得放了太多的味精,涂了太厚的粉。我喜欢文字带给我快乐,但不想被糊弄,傻乎乎的相信原来这个世界这么的美好。

但无论如何,《小说月报》陪我度过了一段愉快的阅读时光。

我家以前有一个旧书架,上面有很多爸爸的旧书。有一次,我在上面找到一本《圣经故事集》,这是我第一次阅读宗教书籍,那个时候,我只有9岁。《圣经故事集》还是很好看的,里面的故事和东方神话既相似又不一样。我知道了诺亚方舟,亚当和夏娃,巴别塔和摩西。长大之后,我才拜读了《金刚经》,但《圣经》我却从小涉及,这又不知道是怎么样的机缘巧合了。

我还在书架上找到一本《红楼梦诗词》,我读不太懂,但我觉得韵律很美。小学5年级的时候,姑妈送我一本图画版《红楼梦》,很精致漂亮的一本书。上半幅是精美的图画,下半幅是简练的文字。这是我第一次读《红楼梦》,而且是一本图画书,但我已经深深的陶醉其间,这本图画《红楼梦》我翻来覆去看过好几遍。直到现在,它还存放在我的书架里。我准备把它送给一个我喜欢的小孩子,让他也知道红楼中的幽窗深梦。

初二的时候,我正式开始阅读《红楼梦》原着。看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权威版《红楼梦》,不知道是不是先入为主,一直到现在我都觉得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这套《红楼梦》是最好的红楼版本,文字最生动,内容最齐全。后来,我还陆续看过其他版本的《红楼梦》,觉得都不如这本好。《红楼梦》是中国文化的集大成者,一个中国人,或者至少是一个中国文化人,毕生不读一次《红楼梦》真是莫大的遗憾。有人说读不懂?那去找找图画版的红楼,总得了解了解老祖宗的瑰宝。

《红楼梦》是不是一本禁书,小孩子可不可以读?我觉得《红楼梦》并非是一部禁书,在清朝严苛的文字狱环境中,它都广泛传播,说明不仅统治者网开一面,广大的普通读者也是真心喜爱。禁书不禁,红楼万古流芳。至于小孩子,也可以读《红楼梦》啊,为什么不可以读。冰心12岁读《红楼梦》,最后成为一位着名作家。不要小看孩子的理解力,当你向他讲清楚道理,小孩子也可以懂得很多深刻的事物。把小孩子一直当作小孩子来看待,可能反而阻碍他们的成长。

时代在发展,以前我看过的很多书,现在都不再有人提起。现在的年轻人用‍‎‌‎‌玄‎‌‎‍‍幻‍‍‌小说代替了我们以前看的武侠小说,用网络上的繁花簇锦代替了我们以前阅读漫画和杂志的喜悦。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毕竟我们总要向前走,不能故步自封。但文学的力量我认为依然存在,甚至依然强大。就好像莫言一样,执掌中国文学的牛耳,风光无限(我从来没有看过一本莫言的小说,哭泣)。

我觉得文学的使命和历史责任还是需要有人担当,文学的力量应该推动我们社会进步和发展,而不应该起相反的作用。那么,莫言也好,当言也好,让他带领着我们,奔向文学的神圣世界,我们一定可以把我们的精神生活变得更丰富一点,更美好一点,更接近神的理想一点。

阅读让生活变得美好,美好的生活充满人间的浪漫文气。让我们多看书,把我们的目光远及宇宙更广阔的深处。

2023年7月14日

创建时间:2023/7/14 10:24

标签:黄山

人的一生,像不像爬黄山,一步一个脚印,一弯腰一躬身,站起来又走了三米。我们从山脚开始往上攀爬,一路上会遇见很多的人,有的人可能会拉你一把,有的人可能会挡住你的去路,有的人相互问一声好,有的人斜眼睥睨,不可一世。但不管怎么说,相遇本身美好,不然我们会多么孤单。当我们感知到原来在这座黄山上,还有这么多我们的同伴,我们会发自内心的产生一种喜悦。这种喜悦在于我们的灵魂找到了众神的家园,而众神的家园将会敞开怀抱拥我们入怀。

亘古以来,这个宇宙,不知道产生了多少的钟灵毓秀,奇花异草。他们生活在这个茫茫的宇宙深处,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最开始,他们也是孤独的。在经过了漫长的岁月之后,鱼长出了腿,猴子开始自立行走,一切生命的原始形态开始缥缈起来,文明渐渐萌芽。

一种智慧生物开始出现,他们叫作人。人和其他的动物有根本的区别,人是神的杰作,人是神的儿女,人本身来源于不可获知的宇宙深处,人是生命的升华和果实。但这个宇宙太广阔,太宏大,神不仅仅在一个星球留下她的血脉。在天马星,在仙女星,在天鹅星都有神的儿女。并且,这些“人”,广义上都可以叫作人,所谓“人”其实就是神的儿子女子,他们的发展阶段不尽相同。神在播种生命的时候,有先有后,有快有慢,就好像爬黄山,有人爬上了半山腰,有人可能刚进山门。

渐渐的,一些爬上半山腰的人开始宣称他们也是神,因为他们已经可以俯视还在山脚下的小辈。但这些半神并没有传播生命的法力,他们只能隐藏起来,玩弄后辈,误导世人。由于半神们已经到达半山腰,所以他们从上面扔一块砖,扔一块破布,就足够砸死几个懵懂的小辈。

小辈们开始崇拜起他们来,敬他们为神,甚至忘记了本来赋予他们生命的原初之神。半神拿出对讲机,开始对山脚下的小辈发号施令,俨然高高在上的教皇。但这些半神有个致命的错误,就在于他们没有真正的原初之神的宽大和包容的胸襟。他们执拗于自己的小小规则,忘记了神赋予人生命的本意和初衷。

当有人胆敢忤逆他们,触怒他们,揭发他们,控诉他们,反对他们。半神会挥动屠刀,砍去人的头颅,哪怕他其实本没有权力这样做。但半神是有法术的,小辈们对他无能为力,小辈只能忍耐。小辈只能在暗夜中悄悄哭泣,哭泣自己为什么不能活在充满光和爱的天堂,而只能翻腾在黑白颠倒的人间。

直到有一天,神的伴侣出现。神的伴侣是一个老头子,老头子骑着一只麒麟,从某个遥远的异域划破星空而来。老头子看见人间的灾难,看见人间的颠因倒果,他默默的叹息。然后决定找一个小辈来代替半神,因为半神本身荒谬,半神对原初之神并不恭敬。

老头子物色到一个婴儿,他看见这个婴儿天庭饱满,狮鼻星目,很喜欢。老头子找到半神,对他说:“这个婴儿将取代你,然后你可以在某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悄悄离去。”半神感到沮丧,但他不敢违逆,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爬到半山腰的人,并不是真正的神。半神哀怨的点点头说:“他长大后,我就离去,并且将帮助他管理人间。”

老头子满意的点点头说:“你走的时候,小声一点,不要惊醒小辈。”半神说:“我会潜入黑夜,消失在宇宙的尽头。”婴儿睡在摇篮里,好奇的打量着老头和半神,想他们在说什么?说什么都不要紧,关键在于,人间因为你的到来而获得了爱和希望,光明和未来,这才是你的意义和价值。

半神留了个心眼,半神并不老实,半神在人间创立了一个神教。然后让神教隐入茫茫人海,暗中指挥世人。老头子暗暗叹气,想这个爬在半山腰的人怎么这么不老实。半神目露凶光,恶念横生,他指挥神教发起一场革命,搏击老头子的安排。老头子拂袖而去,看半神轻歌曼舞。

可是,一切的黑暗只是暂时,一切的荒谬和凶狠都只是一场浮云。那个婴儿已经长大,他亭亭玉立的站到半神面前,对他说:“你的表演已经结束,请你遵守你的诺言,在某个寂静的深夜,悄悄离去。”半神大怒,想做最后的抵抗。他去九天之外的星空,寻找自己的同谋者。据说,在黑暗的星系之中,还有很多半神,他们虎视眈眈的望着遥远的地球,随时准备大干一场。

突然,天空中闪出一道闪电,一封电报随着风雨忽至人间。婴儿拿着电报找到半神说:“你看!”半神打开电报,仔细阅读。原来,这是一封原初之神的遥远来电。上面的记载已经成为神的奥义,凡俗的人只能猜度,只能凭空想象。半神哭泣起来,他低下了高贵的头,然后拍拍婴儿的肩旁:“一切靠你了”。婴儿大度的说:“放心!”

在风雨交加之夜的第二晚,半神远遁而去。婴儿成为神教的新任教主,掌管着人间的生计。老头子高兴的再次骑着麒麟姗姗到来,老头子对婴儿说:“怎么样,我没骗你吧,那是个假神。”老头子本来想得到婴儿的赞扬,哪知道婴儿面色一沉:“滚!”

老头子吓一跳:“你怎么?”婴儿正色说:“你也不是好东西,你和半神的那些肮脏勾当,骗不了我。”老头子惊奇起来,他想不到婴儿会这么对他,他问婴儿:“那封电报都写了什么?”婴儿不答,把目光望向宇宙的深处。

老头子沉吟一会,然后说:“天意如此,非人力所能挽回。既然这样,我暂且离开,希望你保护好人间,保护好这些善良的小辈。”老头子走的时候,也留了个心眼,他创建了一个魔教,暗中对抗神教,以表不满之意。老头子也拍拍婴儿的肩膀:“加油,你是最棒的。”婴儿眼中含泪,看着这个自己从小就依赖的老头子,说:“你还回来吗?”

老头子仰天长啸:“回与不回,但看天意。天意深深,人神共舞。”说完,老头子长叹一声,骑着麒麟消失在遥远的天际。婴儿望向天空,感觉到孤独,发自内心的孤独。这个黄山之中,还有多少同路的登山者,还有多少或仰望或俯视的人与神明?婴儿匍匐在地,祈祷神的回答。

神教和魔教犬牙交错,互补互融,共同经营红尘俗世。婴儿成为它们共同的主人,而原来的神教魔教之主全部偃旗息鼓,隐退江湖。长官们开大会的时候,看着主席台上的那个领导,想起的却是身处江湖之远的婴儿。领导疑惑的看着他的下属,也恍惚想起了什么。抿一口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眼光迷离。大会过后,文件上都出现了一行字:人间清欢。

雨后初晴的一天下午,一个少年步履矫健的走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他正在攀登黄山,这是一条通向天都峰的必经之路。一路上黄头发的老外,背矿泉水的挑山工,浑身香水味的美女,穿一件紧身背心的精神小伙说说笑笑的一路同行,一路欢歌。

少年和一个白衣帅哥,擦肩而过。相互一个对视,彼此微微一笑,爱情好像从天而降的甘霖,突如其来的发生。黄山上人流如织,少年的心已经被白衣帅哥带走,落入红尘俗世中,历一番劫,享一段人间繁华。一切的美好,都来得那么自然而然,轻轻巧巧。所谓爱情,就是一场不期而至的偶遇,如此而已。

我们到达黄山顶峰,看见一片云海,还有云雾中的迎客松。这人间的幸福,已经到来。

2023年7月14日

创建时间:2023/7/14 19:54

标签:快活王

沈浪和王怜花潜入快活城中,寻找快活王。他们进入快活城,竟然发现没有一个女人,所有的杂役,粗使,奴仆,少年团的剑客全部是17,18岁的英俊少年。特别是少年团的剑客,骑着枣红马,头戴紫英冠,粉面朱唇,星目点点,好似不染尘埃的天上来客。

王怜花说:“沈浪,我们分头行动,你去引开少年团,我去找快活王和他一决高下。”沈浪答应,他们各行一道,隐入密林深处。很快,少年团发现了沈浪,他们吹起海螺,三长声一短声,这表示有外人闯入。沈浪往剑湖方向飞奔而去,少年团的战马紧跟其后。

剑湖边上,少年团的十几个手持明晃晃宝剑的鲜衣少年把沈浪团团围住。沈浪冷冷一笑,问:“你们都是哪里来的黄口小儿,怎么不在家孝敬父母,到这快活城中做这个勾当。”众少年面面相觑,纷纷说:“哪里来的狗贼,也敢管我们的闲事。”边说,边缩小包围圈,要把沈浪生擒于战马之中。

说是迟那是快,沈浪忽然飞起一脚踢中一个少年的肩膀,少年吃痛,“哎呦”一声,跌下马来。众少年怒吼:“快快放下武器,随我们去见主公,不然叫你血溅当场。”沈浪哪里吃这一套,挥舞手中三尺青锋,和众少年缠斗起来。少年团的少年剑客虽然妩媚,手下却有真功夫,上攻下挡,左右逢源,把沈浪封在一片剑花之中。

原来快活王早有密令,沈浪和王怜花只可活捉,不可处死,众少年虽然武功高强,却不敢下杀手。沈浪武功本在众少年之上,况且众少年心有顾虑,竟被沈浪冲出一个口子,跃出剑阵,风一般往剑湖边上一处树林跑去。树林林深叶茂,少年团的战马无法进入,只听马嘶长啸,马蹄踏出重重烟尘,沈浪已经不知踪影。

带头的一个紫衣少年说:“不好!调虎离山之计,快回去保护主公。”众少年调转马头,往快活城大殿赶来。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边厢,王怜花已经装扮成一个女人潜入快活城中心。大殿上,快活王正在等着少年团的消息,突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柴郎,好久不见,你可还记得我吗?”快活王大吃一惊,定晴一看,一个黄衣飘飘的柔美女子,悠然而至。

“阿英!你还没死?”快活王不敢相信的看着黄衣女子,女子哀怨一笑:“怎么,你想我死么。可是你想我死,我偏不能死,我要来问问你为什么不愿意我活着。”快活王:“哼!”一声,然后重重叹口气说:“想当年,剑湖边上,天机老人本要处死我,却被你身上的曼陀罗香迷倒。我们本可趁此机会远走高飞,哪知道你竟然要我为阿飞抵命。可你知道吗,阿飞的死是一场意外,我也不愿意。”

阿英淡淡说道:“阿飞的死已经成为过去,我可以不怪你。但你为什么一剑砍断我的胳膊,你竟要杀死我,抢夺曼陀罗香的解药。你,你太下流。”快活王说:“我砍断你的胳膊了吗,我只用了三分力道,为的是让你拿出解药。你太顽固了,想当年我们本来是一对人见人羡的天仙眷侣,却被你活活折腾成了一对怨偶。我问你,我逃走以后,天机老人怎么处置的你?”

外面穿来一阵喧闹声,追捕沈浪的少年团已经赶了回来:“主公,沈浪跑掉了,我们回来护驾。”快活王大手一挥:“退下,我这里有事。”阿英冷笑一声:“这些都是什么人,你怎么弄来的这些绣花枕头?或许,你的漫漫长夜之中,自有陪伴了。”

快活王脸色微变,说:“阿英,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我知道你没有死就是再好不过的事。不过,天机老人难道已经到了这里?”说到天机老人到了这里几个字,快活王的声音开始颤抖,似乎想到了什么极恐怖的关节。阿英转头不看快活王,淡然说道:“是,天机老人已经到了快活城,他就是要问问你,为什么你竟然想谋害他,他可是你的义父。”阿英接着说:“你知道天机老人的脾气,当年要不是我用曼陀罗香暂时迷住他,你早被他三刀六洞的解决了。”边说,阿英边拿出一个白瓷小瓶。

“你敢吃了它吗?”阿英看着快活王的眼睛说。“这是什么?”快活王的眼神开始慌乱起来。阿英哈哈大笑起来:“这是天机老人的药,你吃了它,天机老人和你的恩怨一笔勾销。你不肯吃,他随后就到,想你一身皮肉,要吃苦啰。”快活王浑身开始颤抖,他一步一步靠近阿英,突然翻起一掌,打向阿英面部。阿英随势一个翻身,滚到一边,但人皮面具已经被摘下。

快活王说:“王怜花,你的戏演的真好啊。”王怜花露出真容,一个细皮嫩肉的少年公子,容貌不在少年团的美剑客之下。王怜花说:“我就知道骗不了你,但这瓶药你到底是不敢吃的。”说完,王怜花头一仰,把一瓷瓶的药水倒入口中。快活王意味悠长的对王怜花说:“你知道骗不了我,却来演戏,想是为了套我的话。我倒要问问你,阿英和天机老人的事,你是怎怎么知道的?”

王怜花目光如箭,直视快活王:“我本不知道这些事,我只知道我妈妈的左边胳膊有一道剑伤,我问她是被谁所害,她始终不肯说。原来,是你的杰作!”快活王惊叫一声:“你妈妈?你是阿英的儿子?”王怜花说:“不像吗,爹!”快活王退后两步,摇头,然后又点头:“我早该想到你是阿英的儿子,我早该想到。”

窗户“啪”一声破一个洞,沈浪一跃而入。他一剑直刺快活王的咽喉,快活王的武功已入化境,手脚纹丝不动,硬生生退后三尺,飞起一脚,踢翻沈浪。“慢!”王怜花大叫一声。快活王说:“你又怎么?”王怜花指着倒在地下的沈浪说:“你知道他是谁吗?”快活王彻底惊异起来,他看看王怜花又看看沈浪,说不出话。

王怜花仰天大笑:“沈浪啊,沈浪,枉你英雄一世,竟然一剑刺向自己的父亲。”快活王:“啊!”怪叫一声,对王怜花说:“你疯了?”沈浪倒在地上,喘着气,不发一语。王怜花接着说:“你还记得太湖之滨的芳菲夫人吗?”快活王的目光开始变得怪异,他直勾勾的盯着沈浪说:“难道,你…”沈浪把头朝向门外,避开快活王询问的目光。

“没错!”王怜花大叫一声:“沈浪就是芳菲夫人和你的孽种,他就是我的哥哥,我们俩都是没有父亲的苦孩子!”快活王突然挤出一丝苦笑:“天要亡我!”边说边往后退,边退边挥舞着手臂,好像在和一个幽灵打架。少年团的美少年们围上来:“主公,保重!”“滚!”快活王怒吼一声。他跌跌撞撞的跑出大殿,消失在剑湖边的苍茫夜色之中。

沈浪杵剑起身,对王怜花说:“他已经放过我们的性命,待他镇定之后,必有反复。我们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王怜花含泪说:“哥,你当真不认这个父亲?”沈浪指着一旁的众美少年说:“他有这么多‘儿子’又哪里在乎我们两个。”王怜花幽幽一声:“哥,走吧,前事已了。以后再怎么样,也不关我们的事了!”

带头的紫衣少年说:“想走,没这么容易!快活城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沈浪冷笑一声:“就凭你们几个,能拦住我们?”紫衣少年‎‍‍‌拔‌‎出‌‌‎‎‍来‍‍‎的剑又插了回去,光一个沈浪他尚且招架不住,更何况还有一个深藏不露的王怜花。

王怜花和沈浪相互依偎着,走出大殿。月黑风高,霜冷露重,剑湖上面已经结了一层薄冰。一阵寒风吹过来,他们两个都打了个颤,这快活城不像神仙府邸,倒像个黑窟地洞。沈浪说:“怜花,我们去哪里?”王怜花说:“江湖之大,自有我们的容身之处。”两个人一边说,一边朝快活城大门走去。

刚踏出快活城的大门,大殿方向燃起熏天火光,把夜晚的天空照得灯火通明。沈浪抱住王怜花说:“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王怜花轻轻叹一口气对沈浪说:“你后悔吗?”沈浪说:“你不后悔,我就不后悔。”王怜花把头靠在沈浪的肩上,他在想,为什么今天晚上的北风吹得如此之大。难道连上天都在惩罚快活城?

第二天,江湖传言,快活城被仇人付之一炬,而江湖上从此多了一对天涯剑客。

2023年7月15日

创建时间:2023/7/15 9:45

标签:文明的进步

我现在很怕吃烫食,有时候一个不小心,要么烫一下嘴唇,要么烫一下舌头和天堂,狼狈不堪。我听说法国人吃饭要先把饭食晾冷了再吃,他们认为吃烫食很不健康。但我们中国吃饭讲究饭要吃得热,鱼要吃得鲜,和法国人的理念似有区别。就好像火锅,大火煮开,油烫水滚,食物放入其中,须臾捞出,香油一拌,直接入口。相信吃过火锅的人没有没被烫过的,“哎呦”一声“好烫,好烫!”这样的场景在火锅店中很常见。

喝茶也是同样的道理,滚水泡茶,自然晾冷之后才可饮用。喝茶被烫虽不常见,但也有所耳闻,并非个案。有的人甚至喜欢喝凉茶,比如有名的王老吉凉茶就是这样,冷的,直接大口喝,一点问题没有。我们中国人喝水要喝热水,中医认为对腑脏有利,西医的看法则完全相反,喝水要喝凉水,喝热水有致癌的风险。据说,很多口腔癌,舌癌,食道癌就是被烫出来的,但如果吃凉食,喝凉水就完全无需担心。

我在韩国的时候,每进餐馆,必先饮用餐馆桌上的凉水。韩国每家餐馆每张餐桌上都会放一个玻璃水瓶,里面盛满凉水,有的甚至储存在冰箱里,喝的是冰水。最开始我也不太习惯,因为中国的餐馆提供的都是热水热茶。但久而久之,反觉得喝凉水很好,很方便,既解渴又甘冽。不像倒一杯热茶,半天不敢下嘴。

我想饮食这个问题是个极大的问题,马虎不得。人生在世,吃喝二字。讲究吃喝,本是生活有品味的一个标志。但要吃得文明,吃得健康,学问却很深。中国人说:“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这话其实刚好说反,应该是:“话可以乱讲,东西不可以乱吃。”说话是一个言论自由的问题,吃东西可关乎另一个生命的存亡,绝不能乱来。

四川人吃鱼,说:“鱼要吃得‘板’”什么叫“板”?就是说下嘴的鱼还在活蹦乱跳,要的就是鱼的新鲜和生命力,‘板’是一个动词。这话翻译到西方语境中,有点嗜血狂魔的意味,再说严重点,甚至有反人性反生命的嫌疑。西方人吃鱼,吃的都是冷冻鱼,一条条摆在超市里干干净净,文文明明。再看中国人菜市场的杀鱼摊,血流一地,鱼肚鱼鳞鱼肠鱼鳍甩满一地,简直活像个人间地狱。一个穿得干干净净的老太太买两条鱼,装在一个透明塑料袋,塑料袋里里外外全是鱼血,里面已经被开肠破肚的鱼还在“板”,这真的有点残忍。哪怕老太太神态自若,她已经吃这样的鲜货一辈子了,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对。

法国一个老妇人急匆匆的找到租她房子的中国留学生小赵,问:“赵,你们中国人要吃人?”小赵学过点历史,他说:“那是‎‎‌‍‍古‌‌‍‎代‎‎,粮食不够,所以人相食,现在没有了。”老妇人说:“不对,不对,报纸上说的,你们中国人现在还吃人。专门到医院里面去找,哦,上帝啊!”小赵一懵,随即想到原来老太太说的是吃胎盘。

胎盘中医叫作紫河车,是大补之药,一般人想吃是吃不到的。有的门路广的人就去医院托熟人,要刚刚生产的产妇的新鲜胎盘,拿回来当补药吃。在中国人的意识中,吃胎盘不算吃人,因为胎盘是生产的附属品,并非“人肉”,更何况胎盘是名贵中药,吃了肯定有好处,所以这个风俗才流传了下来。

历史大浪淘沙,向前迈动的脚步绝不停歇。中国是一个有5000年文明史的古国,我们有很多先人的传统习俗,但这些习俗并非全部是好的,全部是符合‌‎现‌‎‍‍代‍‌‌‎社会的。我们需要改革,我们需要进步改变。

我们能不能发明一种温水火锅,食物照样倒入锅中,但捞起来的时候是温热的,并不烫嘴巴,吃着人舒坦;喝茶喝水,我们能不能喝温茶温水,水杯上自带温度计,温度降到多少度才可以饮用,标准量化,再无致癌之虞;吃鱼,我们能不能移风易俗,也改吃干干净净的冷冻鱼。这样没有辣眼睛的血腥,也没有菜市场的脏乱恶臭。至于吃胎盘,大可以废止,或者替代。很多中药其实是可以相互替换的,不一定非要吃那一种。用羊胎盘代替人胎盘可不可以,或者用黄豆磨出来的豆腐豆花来代替胎盘可不可以,一样含有雌激素,一样对健康有益。

中国需要进步,中国需要文明,而文不文明,从饮食上大有看点。吃得文明,一般来说,行为也是文明的;吃得野蛮血腥,这样的家伙可能应该离得远一点。我们需要一个带头的文明人,来带领我们去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改革,这个改革的目的是让我们变得更好,更理性,更善良,更优雅,更和谐,更接近神的理想。而这样的一场改革,最终的受益者是全体人们,并非某个特定的阶层,那这场改革是成功的,是真正让我们接受和喜爱的。

说到吃紫河车,我爸爸真的吃过紫河车。妈妈说,她托熟人去医院给爸爸要来一块紫河车,煮熟煮熟给爸爸吃了,大补。这件事我没有亲自见到,只是听说。但我想如果我们真的变得文明一点,我们完全可以免掉对这一补药的觊觎。中国人千万不能再吃人了,哪怕是一种变相的吃人。

纵观中国历史,每到朝代变更,天下大乱之时,人民往往流离失所,朝不保夕,灾难深重,甚至连统治阶级都亡家灭口,死无葬身之地。朱温灭唐,把宫室庙堂上上下下杀了个干净;南宋末年,陆秀夫背着小皇帝投海自尽;元末,元顺帝带着残部逃回蒙古草原,之后成吉思汗直裔的黄金家族几乎被赶尽杀绝;明末,农民起义军把福王丢入鼎中,煮了个福禄汤。只有清朝好一点,毕竟已经接近‌‎现‌‎‍‍代‍‌‌‎,即使这样,慈禧太后的尸体还是被扔到地下,全身长满绿毛。民国蒋介石逃到孤岛,偏安一隅,算是几千年中华史上失败者的奇迹;而现在的红朝,又不知道结尾的时候,像萨达姆还是卡扎菲,总之还有一场劫难。

我想说的是,历史真正的进步在于一种对失败者的豁达和对普通百姓的爱护。既然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那么,能不能在朝代更替的时候,把包括原来统治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保护起来?或者说,我们可不可以和平柔顺安全宽裕的完成历史的向前推进。

旧的统治者能不能主动文明的交出权力,而站起来的反对派也能不能理性平和的接掌权力。免去垂死挣扎的屠杀,免去新官上任三把火;免去心有不甘的挥刀舞剑,免去咄咄逼人的炸药和子弹;免去划江而治,武装割据,也免去报复旧贵,算老账,血溅三尺。

一切运动和行为都在一种稳定安全的范围内运行,甚至连咖啡屋,红茶馆都可以每天正常营业。唯一的变化在于媒体上的虚张声势和故作玄虚,而真相其实很简单——我们很安全,所有人都很安全,包括黄金家族。这样的朝代更迭算不算一种真正的历史进步,和平,文明,甚至温馨。

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两方面都来努力。统治者要记得保护好小民,小民要记得宽容统治者,这样双方体谅,相互协商和妥协,最终达成一致,实现社会的大和解,大宽容,大进步。

最后我们发现,我们也吃鱼,但我们吃鱼,吃得干干净净,文文明明,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们专挑那种最荒腔走板,最无边无际,最人神共愤的“鳄鱼”来吃。我们放过草鱼,鲫鱼和鲢鱼,我们把目光投向亚马逊原始丛林中的食人鳄鱼,我们看不惯它的嚣张跋扈,所以我们压压它的锐气,如此而已。至于池塘中的小鱼小虾,蜻蜓青蛙,随他们自由生长。到夏天的时候,听一畦蛙鸣和鱼儿划水的优雅,也是人间的大乐趣,大悠闲。

我看见一个婴儿仰卧在摇篮内,他的眼睛滴溜溜盯着我看。他一定在想,爸爸留给我的世界,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有游乐园和冰淇淋吗?有漂亮衣服和芭比娃娃吗?有夏天的诗歌,冬天的暖阳吗?有,都有。相信爸爸一定把一个最好的世界留给你,留给你繁花似锦的春秋冬夏,我的儿子,你一定会幸福的。

你们会和我一起努力,推动我们这个古老国家的进步吗?我等待着,并望向你们,目光真诚。

2023年7月15日(外一篇)

创建时间:2023/7/15 20:03

标签:妈妈安好

我走过一条色彩缤纷的街道,街道的尽头走来一个女士,她戴着一顶淡‌‍‍黄‎‍色‍‍‎的遮阳帽,前面有半截黑纱挡住了她的面容。我想向她问一声好,但她却匆匆从我的身旁走过。我看见她淡淡的对我微笑一下,仅仅是一小下,然后就马上和我错过。我遇见了谁?为什么如此熟悉的感觉,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或者根本就没见过,只是在电视上,或者画报上偶然瞥见,但早忘记了时间和地点。

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确切的说是我想象中的妈妈,我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母亲,我只是偶尔在深夜的时候会猜度她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一个公主,还是一个灰姑娘;一个神女,还是一个市井女孩;一个大明星,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无名之辈。我不知道,我确实不知道,我想象不出我妈妈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她应该高高在上的俯视人间,还是在滚滚红尘中翻腾挣扎,精疲力竭。我不知道,我确实不知道,我完全想象不出来。

我从我的血液中能感觉到我的父系血统,比如我第一次踏进军营,就感觉像回家一样温馨,那是一种久别重逢的归属感;比如,我愿意为了自己内心的某种深重的坚持,而做出一种牺牲;比如,我受了侮辱和打骂,会发自内心的感觉到愤怒,这种愤怒甚至让我有眩晕的感觉。这些都是一种父系血统的表达,我能感觉到,我能感觉到我父亲的灵魂隐隐活在我的身体里面。

但我的母亲是怎么样的,我母亲的性格是否遗传到了我的身上,我却难以揣度。我不敢说我现在的某种性格特征就来源于自己的母亲,因为这毫无根据,甚至可能荒谬。我能够触摸到自己父亲的血性,但我感觉不到自己母亲的温柔。或者她并不温柔,我根本无从判断。

我翻开一本厚厚的小说,一本我怎么读也读不明白的《红楼梦》。我妈妈是《红楼梦》里面的哪个人物?警幻仙姑,还是秦可卿,王夫人还是凤姐?警幻仙姑那是神啊,我妈妈只是个凡人,我妈妈应该达不到神的那种境界,原谅我这么说,因为我自己也不可能达到那种境界。

秦可卿是最有嫌疑的我妈妈的形象,她是一个悲剧人物。所谓淫丧天香楼根本就是胡扯,真实的描述应该是被辱天香楼。我隐隐觉得我妈妈很可能和我一样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只有母子的接连悲惨,才能凸显我的命运多舛。如果我妈妈很幸运,那我几乎就成了个公子哥了。这不对,《红楼梦》的原意不可能是这样的,所以我高度怀疑秦可卿的原形就是我妈妈,但我没有任何旁证。

你们知道吗?秦可卿是个地地道道的悲惨女子,她身世成谜,好不容易嫁入豪门,却又被公公盯上。至于贾蓉,是个黑白不明的男人,看着很别扭。你说他坏也不像,你说他好也不太像,贾蓉的性格简直就是一片糊涂。秦可卿嫁到这样的人家,本来就很可怜。

联想到红楼中紫鹃对黛玉说:“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有了老太太,也只能凭人去欺负了。”黛玉是贾家的直系亲属,况是名门出生,尚且只能凭人去欺负,更何况一个养生堂抱养的秦可卿。柳湘莲说贾家除了门口的两个石狮子干净,找不出干净的人。可见,贾府的荒淫混乱。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秦可卿,又生得如此的好,会有怎么样的际遇,不堪想象。

换句话说,淫丧天香楼的“淫”绝不是秦可卿淫,而是整个贾家的‌‎淫‌‍荡‎‍‎‌‌下流。秦可卿只是一个封建男权势力下的受压迫者,甚至是个被侵犯被迫害的受害者。贾珍到底指的是谁?或许还不止一个贾珍,或许有多个贾珍,这些禽兽之徒才是真正的恶人。

如果,我只是说如果,我不敢肯定。秦可卿的原形就是我妈妈,而我妈妈其实是伟人的女儿。那简直太可怕了,你们听说过侵犯伟人的女儿吗?谁有这么大的胆子,红卫兵和造反派呢?武警战士和步兵连呢?李奶奶的红灯举起来了吗?举起来又被谁一脚踢得粉碎,谁给他这么大的胆子?

四川话骂一个人很混蛋,说他简直是在“绍堂子”,“绍堂子”原意指到某个帮派的堂口去闹事,表示这个人嚣张猖狂无比。那么,这位“绍”了红堂子的猛士,也应该站出来亮亮相了。如果,贾珍不止一位,请都往前站一步,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跑不了。

秦可卿在贾家没有什么朋友,自己又是养生堂抱养的孤女,本来伶仃。好在有一位至交闺蜜凤姐,常常在一起聊天排解。当年的事,别人说不清楚,凤姐多少是知道一点的。不说凤姐本来伶俐,就凭她和贾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她也难辞其咎。我想,看过点红楼的人应该有所感知,这位秦可卿最好的朋友,很可能是个猪队员,一个扮猪吃老虎的猪队友!

当然,《红楼梦》是一本很‍‎‌‎‌玄‎‌‎‍‍幻‍‍‌的书,我并不敢肯定秦可卿的原形就是我妈妈。或许我妈妈另有其人,比如还有王夫人,邢夫人,甚至赵姨娘等等。但我知道了一点事实,我就有义务把隐藏的罪恶讲出来。不讲出来,秦可卿翻不了身,不仅秦可卿翻不了身,甚至连伟人,连整个贾家都翻不了身。这样的侮辱,根本是在嘲弄我们的国家。可有的人还装聋作哑,佯作不知。

我妈妈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她善良吗,她温柔吗,她可爱吗,她快乐吗?我想知道答案,我甚至不敢确定她还活着,如果活着,活得好不好,为什么不来看我。我没有能力去找她,我只是一个一无所能的糊涂虫。我只有写下文字,希望文字的力量能帮助到她,帮助到我,帮助到我们一家。如果有一天,我的文字也能插上翅膀,高高飞向蓝天,那我想,我们母子还是有出头之日的。

下雨了,空旷的街头,行人稀少。和我擦肩而过的女士,没有再回头看我,她走向雨帘的深处,雨帘的深处有一扇亮着微微黄光的窗户。女士是否就住在这里,她住在这里多久了,有没有亲人的陪伴?我无法去问她,因为我和她素味平生。但我希望雨中的神明能照看着她,把她的人生谱成一首优美的歌曲。在优美的歌曲中,她也好,我也好,南来北往的路人和访客也好,都平安,都快乐,都获得一种神爱之下的平和和幸福。

妈妈,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相信,我愿意相信,永远相信我和你都一样的善良,一样的值得每一个人尊重和敬爱。妈妈,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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