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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坏坏

-----正文-----

阳光熹微,中午不应该是这样的黯淡。

或许是因为在冬季,光线穿透不了这些云雾的阻挡;还是说就连光子都被温度拖累,它们跑着跑着就在路上睡着了。

午睡刚醒的世界是蓝色的,容容盯着白色的墙壁看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据说是因为闭上眼只能看到红色的血管,所以白平衡自动补上了青蓝色。

他从床上起来,站到窗前去。无怪这天不够亮,原来是下雨了,下得歪歪斜斜。

推开窗伸手,落到毛衣上是很细小的水珠,细小到仅仅一两根纤维就能支撑住。保持着这个姿势他又待了几分钟,呼出的气在窗口变成一滩白雾,容容惊奇地发现,降了温的袖子上有薄薄一层的雪花。

这座城市几乎不下雪,现在竟然下雪了。

一场午觉起来,这天气恍如隔世,这经历恍然如梦。

如果不是家里成对的牙刷杯,如果不是衣柜里大了不止一号的家居服,紫色和‌‎‌‍‎黄‍‎‌‎色‎‍‌‌的情侣毛巾……他真的会怀疑这是一场梦。

分手后容容回父母家住了一个多月,现在刚回来。

与其说是休假,不如说是逃避,他想至少短暂地远离这个充满他与二十八回忆的地方。认真生活,规律作息,忘掉一个人应该也不会那么难。

于是他回父母家,回到永远为他敞开的避风港。他短暂的爱情还没有告知父母,但是低落的情绪还是被妈妈敏感地捕捉。没有追着问个不停,他们默契地谁也不提,她只是会做好一桌饭菜,告诉他想要什么就去勇敢追求,不要害怕重新开始。

冬至后,容容整理好心情回到了这个城市。

将窗户关好,容容看了一眼手机,阿铭发来微信:“你回来了吧?有空约酒吧?”附带了一张宣传链接。这么有兴致,原来是因为本周portal silence邀请了一位阿铭喜欢的网红歌手驻场,网页上还有一些近期充值返现优惠。

容容对这些网红网蓝的没有兴趣,也不想面对阿铭,因为自己分手的消息还没有告诉他。更重要的是,叛逆心起来了,二十八走前千叮咛万嘱咐,就差把名为《容容饲养手册》的书写出来挂在墙上,尤其告诫了容容喝酒一定不能自己一个人,要和阿铭一起去。

烦人,我也没有很爱喝酒吧,容容腹诽,都走了还要听他的话吗?我在这个家里还有没有地位了?

于是容容微信回复阿铭:我最近不太想喝呢,回头约。

阿铭:ok,那今天就算了,想喝了找我。

把手机丢到床上,容容把自己也抛到床上,心中长舒一口气:谁爱喝谁喝,我才不去。

是夜,容容单枪匹马站在portal silence门口。

其实吧,还是有一点点馋。主要是上次喝酒已经是上次了,喝的什么来着?爱尔兰马提尼?自由午后?……算了无所谓,其实是想八卦一下阿铭喜欢的驻唱长什么样子。

容容努着嘴向自己点点头。

也不是很害怕遇见二十八啦,帽子已经装备好,见到了只要低头不对视就行了。要是被二十八认出来,那也只能是二十八眼神太好,不是自己太惦记导致的。

扭了扭帽檐,容容推开酒吧的门,低着头就往酒水吧台冲。

这副样子太不自然,再戴一个黑色的口罩,如果这里不是酒吧而是个什么小超市,他很难不被认为是前来打劫的。

“来杯金汤力。”容容一只手压低了帽檐,夹着声音对吧台的调酒师说。

那人低沉地嗯了一声,转身去准备饮品。

帽檐太低了,容容的视线有限,只能看到调酒师带着黑色的调酒手套。于是他将帽檐抬高了一些,调酒师身材不错,穿着工作制服。

就在容容努力遮掩自己的脸又想要尽量看清楚一些的时候,调酒师端着酒回来了:“您的金汤力。”

这一句话把容容的幻想扼杀在摇篮里,调酒师的声音和二十八大相径庭。真傻,早该猜到不是他,还装模做样偷窥半天。更何况,就算自己点单时夹着说话,是二十八的话也肯定能认出来。

赌气似的闷了一大口。嘶。容容蹙起眉头,这也太凉了。

借着喝酒的功夫,容容扫视了一圈,吧台内有三位调酒师,身形都与二十八不匹配。

难道他离开了这里?

容容试探着叫住那名调酒师:“您好,你们这里以前的那几个调酒师去哪了?”

“以前的?”他愣住思考了一会儿,撂出一个重磅炸弹,“不知道你说哪个,但是酒吧开分店了,可能去那边帮忙了?我不是很清楚。”

容容泄了气,自暴自弃把帽子一摘,这个时间点正是二十八打工的时间呀,他不在这里肯定就是去分店了,自己还做伪装给谁看?

舞池那边很热闹,歌唱的也不错。那此行至少完成一个任务吧,去看看阿铭喜欢的歌手长什么样子。

在人群中挪动,他不停地说抱歉不好意思,终于凭借小巧的身躯挤到了最前方。视野清晰起来,他努力寻找着握着麦克风的人,结果却什么都没有。

他凑过去问身边的人:“请问今晚的驻场歌手呢?”

音乐声很大,那人一脸疑惑地看着容容,直到重复第四遍这个问题,他才听清:“哦哦,他啊,刚刚结束了,每天只唱两个小时。”

不是吧?点这么背?

容容又在挤挤挨挨的人群中穿梭,歪歪斜斜地回到座位上。

今天怎么干什么都失败啊?

他终于承认自己来酒吧其实就是为了看一眼二十八,但也仅限于看看他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没有别的意思。

从这里走了,也不知会一声,让他白跑一趟。容容打开他们的微信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停在一个多月前,自己发消息说到小区门口了,二十八回复:“好的快回来吧”。

应该没有删除联系方式吧,一声不吭地跑了,二十八真是个坏东西,但……不做恋人也可以是普通朋友吧。

容容在心里狠狠揍了二十八的胸肌一拳。

恋人可以退回普通朋友吗?说实话自己也拿不准。

举起金汤力准备喝,容容突然想起二十八絮絮叨叨的嘱咐,刚才离场太久,这杯不能喝了,应该换一杯新的。

气死了,容容愤恨地责怪自己的脑子,他也去过不少次酒吧了,一直谨记这条规矩,二十八就说了一次,怎么就变成他的叮嘱了?

大手一挥,容容又要了两杯短饮,他要证明给自己、给二十八看,他也可以是酒品很好的,也可以自己一个人喝酒,也可以保护好自己的!

咕咚咕咚两杯酒下肚,钟表指针都弯曲了。

海口夸下太早了,再急迫证明自己也不能混着喝,更不能一口闷。手心已经开始盗汗,容容觉得此地不宜久留,万一喝晕了被谁捡回去就完蛋了。

吧台是距离酒吧大门最近的区域,容容从高脚凳跳下去,动作迟缓地挪。

心跳得好快,怎么脚步像陷在泥沼一样,不是都说心跳越快行动越敏捷吗?上高中参加二百米比赛的时候,不就是心跳越来越快,步伐越迈越大吗。他又想起三千米,跑到最后心跳也很快,但是动作却迟缓了。

原来是量子力学啊,上帝掷骰子了。概率论,都是概率。容容醉醺醺地胡思乱想。

终于走出这扇门,冷空气扑面而来。

中午下过一场小雪,现在已经化作街道上的水渍,气温异常地刺骨。

裹紧了大衣,容容小声感叹,因为大衣比羽绒服穿着好看,于是他就这么出门了。没想到风度让温度背刺了,出门前照了好久镜子、认认真真收拾出来的美色根本没遇到可展示的对象。

购买了法术穿刺装备的寒风,透过他的羊绒大衣,又钻进宽松毛衣的下摆,和容容的肌肤来了个亲密接触。

太冷了,一边走路一边打颤,当他终于迟缓地注意到马路牙子时,已经一脚绊了上去。

干,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也卡牙缝,不喝离场酒的小聪明让他沾沾自喜,这股得意忘形终于亡佚了。二十八你说得对,不能自己一个人来喝酒,倒下的时候容容闭上眼睛心中默念,自己以后一定会听话的。

没有和水泥地亲嘴,取而代之的是一双有力的手臂,那双手臂接住了他。

容容睁开眼。

路灯就在他们头顶没什么感情地亮着,因为背光所以看不清那人的脸。但是只是闻着味儿就认了出来,容容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摔傻了,他傻傻地开口:“我闻出来啦,你是二十八!”

“你自己来的?怎么不听话?”怀里的人满身酒气,二十八皱着眉扶着他站起身。

先是像小狗一样闻到二十八的味道把人辨认出来,然后又像是被抽了脊梁似的腿软站不住,容容开始希望这是场梦。

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反而怀里那个没骨头的一样一边往下滑一边伸出手摸他的脸:“昨天冬至,你吃饺子了吗?”

怎么突然说这个?二十八摸不清这古灵精怪小宝贝的脾性,搂住人往上提了提,说:“没有,你吃了吗?”

容容突然咯咯笑了起来,是没有什么含义很单纯快乐的那种笑:“我当然吃啦。你的朋友不靠谱!怎么都不告诉你冬至要吃饺子呀。”

“所以你跑哪里去了?”容容声音渐渐小了下去,他感到脑袋晕晕的,眼睛快要睁不开。

临合上眼之际,恍然间他好像听见二十八说:“是我该问你吧?你跑哪去了?”

我哪也没去啊……容容心里想。

很快,像是再也抵抗不住困意,容容失去了意识。

再起床已是上午九点,复工第一天就迟到,即使自己已经是工作室合伙人了,也不应该迟到。

容容着急忙慌地穿拖鞋下地,余光间瞟到床头有一摞衣服。

上面贴着一张便利贴:降温,多穿些。

昨晚的思绪逐渐回笼,原来打扮得花枝招展并没有白费呀,全都被二十八看到啦,心情好好。

但自己昨天好像一条狗趴在二十八身上四处嗅,还差点在他面前摔了个屁股墩,心情坏坏。

可是二十八送自己回家了,还关心自己穿的衣服太少,心情好好。

除了这张纸条,其他什么都没留下,也没有什么酒后乱性或者占留宿,好道德一男的,心情坏坏。

坐在计程车上,终于从早上的慌忙中镇定下来,容容突然发现肚子咕噜噜地叫。自从建立工作室以来自己也不是不曾睡过头,但似乎他的早餐从来没有缺席。

是二十八,不动声色地把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

回家找妈妈的时候,妈妈说容容越来越懒了,嘴也越来越刁了。

容容向来就喜欢吃鱼,但这次回家他吃得少了很多,有时只吃鱼腹鱼腩的部位,其他部位则因为不想挑刺所以懒得吃。在自己家呢?二十八总是把鱼一块一块地挑好刺,然后沾满浓稠汤汁送进容容的碗里。众所周知鱼肉不能和米饭一起吃,因为容易被小刺卡到嗓子。但是容容被二十八惯坏了,喜欢把挑干净的鱼肉混着红烧汁拌米饭。

……

错过了早高峰,计程车一路上开得飞快,天空下起雨来,水珠布满车窗。

看着车窗外被风吹成一股一股的水流,容容突然想起一些事。

小时候容容以为,只要手中握着一把伞,无论多么大的雨,他都能出发。长大后才发现,一把伞也无法遮住整个天空掉下来的雨,他需要等待雨势减小后再走才能不被沾湿太多。

人是不是越长大,顾虑就越多,总想要降低风险计较一分一毫的得失,总想要等到万事俱备的时刻才肯启程。

现在他虽然坐在汽车里,没有带伞,下车时会不会被淋成落汤鸡也未可知,但是他好像并不太惧怕。衣服湿掉可以换干净的,人湿掉可以洗澡,怕冷就盖一层毛毯,怕生病就喝预防感冒的药水。

我可不是怕麻烦的人,容容酸着鼻子想。

他点开和二十八的对话框,输入发送。

该打的仗,我就要打了!

“呜呜,你还记得排骨菜市场哪一家卖的新鲜吗?我怎么找不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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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了一大串

恐怕有错字病句,以后会修

开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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