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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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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白昼一日短过一日,夏末转瞬即逝,伴随着几场细雨,秋天如期而至。

在开学季到来之前,金主让人给小混混在省会重新安排了补习机构,学校的话,还是挂名在之前的高中。

细说起来,省会的教育资源必然是更好的,小混混在省会学习,还能抢先了解到高考新政策。

像他这样情况,急不得,学一年能考出理想分数是最好,考不出来,也正常。金主的意思是让他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慢慢来就行。

梁母在和小混混促膝长谈之后,还是决定带外婆回本市。她尊重儿子的决定,同时也希望自己可以力所能及地帮一些忙。

外婆的身体恢复得还不错,她年轻时开过杂货铺,在本市有不少认识的老朋友,如果强留在省会,反倒不利于心情开阔。

梁母打算把杂货铺重新开起来,照顾老人家乐呵地颐养天年的同时,也好让小混混可以心无旁骛学习。

出柜意料之外的顺利,小混混在和外婆坦白后,原以为会迎来老人家的不理解,没想到她短暂地沉默了几秒后,笑了笑,说:“我就知道。”

小混混抬眸看她,有些错愕:“您很早就看出来了?”

“也不是很早吧,”外婆回忆了一下,“小尤说自己有对象时,我还没有多想的。”

“但他后来经常过来看我,你们在楼下偷偷讲话,被我发现过好几次啦!”

老小孩老小孩,外婆说到这里时,有点狡黠地眨了眨眼,像是在炫耀自己的敏锐和沉得住气。

小混混的睫毛颤了颤,有点心虚地垂下了眸。他以为自己足够隐蔽,纵然金主离开时会有留恋,也能顾全大局不表现出来,却没想到还是被看出了端倪。

“那您觉得……他怎么样?”

“小尤吗,小尤当然很好。”外婆笑着,摸了摸小混混的脸颊,“他对我们川川也很好,外婆都看着呢。”

“我看人可准了。”

说到这里时,外婆望向虚空,苍老的瞳孔里划过几丝落寞。像是山间敲起晨钟,带着悲悯,飘往旷野。

她看人可准了。

准到很早以前就看出来,小混混的爸爸不是什么好人。但梁母不相信,飞蛾扑火地跟随而去,最后带着满心凄苦,郁郁而归。

好在外孙不会延续女儿的不幸,外孙遇到了真正值得喜欢的人,这一辈子,都会幸福。

金主提前一周规划了行程,空出外婆出院的整天时间,和小混混一起送她们回去。本市离省会不算远,约莫两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

小混混的家在那种老式小区,虽然温馨干净,但和别墅相比肯定是天壤之别。他怕金主不适应,想让金主在车里等,后者只是笑了笑,说没事,一起搬东西更快。

像很多对孩子上心的家庭那样,小混混家里墙壁上,贴满了他上学时拿到的奖状。

小混混在帮梁母收拾房间,金主就站在客厅的墙边,对着奖状一张张看过去,乐此不疲,甚至拿出手机拍了张照。

小混混喝着水从厨房出来,见状差点没被呛到:“你干什么?”

“收藏,”金主晃了下手机,屏幕上是刚拍的图,“要是妈妈和外婆舍得的话,能带一张回去更好。”

“……”小混混把手上的另一杯水递过去,莫名其妙道:“这有什么好收藏的。”

话是这么说,但他还是和金主并肩站着,也慢慢看过去。

这些奖状都是高中之前拿的,挂在这里时间长了,自己已经无意识,现在重新看,仿佛隔了好多好多年,久远到印象模糊。

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后,金主轻声开口:“崽崽。”

“怎么?”小混混下意识转头,和金主对上目光。

金主笑了笑,揉了下他的脑袋,“你很优秀。”

小混混顿了一下,沉默片刻后,有些黯然地收回视线,“那都是之前了,我现在……很糟糕。”

说着就想转头,转着转着却被人捏住下巴拨了回来。金主低头看他,目光沉沉的,含着爱意,也很严肃。

“哪里糟糕?”他说,“现在也很优秀。每个时候的你,我都想珍藏。”

闻言,小混混眨了下眼,攥住金主的衣摆,很久后展颜笑了笑,说:“好。”

从家里出来后,并肩走下楼时,小混混的手伸过去,很轻地攥住了金主的食指。

察觉到他的动作,后者笑而不语,只是极有默契地回握过去,十指相扣。

老小区里住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他们在树荫里乘凉,初秋的阳光还带着几分燥热,烤得地面微微发烫。

在看到那样两个相貌出挑的人牵着手走过时,他们或多或少都投去了带着好奇或诧异的目光。

小混混却不再做贼心虚,泰然自若地走过去,甚至在遇到熟人,对方问了句“乐川,这是谁呀”时,惜字如金地答道:“男朋友。”

回省会前还要去一趟本市的补习机构,拿落在那里的学习资料。

车不能开到门口,司机停在了稍远的地方。

纵然没有要亲自现身的行程,金主手机里还是有不断跳出的需要他处理的消息。

他本来打算和小混混一起过去,但后者不断保证自己只需要拿一点东西,很快就回来,这才放弃,坐在车里等。

机构里那位大叔给小混混做了登记,唏嘘个不停。

遗憾是肯定的,少了这么多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毕竟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对好苗子总是有“惜才”的想法。

但在得知小混混是要去省会学习后,大叔就没说什么了,他拍了拍小混混的肩膀,故作深沉地说了句:“梁乐川同学,那就顶峰再见了。”

小混混笑了笑,微微颔首,转身离开。

再出来时,外面居然下了雨,电闪雷鸣,分明是初秋,却延续了仲夏的变幻莫测。

手机响了响,是金主发过来的消息,只有简简单单四个字:“等我一下。”

小混混回了个“好”,便把手机收回口袋,随意地靠在门口的墙边。

没有过很久,漫天雨幕中,缓缓走来个撑着黑伞的高大身影。

风很大,金主却走得很稳,一步一步地,走到小混混面前,对他微笑,说:“走吧。”

伞挺大,但要在暴雨的天气中容纳两个成年人也是勉强,他们肩膀挨在一起,走得很慢。

路过一个地方时,小混混忽然停住,拽了下金主的袖口,唤他:“尤予桥。”

“嗯。”

“你还记得这里么?”

金主侧头看了看,旁边是一片竹林。伴随着狂风,竹叶沙沙作响。

在这个地方,小混混曾向金主走近了第一步,献上比风还轻的吻。

“记得的。”金主的声音伴随着雨打伞面,显得很缥缈,他笑着,说,“崽崽,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话音刚落,小混混伸手,覆住金主撑着伞的手背,另一只手攥着他的领带,把人微微拉向自己,干了此刻想干的事情。

他们在雨中接吻,溅落的水珠打湿裤脚,侵染了几分凉意。

唇却是暖的,暖意慢慢蔓延,逐渐包裹全身。

有那么一瞬间,满林的竹叶好像停止了晃动,心甘情愿为他们做背景布。

竹是最为坚韧的植物之一,纵然在狂风暴雨中,依然有种“终难催折”的孤勇。

爱意也是,哪怕有千难万险,终究难以磨灭。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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