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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老骨头们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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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似水流年,江湖第一‎‍‌美‎‌‌人‍‌‎也换了几茬

-----正文-----

天连着黄沙,黄沙连着天。

天与黄沙的中间,是一条狭仄的古道,古道中间,是一匹伶仃的瘦马。

唐凌云坐在马上,整个人裹在暗灰的斗篷里,只有几缕发丝被风吹出来,是雪白的颜色。

她第一次走这古道,大约是五十年前吧……

那时她觉得天多蓝,扎着两个羊角辫。遇到谁都用带浓重家乡口音的官话说:“我叫唐凌云!要到四川唐门拜师去!”

一晃五十年时光流水一样过去,那些生动的画面却还点点滴滴,仿佛就在昨天。

凭着努力,学艺有成,她被唐门留下,成了十六位暗器教头之一,也是唯一一个女教头。这么多年,一茬茬的学生,在江湖上或呼风唤雨,或小有所成,抑或归隐改行,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她都几乎还叫得出来。

她也找到了自己幸福,对方是唐府的管家,粗粗壮壮,不会武功,但拉着他的手,她便觉得安心。

可惜,一年前,他比她先走到生命的尽头。

那时她觉得天塌了,一闭眼睛都是他的影子,世界像成了黑白色的,吃什么都没有味道。

而不知是受此影响,还是年纪大了,远远看着箭靶,那红心开始越来越模糊,教学上她出了几次错,于是自引负疚,向唐门请辞。

唐门挽留了她,不失礼,但也没有多么势在必得的意思。于是她就这样告老了,想要回到她的家乡——一个地图上都没有画的边远村镇上去。

她把大部分的东西或分或送,或烧给亡夫,启程,带着一个小蓝布包裹,一如她当年出来一样。但是从两靥生花的少女,到风烛残年的老妪,又有什么区别会比这个更大呢……

“客官,不能走了!不能走了!”她正低头沉浸于回忆,突然,一个黝黑的边民不知从哪里冲出来,到马前头拦下。

“怎么了?”唐凌云问。

“这条道前头出了一伙马匪,守在路上打劫,今早还有一帮波斯客商不听,硬要赶路,跑回来连裤子都被扒了!”

“那怎么办?”唐凌云一听,也有些紧张。

“我们镇上人已经去凉州府报官了。客官可以来我们镇上住几天,等马匪走了再赶路也不晚。不过我们镇子小,井水酸,客商们大多到二十里外的大地方去住,您要想去,我也给您指路,” 边地之民多热诚粗朴,实言相告。

唐凌云看了看那汉子,半晌,说:“不必了,就去你们那里吧。”

即使住在绫罗之中,于一颗几成古井的心又有什么呢?于是她默默请他牵了马,往镇上去。

约莫半柱香时间,渐渐有热闹人声,这是傍着沙漠里小片绿洲建起的一个极小的小镇。

“这是我们镇唯一的客栈,”汉子带她到了一间饱受风沙侵蚀,牌匾几乎要掉下来的建筑门前,热心地道,“客官就住这儿吧。”

唐凌云抬头,看那歪歪斜斜的牌匾,当看清上面的字时,她眼睛先是一眯,然后满布皱纹的嘴角突然勾起一个久违的笑意。

那上面写着:凌云客栈。

不知是此地风沙太大还是很久没人住的原因,房间里落了一层灰。

唐凌云素来爱洁,虽然心绪萧索,还是打起精神,将屋里都收拾了一遍,连门框屋顶,都蹬着梯子擦个干净。

她擦到房门处,有个微小的发现:门框上缘有个刀刻的图案,是个连环锁样子,这在西域一带多是伴侣永誓同心所带之物,常刻在婚房门口,看的她心中一刺,睹物伤情。

然而那刀刻痕迹又显得十分久远,模糊不清,一时让她有些好奇,这到底是连环锁吗?如果是,是何人所刻,为什么会在客栈的门上?

她一时忘我,极力将身体拉高,扒着门框,想看清楚,耳边却突然响起一声:“小心!”

唐凌云还没反应过来,只听脚下梯子嘎地一响,已经断了一个竹撑,事出突然,她来不及提气运功,惊呼一声就往下跌。

不过她并没有摔倒,因为喊她小心那人已经长身一纵,使个身法过来,牢牢将她托住。

唐凌云急回头,扶她的人映入眼中,她张了张嘴,有些意外:那居然是个年纪跟她差不多的男人,高大,须发花白,有些旧的青色外氅,满脸褐斑地笑着,可是眼睛很亮,像年轻人的眼睛。

她忙抽回身体,施礼致谢,谦恭,但不直视他的眼睛。

“你是今天新到的?”男人问。

“是,刚到,”唐凌云简短回答。

“我们昨天就住这儿了,”男人说,“诺,就是那边那间客房。”

“你们?”

一丝问号刚划过唐凌云脑海中,答案已经扑面而来:从男人手指的那间房里,跑出一个女人,也有五六十岁了,穿的颇精细,尖脸盘,能看出年轻时并不漂亮,一把抱住男人的一只胳膊,头略歪,嘴角往上咧地笑道:“是啊,今年是我们成亲第四十年。”

唐凌云眼神黯淡了一下,但还是微笑道:“恭喜啊。”

“这位大姐,你是干什么去?”邻居的女人问。

“回自己老家。您呢?”

唐凌云的服饰已经透露她是新寡之人,但那女人似乎没有注意,依旧喋喋:“我们啊,这年纪大了,帮里的事也该放手了,徒弟都出息了,我们就想怎么庆祝一下成亲四十年,这不,就打算到天山脚下去看看。”

“游山玩水,好雅兴啊。”

……

又闲话了几句,邻居夫妻回房去了。唐凌云独个儿走到院子里,坐在井边,有些怅然。

“游石南,李秋凤……”她有些下意识地念着这几个字,这是刚才那对夫妻告诉她的名字,这两个名字听起来十分耳熟,在武林上应该小有名号,但一时之间她怎么也想不起来来路。

“就是点苍派的‘鸳鸯侠侣’嘛!”正想着,突然一个嗲得能掐出水的声音杀入她耳中。

唐凌云一抬头,如果说刚才看见那对夫妻是有点意外,这次看见这个女的就真算是吓了一跳。

她是从下往上看她的,凤头红鞋,柳绿色的裙子,剪裁得极为随身,金线勾边,闪出一握的水蛇腰来,俨然二八芳龄卖俏的打扮,但再往上瞧,五官都端正,只是脸上扑簌簌掉下粉来,还掩不住褶子,好像炸什么东西没裹好面似的,头发都染得黢黑,年轻时应该也是一头秀发,可此时跟脸色一比就更显得发际线太往后了,怎么说呢,明明算是挺好看的一个老太太,楞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妖怪。

“江湖传言,游石南年轻时好打抱不平,有一次呢,就踢到了铁板,反而被打得奄奄一息,”来人也不客气,扭着腰走到她边上,用袖子扫了扫井口,坐下来,“结果被当时的点苍派掌门所救,等他养好了伤,就加入了点苍派,而且娶了掌门的女儿,就是李秋凤。虽然这两人个性大不相同,却是江湖上有名的恩爱夫妻,到今年成亲有四十年了,人送外号‘鸳鸯侠侣’,他们的本名反而少叫了。”

“不过呢……”‌‌‍‎妖‌‎‍娆‎‌‌‍老太还想继续往下说,却被唐凌云一下打断了:“喂喂,等下,您是哪位,怎么这么清楚?”

“我?”‌‌‍‎妖‌‎‍娆‎‌‌‍老太露出有些诡秘的笑容,“我叫许红袖。”

“许,许,百晓佳人许红袖?”唐凌云眼睛一下睁大,磕磕绊绊才把话说完,百晓佳人许红袖,可是想当年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整个点苍派名气都还不及她,号称百晓生的传人,通晓武林大小琐事,而且有江湖第一‎‍‌美‎‌‌人‍‌‎之称,居住在红袖楼上,每年求见一面的王孙公子都络绎不绝……

然而,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近二十年来,江湖第一‎‍‌美‎‌‌人‍‌‎已经换了几茬,红袖楼的地位也易了主,唐凌云越来越少听过这位百晓佳人的消息了。

许红袖看着唐凌云的表情,她知道她认出了她,这就像糖水流到了她干涸的心田里,想当年,人们哭着喊着上红袖楼,听她透露那一条条武林的八卦,然而后来,她需要追着别人讲八卦了。她有些庆幸自己遇到的是一个老太,而不是什么十几二十岁的黄毛小子丫头,那些人简直是武林中的非主流,一点知识底蕴都没有……

“咳……”她清了口痰,将胸膛挺起来,神采奕奕地打算接受对面老太接下来的追捧。

可没想到的是,唐凌云急急站起身来,带着很是尴尬的笑容:“不好意思,我房间还没收拾完,失陪一下……”

“喂!喂!有空再聊啊!”许红袖在后头赶了几步,到对方进屋了,才收住脚。

唐凌云进了屋,擦了擦脑门的汗。

百晓佳人,武林第一包打听,知道皇帝腿上的痣有几根毛。

人是都喜欢听八卦没错,但谁也怕下次成了八卦的主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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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日升,转眼又是一个晨光。

唐凌云坐在客栈大堂里,用带豁口的粗陶碗喝极稀的杂米粥,看那边游石南夫妇也出来了,便点点头:“早。”

“早,”夫妇俩也点头,回了一声,去盛早饭。

游石南早早盛好了,站在那等李秋凤皱着眉头挑出个干净些的碗,又帮她端到桌上,李秋凤坐下,却只喝了一口,就“噗”一声全喷出来:“这什么粥,酸死个人!”

“莫恼,莫恼,店家说了这里的井水有些发酸,”她老伴在一旁低声安抚她,将桌上的污渍擦掉。

李秋凤还想说什么,突然意识到对面唐凌云在看他们,才不声响了。

三个人在两张桌上安静地喝粥,直到残旧的木门又吱呀呀一声开了,大家的目光同时投过去。

客栈伙计领进来一个客人,一个看起来与这里的环境颇不搭配的老者:穿着考究,交领右衽,大袖深衣,暗色丝绣黼黻纹饰,一头发丝虽然银白,但一丝不乱,用高冠束起,举手投足之间颇有优雅之风。

“南宫公子!”李秋凤怔了三秒之后,喊出声,唐凌云和游石南也在片刻之后反应过来。

南宫世家的三公子南宫望,想当年以飘逸剑法闻名武林,加上出众的相貌与高贵的家世,几乎成为江湖少女心中完美意中人的典范,唐凌云年轻的时候跟丈夫调侃,还说过“你以为你是南宫望啊?”这样的句式。

“都这把年纪了,还叫什么公子,”来人望向屋内,也认出了几位武林同道,嘴角泛上一丝苦笑,道,“叫我南宫望就是了。”

南宫望似乎是彻夜赶路来的,一脸倦容,同时待人也稍显疏离,跟几人简单寒暄后,就随着伙计到后房歇息去了。

剩下三人在大堂,却不能恢复刚才的平静。

“南宫公子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李秋凤道。

“也许他也想去天山呢。”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李秋凤狠狠瞪一眼说话的游石南,后者不吭声了。

三人对视一眼,没人能回答,以南宫望的身份,为什么会孤身赶路,就算要投宿,不过二十里之外也有更繁华的市镇和条件更好的客栈,以他精致讲究的习惯为什么不去那里。

就在这时,屋里突然掀起一阵香风。

“南宫望为什么会在这里?”伴着这阵香风,一个桃红色的身影一扭一扭进来,顺手拉张凳子,就坐在了游石南旁边,笑着嗲嗲地拉长声音,“问我许红袖啊!”

感受到大家眼神中的热度,她满意地说下去:“你们知道,南宫望一生未婚吧?”

另外三人都点了点头,南宫望如此条件却一生未婚,确实是武林上一大悬案,被茶余饭后议论了十年,有人说他眼光高,有人说他喜欢过一个女人但是死了于是曾经沧海,还有人说他实际成亲了只是为了保持对少女们的吸引力一直对外隐瞒,但由于南宫世家消息森严,这些都是完全的臆测而已,没人能证实什么。

“据我多方考证,终于把事情查的八九不离十了,”许红袖悠悠说下去,“南宫望十九岁的时候,曾经爱上一个侍女,但家族不可能许他明媒正娶一个侍女,于是两人情到浓时,决定私奔。”

她突然伸起一个涂着鲜红蔻丹的长指甲:“他们私奔最远处,就是这个小镇!”

“当时他们觉得这里就是天涯海角,家里人不会再找到他们了,在这儿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时光,”许红袖换个胳膊撑腮,看了听众一眼,才又说下去,“但是当然,你们知道,南宫世家是什么手段,不出三个月,族里就找到他们了。”

“族里要杀那女孩,南宫望苦苦求情,才放过了,但丢下狠话,那侍女今生最靠近中原的地方只能是这个镇子,敢多踏进关内一步,给南宫家知道了,就格杀勿论。”

“所以呢,如今南宫望这次来这,一定是找她的……只可惜,生死茫茫,那女孩在不在人间都不知道啦……”许红袖满意地下了结论,顺手很自然地将胳膊搭在游石南肩膀上。

李秋凤早看这位前江湖第一美女不顺眼,这动作更惹恼了她,她一扯丈夫,把他推到身后去,自己插到许红袖面前,哼一声道:“南宫望为什么来我不知道,但看到他,我就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

唐凌云一口粥在喉头噎了一下,想当年这事在江湖上也闹得过满城风雨:许红袖对南宫望一见倾心,曾经热切追求这位翩翩公子,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让她第一美女的名头颜面扫地。所以李秋凤提这茬明显是呛她面子。

然而,许红袖脸色也只红了一红,便恢复过来,慢条斯理地撩了下刘海,道:“这你可错了,我许红袖会是那种执迷于一个男人的女人么?作为百晓生的传人,我这一辈子,到哪里去都是为了追寻秘密……”

说着,她突然抬头,针锋相对地逼近李秋凤的眼睛:“每个人都有秘密,你说是吧?”

不知为何,李秋凤听了这话肩膀一抖,退一步,倒坐在凳子上。

于是许红袖得胜的公鸡一样拨一下刘海,带着诡秘的笑容,站起身扭着腰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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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游石南夫妇回房去了。唐凌云问了问伙计马匪的事情,伙计说凉州府太远,估计还要等几天才能来人清剿。

于是唐凌云不说话,坐在看不出颜色的桌子前发呆。

从客栈的窄门望出去,外面只有黄沙,无边无尽的,单调的黄沙,一如她只有的回忆。

许久,还是伙计打扰了她:“客官,这是您的吗?”

唐凌云看一眼,认出是李秋凤头饰上的一个珠子,于是接过来:“给我吧,我给她送去。”

她从户外绕行,到了两夫妇窗下,本想敲敲窗户,将珠子给李秋凤递进去,刚伸手,却吓了一哆嗦。

屋里传来乒的一声巨响,是什么东西摔在地上的声音,然后是李秋凤尖利的嗓子:“日落?困在这个鬼地方,破锅破碗,满地沙子,喝口水都是酸的!你还有心情看什么日落!?”

“别这么说嘛,这里的日落很漂……”游石南低而讨好的声音,却又被打断了。

“从你说要去天山,我就不同意,风餐露宿又花钱,大老远的,有什么好看!?四十年了,你什么事都跟我想的不一样。这次我想都四十年了,就听你的一回,结果还是这个熊样,从出来就处处倒霉!”

唐凌云在窗外听着,难以形容心里的震惊。

难怪许红袖说每个人都有秘密……这一对四十年的“鸳鸯侠侣”,背后竟然是如此的“恩爱夫妻”。

屋里门扇响动,似乎有人夺门出去,而剩下的一个,在房里继续扔东扔西。

唐凌云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是在听别人的墙角,这可不太好,她忙屏住气息,小心回转,想先溜回房去。然而,一转身,她就傻眼了。

刚刚屋里吵架的男主角正走到窗下,两人四目相对。

“我,我不是故意的,”唐凌云大窘,张开手,语无伦次,手上是那枚珠子。

游石南看了她两秒钟,然后低头,突然噗一声笑了,抬头,笑容苦涩而真诚。

“让你见笑了,”他说。

唐凌云抿了抿嘴唇,很尴尬地点点头,两个人像是下意识地想要尽快离开这窗口,于是一同往外走去。游石南不知是对她,还是对自己自说自话地叹口气:“没关系,她气一会儿也就好了。”

唐凌云不知道该说什么,如果问她内心的残酷评论,她早就已经发现这对夫妇最大的问题是根本不是一路人,可是这当然不合适说出来,而让她说些什么安慰的话,她也不擅长。

这时他们不觉已经走到了客栈门外,唐凌云看着远方的天,突然道:“这里的日落真的很好看吗?”

“啊?”游石南先一愣,但眼睛立刻放出光来,“好看,非常好看!四十年前我在这附近看过一次,当时我就想,一辈子一定要再来一次。”

“是吗?听你这么说,我也想看看,”唐凌云笑起来,皱纹堆上面庞,像一朵盛开的花。

“好啊,我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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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凌云到了所谓的最佳观测地点,坐下来。

沙漠里温差大,将近傍晚,风已经颇有些凉,但身下的沙子还蕴藏着温热,很奇妙很熨帖的感觉。

游石南坐在她旁边,夕阳照着两人的白发,都染上一头的金红。

唐凌云看向远方,比起从客栈的破木门中间望出去的感觉已然完全不同。蓝天从四个方向垂下,其中一面镶嵌着一轮红玉一样的夕阳,光芒铺下来,浩瀚的黄沙一时竟像波光粼粼的大海,极目远眺,没有任何什么东西能阻拦你的视线,那天与海的边界,让人追寻得眼眶似乎都要裂了。

而稍微收回视线,往昔单调的黄沙此时也变得生动起来,荒漠上的风,忽急忽缓,拨动着沙丘,就好似手执鞭具的牧人,让那些黄沙像游蛇,又像波涛,在海面上忽然掀起,忽然又平息下去。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天地之大美,足以让人屏气凝神。

巨大的光轮继续沉降,似乎带有推开一切的力量,掩没之处似乎被熔化了,金色向河流一样开阔流出,几片云霞也聚集过来,像是不舍金乌归于咸池之地,彤云飞舞,宛若仙子羽衣,瞬息之间,光影陆离。

最后的最后,太阳终于落入黄沙之下,一切的一切又归于静默,天似穹庐,带着夜幕的灰沉,远方一条河水,像是铁水凝成的一条线,晚风吹袭,抖动人们须发和衣襟,又是另一种的壮怀肃穆,令人久久矗立不言,却满怀激荡。

许久,到淡白色的月亮升起来之时,两个人才起身收拾,要回客栈去。

游石南扶着膝盖站起来,怕了拍身上的沙,对唐凌云笑一下:“谢谢你跟我来看日落。”

唐凌云背对着他,没动,声音有些抖:“不,我该谢谢你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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