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在周六,拍摄在周日,两项我都要参加。我有意让自己变得忙碌,这样就能够刻意避开南浩歌,不去想他为什么突然转变了态度,不去想我在他眼中到底是个什么。
一周时间很快过去,总体上还算平缓。唐姐周一开过组会,下来时神色略有不快。她跟我们复述说,以后除了日常工作外,还要额外注意每月考核的情况,并且工作日志也要纳入考核标准,除却仓库那些文化水平不高,实在憋不出几个字的,我们这群坐办公室的最好不要敷衍了事,哪怕是最寻常的活计也写上去。她说我们人事部的日志被老板批评了,因为我们就没几个认真写报告的,全是套的模板,七个人里五个人连用词都一模一样。
话说到此处,好几个人羞赧地低下了头。作为为数不多还有资格仰着头的,我隐隐感觉到这项规则的变动同自己有关。
我没有深思下去。周六下班,曾广赫突然找上我,问我是不是参加了秦可的摄影项目。
我有些纳闷,反问他说:“你咋知道?”
“那就对了!”曾广赫一拍手掌,而后神秘兮兮地凑近我,压低了嗓音说,“我老婆和秦可一个学校的,是他晚一届的学妹,当年秦可给他们班当助导加上的联系方式。她说秦可发了朋友圈,上边有你的名字。”
“这样?”我更摸不着头脑了,“不对啊,你老婆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曾广赫学着电视剧里惺惺作态的媒人那样摆了摆手,他说:“嗨,还不是你名起得好——孔、柯、生,同名同姓的少。老婆叫我去看,我想那不就是你。”
“你还是没告诉我你老婆哪儿知道我名字的。”
“那不重要!”曾广赫加强了语气,决心要跳过这一话题,“总之,我老婆挺喜欢秦可那人的风格,算是他的粉丝。她拜托我问,能不能到时候帮忙在照片上,签个名?”
曾广赫越说越恭逊,到最后竟有了几分奉承。我被他吓出一胳膊鸡皮疙瘩,却还是不想参合进他的局里。
曾广赫平日里油腻圆滑的形象一幕幕闪过我眼前,我越想越不平,怎么这人都能讨到老婆?怎么我就没个真心可爱的男友?
我绞尽脑汁,终于找到个理由推脱:“秦可不是在本市有摄影馆吗?偶尔他也会来公司,你自己找他要不就是了?一个签名,又费不了多少功夫。”
“那怎么行,多少人情啊!拦住人家不为拍照为签名,传出去多难为情。”曾广赫振振有词,“你当了模特,顺手问还不是更轻松、更名正言顺?”
对秦可拉不下面子,对同事就能厚着脸皮纠缠,亲疏关系在他那儿被安排得明明白白。曾广赫这样的个性,到哪里都能混开。想也明白,他老婆肯定也是从他嘴里听说过我这号小卒的。
念着他给过我零食,我也不想跟他闹太多别扭,只得答应下来。
“谢了哥们!”曾广赫喜得像尊弥勒佛,“走,正好下班,我请你一杯!”
我三两下捡好东西,拎起包推辞道:“不用了,我赶时间,以后说,以后说。”
聚餐时间定在下午六点半,从公司赶过去刚好能赶上开席。
地铁上,林玫给我发来饭店地址和聚餐名单。看到其间一个人名时,我心底里暗骂一声,问她:[曾之怎么也在?]
–林玫:[一开始没定他,后来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消息,朋友一场,不好拒绝。]
我咬紧了牙,回复:[我们不算朋友吧。]
–林玫:[安抚.gif]
–林玫:[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多少年了,不至于不至于。]
攒局的发话了,我也不好再多说下去,烦躁地抓抓头发,告诉她人在地铁,马上到。
正值晚高峰,人就跟洄游的沙丁鱼似的,一个挨着一个,磕碰着挤出地铁口。
重新站上宽敞的步行街,视野开阔了不说,连空气都清新许多。沿街走八百来米便到了提前预定好的饭店。
林玫想凑酒局,于是在街边选了个家常饭馆,想着吃完饭正好能去附近的酒吧喝一顿。正值饭点,前台热情地起身迎接,问我有没有预定。我说有,继而问那姑娘位置在哪。姑娘把我带上二楼。门还没进,就听见曾之在里边吹嘘自己:“我那可是真不容易啊。白手起家,能干成这样。刚开始,我是真的陪这个陪那个,什么招都用过,就为了多抢个一单两单——生意场,没有办法。但我到底是坚持下来了!”
紧跟着一阵轻浮的掌声。我长叹一声,给被这仗势吓着的前台小妹赔了个笑,旋开门走进去。
曾之一下攥住了我,他拍着手说:“哎,来了来了!可来了!”
“抱歉,下班遇到点事儿,来迟了点。”
我一边说,一边用扫过圆桌,饭菜都才刚上,酒却已经开了四五瓶。我同坐在门口的林玫彼此对视,都从对方那儿感受到浓重的无可奈何之情。
“他一来就喝酒。”林玫同我咬耳朵,她指着曾之说,“估计都醉了。都没办法。”
“你们干什么要叫他来呢?”
“不知道谁泄露的。本来初邀名单上没他的。”
曾之是我大学时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
我高考发挥失常,志愿又瞎报,一路下滑到保底档,勉强进了二本。头一个学期,我有些被害妄想,总觉得赶明儿天就要塌了,在幻想的恐惧里惶惶不可终日。辅导员得知我情况后,竭力拉了我一把。他帮我找来林玫,告诉我说他们组还缺人,需要我帮忙打下手。我稀里糊涂地跟在了一众学长姐后面,每天忙着搞数据、做调研,根本没空乱想。久而久之,我的精神状态居然有了好转。配合着药物,我奇迹般地从先前腐败的日子里走了出来。我感激他们的帮助,尤其是林玫,因此毕业这么久了,偶尔联系上要我帮点小忙,我总是毫不犹豫地应承。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虽然我远算不上是个好人,但这些最基本的道理我还是清楚的。
他们之中,我唯一憎恶的便是曾之。倒不是说他和我之间有天大的矛盾。曾之是个相当自我的人,想一出是一出,且一定要全员配合他天才般的构思,完全不在意别人的考量。我们相性不合,这是谁也没办法的事情。
记得最清楚的一次,他否了我们忙活一个月做出的方案,拒绝配合,还差点把源文件销毁了。我气不过,跟他打了一架。
过后还得迁就他,还是张林一来打的圆场。他家里有点背景,能让我们手上的项目实施落地。因为这,我们才愿意顺着他。
大学里最后一次聚会,可能是想着以后见不到了,他说了很多肺腑之言,把我们挨个骂了一通。
我憋不住,又和他扭打起来。那天云是阴的,间或落下几滴毛毛细雨。烧烤摊边,我揍他一拳,他也不躲,冒着酒气大着舌头嘟囔说:“我看不、看不得你个性,鬼一样没点阳光样儿,以后一定吃、吃、吃亏……”
另外几个学长把我们拉开,林玫去给老板鞠躬道歉。她一遍遍地说着“对不起”。排挡的熟客们谁也没来劝阻,至多看过一眼,面不改色地吃着自己盘里的烧烤。
男人喝醉打架,在他们看来就是件稀疏平常的事情。公安每天不知要为类似的事儿出多少趟警。见我打得还算收敛,他们连报警都兴趣也没有。
那事儿最后不了了之。本来就是散伙局,充其量散得不太体面,没有更多值得说道的地方。曾之人缘一向不行,大部分学长都理解,说他们也很解气,只是劝我以后要控制好脾气,至少别在外打,怕被人抓进去留案底。
当时我脾气尚未平复,一番叮嘱左耳进右耳出,还抬杠说自己又不会上械,这种程度的斗殴,充其量扰乱治安,罚些医药费,再接受一小时思想教育,警察来了也没劲可使。
当时的年少轻狂,成为我这辈子不愿意再提及的黑历史。
本来以为,多年过去,在社会里摸爬滚打过,人多少会变得成熟。没想到他还是那副天真的死样,倒显得我们这群人太过市侩。
一顿饭吃得人提不上兴致。本来我和曾之就有过节,只是心态经过磨砺,对很多东西不再计较,结果这厮一开口就让我重又年轻回峥嵘的十八岁。要不是林玫还盯着我,我当即要给他脑袋干开花!
曾之像是感觉不到气氛凝滞了一样,一杯酒下肚,怀念似的往下说:“那时候,真的,只有你们,就你们最明白。其他人,其他都是瞎了眼的。”他迷离着,伸手勾过左边学长的肩膀,浓厚的酒臭味直钻进那人的鼻子里,惹得他直打哆嗦。
林玫实在忍受不下去,她走过去掰开曾之扒在学长肩上的手指,用着冷硬的口吻,给他强下逐客令:“够了,你喝醉了,一会就别喝了。有谁帮个手吗?柯生,帮一下,叫下代驾。”
傻逼终于要走,我二话不说掏出手机。
没想到曾之醉得严重,加之周围环境、人员都给人种熟悉的感觉,他的精神变得错乱,神思一会儿在这间包厢里,一会儿又到了七八年前的排挡。“孔、柯生……”他抬起手,指着我,“我记得你,你,打、打过我……”
语出惊人,连其他人小小声都议论都没了。许多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我。反正这氛围也不可能再烂了,我找着代驾,破罐子破摔地回他说:“你要是再说话,我保不准还会打你。”
“哈,有、有脾气……”曾之说,“但是,还是那样的,不够用。”
我不理他,继续找代驾。
曾之醉醺醺的,还在说:“其实,我比他们都懂你……你不要以为。你家那点,林玫,跟你关系好,可能都不知道,但我知、知、知……”
他“知”字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我张开手,一把抓住他的脑袋,居高临下地瞪着他。他的五官瞬间蜷缩起来,像极了我那位怯懦的妈妈。
当孔鸿治揍向她时,她也是这样,眼睛鼻子嘴巴一齐往里挤,好像这么做了就能把它们藏起来不受伤一样。
林玫难以置信地望着我。
“那你呢?”我从喉咙里挤出这三个字,松开他。
曾之瘫软在座椅上。我环顾整个包厢,没有人敢出气,场面僵得不成样。
“我说过吧,曾之,你以什么理由企图改变我?因为你不痛苦,你能让自己快活,所以理所当然你应该散发福音?”
有一些话,我实在憋太久了。他们都在,这心头火我不吐不快:“我告诉你,你快乐,那是因为你可以选择快乐,可是我呢?我没得选择。我知道自己不快乐,知道因为我的不快乐,很多人会受伤,但人和人不就是这样彼此伤害,各自疗养的吗?你看不惯我,你可以不把我放在眼里,世界这么大,容得下你,当然也容得下我这种以痛苦的眼光看待生活的人。我们都没有错,只是不适合往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