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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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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善变的,对我而言,一切积极的情绪只够维持一天。

隔天就要拍摄,我在衣柜里精心挑选了套装。

衣服还是林玫给我买的。白上衣,阔腿裤,干干净净的,能突出模特身上闲适的气质,我穿来却更显得自己像只白斩鸡。

镜子里呈现出的穿衣效果并不能让我满意。然而这已经是我最好的一套衣服了。张林一说是送我的毕业礼物,除却拍毕业照的那天,我从来没舍得穿过。现在我把它重新翻了出来,是上心,也是自我感动式的赎罪。

我还没有做好面对秦可的准备。我该向他解释,但要如何开口呢?

“对不起其实我和你男朋友有染。”——不合适吧?

在童年日复一日的大小暴力里,我早已经摸清了生存之道。世界上明哲保身的最好方式就是自贱。记得读小学四年级时,有一回我不知道招惹了谁,临上课所有文具都被丢进了厕所,我一边跪在地上捡,一边不停地念叨:我是一只蜗牛、我是一只蜗牛、我是一只蜗牛……过后果然没人再跟我开类似的恶作剧,因为我故意在厕所里跪了近二十分钟,身上的骚味熏得很,洗了三个多小时的澡才感觉散干净。人只要躲起来,什么都能糊弄。“发疯”也是“躲避”的一种。我承认自己疯得厉害。大学,我看着嚣张且自由,其实心是死的。我身上散发着一股死人的腐臭味,靠近了便能闻到。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看着一副死样,心却是活的。我的心脏还在扑通扑通地跳腾着。我知道那里是生机,是生命。

确实有什么东西被改变了。

暴雨歇止过一瞬。我终于喘过气来,看到一线天光,自云霭深处而来,宛若神明的灯火,在这昏黑的人世铺出一条不曾存在过的,我的道路。

拍摄地定在公园,秦可特别叮嘱我先去工作室上妆。他的工作室开在城市中心不知名的巷道里,入‍‎‌‌口‍‌‍‎活‎‌‌‍‎似迷宫。在都市最繁华的地块上的居然还藏了这样一处秘境。我跟着导航给出的路线,七弯八拐的,好不容易才找到。

比较起工作室,这里更像是隐匿在都市里的庄园。偌大一个院子,正中央种了棵桂花,还没到花开的时节,鲜嫩的叶片密密地交叠着,散发着浓郁的木香。阳光倾泻而下,在地面照出许多圆型的斑点。工作室主体有三层,平顶,顶层斜搭了一个棚子。我看了看门口的挂牌:半边鸟艺术摄影工作室。是这里了。

我走进大厅,秦可正在和一个小姑娘聊天。他看见我,眉毛都快要拧在一起。

我打了一个激灵,问说:“我,走错了吗……认错人了?”

秦可冷声道:“你穿的什么衣服啊。”

原来是不满意我的造型。

我低头扯扯衣摆,勉强地陪笑。“这已经是我能找到最好的一套了。”

“不适合你。”秦可下了定论,他给了旁边那姑娘使了个眼色,姑娘心领神会,架着我的胳膊往二楼走。

“衣服好看的,只是不合适。走吧走吧,二楼挺多的可以借你一套——你喜欢这个风格吗?我们衣柜里也有,颜色、版型上会更配合你的身材……”

没想到拍个照还有这么多门道。

姑娘给我新选了一套衣服,卡其色的,比我原有的那件视觉上来得要沉稳一些。她还给我搭配了一顶毛线帽,要我正式拍照前带上。我侧过脑袋,望着正在正空中高照的太阳,心想这恐怕就是时尚。

时尚是花钱买罪受。姑娘给我选好衣服,还要给我化妆。此前我从来没有往脸上涂抹过脂粉。看姑娘从包里掏出一盘盘东西,我抖着声音求饶:“就,能不搞吗,反正就随便拍拍,真实嘛……”

“真实也要看效果呀!”姑娘并不肯放过我,她振振有词地解释,“你看看你那个眼睛,鼻子,嘴巴,那光一照就没了,到时候排出来跟张人皮似的。不要你穿白色也有这个原因。今天太阳大,街拍的时候白色反光太严重,不好控制,拍出来全是废片。”

“那,能不能少搞一点。就快一点,不浪费时间。”

姑娘狡黠地一笑,她说:“那得看你配不配合我,上次一个不配合的小女孩,我给她上了两小时妆才搞定……放心,这回主打一个素,而且你五官条件好,很快的。”

姑娘说“快”,比较对象是全脸的彩妆,实际上该有的修眉修容一点也不能少,我紧张得很,脑门一直在冒汗,一个说最多只要二十分钟的妆容,姑娘气急败坏地生耗了一小时在帮我擦汗上。

等妆画好,姑娘指着镜子说:“睁眼——你看,是不是帅了一点?”

帅我没看出来,但我好像确实长得有些不一样了。镜子里一个单眼皮的男孩,他纤细、瘦小,却并不孱弱。他的五官非常普通,比不上整日抛头露面的明星偶像,然而眼神清澈而又诚恳,仿佛瓦缝里倔强生存的野草,给人一种蓬勃的朝气感。

“这是我?”

姑娘笑笑,说:“用眼线突出了一下眼部,再去掉眼镜,就有这样的变化了。你的眼睛本来就很好看啊,只是先前带的眼镜太死板,把这层美掩盖掉了。——对了,老板要我把这个给你。”

姑娘递给我一个眼镜盒,我打开,里面是一副圆型的窄边眼镜。

“老板买的,说算作报酬。对了,他说公司每年体检,有你眼镜的度数,干脆问来配一起了。毕竟是看了你的隐私,要我替他给你说声抱歉。”

拍摄十点正式开始,公园离这里不远,因此秦可决定九点四十一起出发。我到得早,准备都做完了也才八点过半。百无聊赖地刷了半小时手机后,化妆间的门被人匆匆推开,一个男孩风风火火地赶来,还喘着呢,拉开椅子就急着往下坐,也不怕一口气缓不上来,噎着活受罪。

我以为他也是秦可找来的,便没太放在心上,继续刷视频。没想到姑娘是认识他的。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闲来没事儿,听了一耳朵。

“你赶这么急干嘛,又不会欠你的。”

“老板呢?”

“楼下没看见?那估计在房间。”

“哎,还是晚了,化妆化妆。”

“你化我化?”

“我自己来。”

“真稀奇,还乐意赶着倒贴呢。我们老大对你很好?”

“好啊,那是相当的好——所以我乐意过来打白工。我闲得啊,手头不是一堆工作,欠的宣传还没拍完,老板一声令下我就来了。”

“贫得你,哈巴狗似的。”

“那我也是得宠了的狗——汪汪。”

这声音越听越耳熟,我放下手机,往旁边一看,认出坐椅子上的那人是谁后,脑袋“轰”的一声炸开。

尽管他今天换了一身装扮,摘下choker,脸上带着淡妆,气质上少了几分妖媚,多了些许清朗。但我记得他的喘息,记得他的外形。我在酒吧里盯着他,看了那么久,我坚信自己不可能认错。

姑娘似乎是留意到我的视线,她看看男孩,再看看我,猛地一拍脑门,迟迟介绍说:“顾童,专业模特——”转过去,又跟顾童说,“老板拉来的,说是男朋友公司的员工,负责另一个概念的表达。”

顾童毫不掩饰地上下打量我。半晌,他惊喜道:“哇,长得挺好啊,再练练身材也能做模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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