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因为事情没有更好的解决之道,筹措现金的事情比设想的要困难不少,至少我没办法在第二天变成五位数上的金额,只有顺其自然得重新回去打工。
鉴于与他的工作性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在中午休息之前,暂无交集。
啃过面包喝过凉茶之后,按照要求我去清扫洗手间,工作刚进行到一半,三三两两来了几个人,在这半私密的空间里,一边方便一边聊起了八卦。
当然,对于他们来说,我是不存在的。当刺探情报的地下工作者的话,清洁工实在是一个很好的身份掩饰。
然后我知道了,原来余总要结婚了,原来对象真是她。
百感交集,难以辨明究竟心中是什么滋味。
我并不认为自己有任何资格搅合这件事,但正如与他的重逢一般,套用老式到不能再老套的比喻,命运的齿轮一旦开始旋转,就自有活力,不再受个人意愿的影响。
下午一点三十八分,我溜到楼顶天台处,打算偷个小懒,做做扩胸运动,刚刚深呼吸一口,就听见了后面响亮的脚步声,毫无疑问,来人是位女士。
正要闪走,倒是我的名字从后方飙来,时速两百公里,直撞胸口。
“冯乐。”
“嗨……”我忽觉尴尬万分。
过了二十五岁的女人果然不能再以小鹿斑比作比拟,她的眼睛漂亮如昔,但多少闪着些算计:“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我有什么目的?
她扬眉,不知为何,动作与他竟极为相似:“你靠近他,难道没有目的?”
我哑然,半晌才笑道:“不管你信不信,这真的是天意。我纯粹是来打工的。”
从表情上看,她似乎是不信。不过我能理解,换了是我,我也不信。
“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
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微笑烟消云散,猫在狩猎时紧盯老鼠的高度集中力聚焦在我身上,让我不得不低头,去看她套在仿佛水晶鞋里精致的双脚。
“我真的,是来打工的。”
通过重复来强调,但这似乎没有让她领悟。
“我不管你有什么打算,”她恶狠狠得看着我,“但你不要再惹他!”
丢完这句话,她利落得转身,准备离去。
几乎是脱口而出,我喊道:“那你呢?你真要跟他结婚?那一次的事情,你告诉过他吗?”
她的身形顿了一顿,终究没有停留,蹭蹭蹭得离去,我分辨不出她究竟是逃离呢,还是以此向我表示与过去断绝的决心?
大太阳直直得射来,让人目眩,我盯着太阳一小会,头也开始犯晕,不知不觉中,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蒙上了水汽,变得模糊不堪。
似乎是十月中发生的事情,天气还不冷,我记得,否则我们也不会在湖边做这样的荒唐事。
明明是奔二的人了……现在想起来还真荒谬得很。
关系仍然黏糊糊的时候,为了庆祝她的生日,我与他决定送一份超乎想象的大礼——我们的裸照。
摆出各种夸张的姿势,在自拍的镜头前,最后连自己都笑得前仰后合。拍照所费的时间不多,不过我们却各自带了一身的蚊子包,他指着我笑,眼泪都掉出来了。
还记得他说,半似揶揄半似认真:“你真漂亮呀,有没有考虑过去作AV男星?”
我轻轻得扼住他的脖子一阵摇晃,他装模作样得吐出舌头——我们又是大笑。
收到我们“大礼”的她鬼哭狼嚎的叫声堪比丛林小兽,“这种收藏也没价值,卖也卖不掉的东西居然就是我的生日礼物?你们实在太看不起我了吧!”
评价完之后她也开始大笑,而那几张既无艺术价值也无商业价值的照片最终结局如何,我也不晓得了。
但或者,一切的改变是从那时候开始吧?渐渐的,极其缓慢,不为我所察觉的……
两个男孩加一个女孩的青春故事,大概最愚蠢的编剧都知道应该往哪个方面去努力吧?很不巧,我们仨就是凑成了这个狗血淋头的三人行。
直到有天,她偷偷得牵起了我的手,小心翼翼得紧紧一握,我倏然间恍然大悟。
我们从来在他面前承认过彼此的关系,始终努力得保持着与从前一般的距离,直到关系分崩离析,再无重建的可能。
直到最后没有再见的分手,我都来不及告诉她我喜欢她,喜欢她小鹿斑比似的眼睛,那么生动,既天真,又狡黠。
不过近十年后的再次重逢,她不认得我了,或者说假装不认得我。她即将大婚,与他……反过来也可以说,他即将大婚,与她。
看了看表,两点了,摸鱼时间结束,还是赶紧回去现身正经。我把咀嚼过的回忆重新冷冻回去,在记忆库里规规矩矩得摆放整齐,离开了天台。
7、
有没有人在十岁以后到二十岁之间没有,注意,我的着重点是“没有”考虑过死亡?既包括别人的,也包括自己的?
答案若是肯定的话,我倒真想见见那样的人,也算奇葩一朵了。
已经不是孩子,却又算不得成年人的那些,总有不属于成熟社会的规则、底线、导火索……很难去解释,很难去说明。就像一场骤雨,你能指出他是天上那块乌云下的?
我记得第一次向他袒露自己有这个念头,是暑假过后,刚刚开学没多久。那时候我已经退出了口琴社团,毕竟费了半天的劲头,我发现自己既无才华,又没毅力,最糟糕的是每次一吹响口琴,便少了不少既称不上恶意但也绝非称赞的笑声,坚持了一小段时间,当我熟悉了学校环境之后,我一头扎进了篮球部,如鱼得水。
因着九月底有一场校际比赛,整个暑假篮球部都没有放松训练,开学以后更是每天放学后还要折腾一个多小时,等到结束时,已是傍晚七点多。
他的训练结束早,为了等我,就留在教室里自习——尽管他不会专程跑到篮球场,我也不会特意点出这事,但至少我们是心知肚明。
像往常一般,训练了事之后我到教室喊他,归途中,我不知怎么扯到了“那个”想法。
他顿了顿脚步,并没有显出太多的诧异,像是不好意思般露出一笑:“有时候,我也这么想。”
“会不会很奇怪?”
“不会……”他摇头,向上看着我——对了,当时他比我要矮上少许,原来真的有人到了高中依然不停止长高的啊,“我不但想过自杀,也想过杀人。”
“杀人。”我重复,这个词在唇舌间像黑巧克力一般融化开来,既苦涩,又带着一股奇异的香甜。
“是啊,很想杀掉某个人。若他不存在就好了,要是不存在就好了。”
“那个人不存在的话,你就会过得比较好吗?”
他很认真得点点头。
“那我去帮你杀掉他好了。”
当话音落下,他愕然得瞪大眼睛,也是在那个一刻,我才猛然间发现,其实相交这么久,我并没有正眼看过他,否则,怎么会到现在才惊觉他五官的出色?他一直默默无闻,若非机缘巧合,成了第一个和我说话的人,兴许我们之间根本毫无交集。
我想那时候的我也太过傲慢,可惜反省已迟。
“那也不行,你会变杀人犯的。”
“大概也没什么吧……毕竟我是有动机的,又不是纯粹找乐。”我笑起来。
他知道我在说《英国式谋杀的衰落》,前阵子都看过的内容,一时也乐了起来,我们相视大笑。
“你不能杀那个人,也不能自杀。要死的话,得找上我。”
“不行不行,那会变成殉情的,等下一起上了报纸头条,题目是高中同性恋情侣殉情身亡,那就算到了地府,我们也会很不爽的!”
对于这个冷到牙齿都发寒的笑话,他没有笑,也没有搭腔。我自觉无趣,安静下来,转望远处的落日,嗯,如血残阳,好老掉牙却又贴切的比喻。
许久之后他突然开口,我甚至有点反应不过来——“你会介意吗?”
“介意?喔,不,并不介意。如果哪天我们一起死的话,也有个伴儿嘛。很文艺得说,叫共赴黄泉。”
“我带你去个地方,走,第一节晚自习翘掉没事吧?”
事实上是有事的,那天晚上翘课之后,第二天我们就被点名批评,后话。
当时他带我离开大路,跋涉至渐无人烟的荒郊,天色渐晚时,在杂草丛生之处他停下来,我环顾四周,颇有大灰狼突然扑出的氛围。
他指地上给我看,我这才留意到原来这里有一段老旧的铁轨,铁轨卧在密密麻麻的草间,不小心还能被拌一跤呢。
“以前我来这里打算自杀,在铁路上睡着了。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条线早就废了,根本不会有火车经过。”他蹲下来,瞅着铁轨道。
我在他旁边蹲下,看着往前方牵引,不知通往何处的铁路。
然后我觉得有些累,索性改蹲为躺,仰躺下来,那感觉说不上舒服,身子下烙着轨道与碎石,草时不时得随风、随姿势晃到脸上,烦人得很。
只是,天空很美,广阔无垠,而人渺小至微不足道,我的,他的,喜怒哀乐更是不值一提到连想一想都能让人羞愧。
不知何时他也躺了下来,在我身边。
听了一阵的风声,以及不知是哪种动物的奇妙叫声之后,他突然说:“谢谢。”
“谢啥?我要自杀一定喊上你?”
我们又是笑。
虽然是很荒谬很可笑也很幼稚的想法,但直到今天我仍然这么觉得,如果哪天你想死,把这事告诉了一个很亲密的人,他不问情由,不多废话,答应你一起去死,跳楼也罢卧轨也罢,这么一来,你反而没那么想死了,你会觉得还是活着好。
真的。
8、
一周云橘波诡,感觉像困在巫山蜀道,只闻猿啼声声,不见通路,面对千岩绝壁,脚下万壑争流,进退维谷——抱歉,这纯属夸张,当我这么描述给阿涵听的时候,阿涵盯我的眼神宛如我是疯子。
“你如果真那么难受,有的是逃脱之道。”他这么说。
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事实,树挪死,人挪活,并非天崩地裂的大事,怎会没有退路?
问题只在,我真想退出吗?时隔近十年,仍然不凑不巧得重逢,一个故事遇到了它的结局,得来不费功夫,我真舍得吗?
答案是我不知道。
结论是暂时顺其自然的好,随波逐流吧——
周六在家里睡了一整天,头晕脑胀得爬起来,思虑再三,为了不致发生断炊之祸,还是硬着头皮去打周末的工。
不管我为人再怎么散漫,金钱永远是每个人生存于世必须面临的最实际也最严峻的问题,除去吃穿住行,偶有点玩乐消遣,我还供着自己读书呢。的确不是什么太了不得的大学,可到底是大学不是,学费杂费林林总总加在一起,简直要让人生疑学校莫不供着一群吸血鬼不成?还好不是什么太了不得的大学,否则我岂非要倾家荡产?
于是我只能力所能及得多找些兼职,除开清洁工之外,我还在阿涵的事务所兼职跑腿——就是阿涵这人本身不怎么靠谱,给的薪水时多时少,看在患难之交的份上,我也很难跟他计较太多。
还有就是周末才干的……该怎么称谓才合适?保镖?保安?
这个工作说轻松也轻松,简而言之,就是处理酒醉的、借酒装疯的客人,烂醉如泥型的不外乎联系家人,发酒疯型的则复杂点,酒场这类声色犬马的地方不太喜欢跟警察打交道,如何妥善处置,也看老板的智慧。
我会到这小有名气的地方工作,也是有原因的,不过总的说来,还是看在钱的份上。
老板是一位徐娘半老仍然娇艳动人号称十八岁时人称“妖精”——我总暗自想,哪个女人十八岁时候不像妖精呢——的女士,贵姓简,尊称“简姐”。
到店里的时候还早,店才刚刚收拾完毕,不知是何缘故,这种地方似乎永远都是暗无天日,有人说夜生活过久了,连太阳都是黑的,这话我信。
简姐一人独坐在吧台边,雕像一般,周遭的侍者们忙忙碌碌,全不敢挨近她方圆一米,我心知这代表她心情不佳,正打算偷偷溜走,不想此姐眼尖,一下子就把我逮住了。
“小子。”
“在……”我讪笑着凑过去。
她把脸逼近得我甚至能瞅到她眼尖的鱼尾纹:“你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
我在心中诅咒起阿涵的十八代祖宗,刚上延到第八代,简姐猛一拍桌,声量不大威严十足:“小子!想瞒我么?”
“没有的事,”我叹气,坐到隔离的高凳上,同时把脸稍微挪远一点,简姐发起脾气来除去能看到平时看不到的皱纹外,还会溅出甘霖,“我不是今天才见到你么?”
“没想到,那孩子也长这么大了。”简姐的声音里透出怀念,这让我有些不快。
“鉴于我、阿涵跟他是同龄,我都那么大了,他不可能停止生长吧。”
“唔,个头似乎比你还高了,真是想不到。”
我更加不快了,狠狠得盯着简姐:“你什么时候见过他?”
简姐瞥了我一眼,倏然正色道:“那孩子来找过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的,他来打听你母亲的下落。”
我一阵恶寒。
“我说我不知道……他又问我,晓不晓得你现在怎么样。”
“然后你就老实告诉他你不但见过我,还好心得把我收留在这里,给了我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是不是?”
“那你教我怎么说?”
我被简姐的眼神击打得差点倒地不起,想来所有女人,不管年龄,都有这般能耐在瞬间变作天真无邪,明明罪魁祸首,却能装小红帽般无辜。
“对了,”简姐欢快起来,笑眯眯得道,“他还说今天晚上,在你当班的时候会来店里喝酒咯。”
9、
为了陷人于水深火热,简姐变得目光短浅起来,我不信她一点都没想到我和余思源可能会在这里大打出手,毁损财物,吓跑人客——她瞅着我笑得如此若无其事,让我暗暗发狠,待会我一定要让这女人悔不当初。
晚上十点零七分,店里热闹非凡,各色俊男美女如过江之鲫。前一个小时开始我便已百无聊赖,索性关注起门口来,而他正是在这个点踏入店中。
幸好,不是西装革履,他黑衣衬衫加黑色长裤,一身夜行衣的装束,立马可以开工做事,飞檐走壁,妙手空空。
似乎是一眼就发现了我,尽管我匿身于人群中,他仍准确无误得向我走来,脸上挂着可以作为广告招牌的微笑。
“嗨。”
“……嗨。”
“这身制服很适合你么,比清洁工的蓝色吊带裤合衬得多。”
我牙疼状得咧嘴笑:“要不要我说谢谢?然后你再请我喝酒?你当演电影么?就算演电影,可不可以也不要演文艺片,除非天打雷劈,否则我不会看那种电影的。”
说实话,我真不觉得我现在的这一身有什么特别出彩之处,就是宝蓝色的简易西装款,与名贵、新潮之类的形容词差距十万八千里,我自照镜后只觉形象宛如古老美国片里高级妓院内的保镖。
所以他是彻头彻尾的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人。
他环顾四周,周围喧闹冷漠,暗色调下群魔乱舞、鬼影憧憧,但他显然对这样的环境游刃有余,逮到角落的一张空桌,一指道:“坐坐?”
“我在当班。”
话音刚落,简姐神出鬼没得出现在近在咫尺处,笑意盎然,往我肩膀上一拍,道:“小子,许你假,你俩好好叙旧,酒水从你工资里扣。”
——这是什么歪理!?凭什么叙旧还得我自掏腰包,明明那人是款级人物,却还得剥削我的血汗钱?
他笑着谢简姐,笑容盛开如危险的罂粟,确有在此等环境勾人心魄之能耐,无怪简姐尽管久经江湖,仍然被摄得呼吸加重,她再次向我投以警告的一瞥,转身离去。
而我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得被拽至阴森处,紧跟着他入座。
“马提尼?”
我忍不住一哂,这也算少年回忆?当时痴迷西式侦探,一入酒吧,必点马提尼,便与他笑谈,今后誓要为马提尼一醉方休。
“马提尼。”我点头。
酒上来了,本该是鲜艳红色的酒看起来像干涸了的血液颜色,一时间我与他谁也没动酒杯,默默得大眼瞪小眼。
“你究竟想要什么?”
终于问出了口,最后的问号宛如棍棒一根,直把我自己打得眼冒金星,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滴酒未沾便有晕厥的征兆。
他优雅得端起酒杯,符合身份得轻轻啜饮,目光飘向远处,突兀得再次发问:“你妈妈,还好吗?”
我闭眼,想起之前在他们家中窥见的和乐融融情景,真怪,山摇地动之后,为什么他们的家庭根基竟然如此坚实,屹立不倒?
该来的总得来,这么多年了,总得有个恨意的出口,我在心中默默得念经“我是成熟的成年人”,五十遍以后我开口:“不怎么好。不过身体还行,暂时还不到送养老院的地步。”
他低垂下眼,我看着这张如今漂亮得经得起绝大多数人审美目光的脸,不无恶意得道:“就是,大概她是勾不起你的兴趣了。”
——那一年的体育馆后,黏黏糊糊的水汽留在皮肤上的记忆,是这般鲜明深刻,还记得当时的忐忑,与排山倒海似的期许,如果,如果……
余思源,如果你道歉,我决定原谅你,原谅我们所有的一切,原谅我们不得不在无能为力的时候在这个世界里苦苦挣扎,我原谅你……希望你也能原谅我……只因你是第一个让我看到了背影便会心悸难安的人。
但是这一切都是幻想,他看到我,浮出的笑意终生难忘。
他凑到我跟前,身上散发着汗水蒸烤后湿透又干掉的臭味,眼睛亮得可怕,嘴角扭曲得吓人,几乎是贴着耳朵,透露着恶意十足的秘密:“我跟你妈妈……睡过了哦。”
……
“还恨我?”
“时过境迁的事了。”
“不恨我了?”
“……”我终于忍无可忍得把马提尼一饮而尽,然后重重得砸到桌子上,笑道,“你不要抬杠可以不?”
他笑了,端起酒杯,再次啜上一口,眼中流光溢彩:“谁让我们又碰到了呢?来,喝酒。”
10、
酒过三巡,他似乎有了些微的醉意。我在这个狩猎场混得久了,谁是借酒装疯,谁是酒后戏言,一清二楚——你千万别信酒后吐真言之类的话,即便酒醉后说出的话荒谬可笑,让人怦然心动,那也只是不负责的戏言,信者是傻瓜。
他看着我的眼神直勾勾的,仿佛下一步就该是弹跳而起,掌掴双颊,让我瞬间倒地不起,磕头求饶。
不开玩笑。
余思源真的向我伸出了手,真的是掌,我全身汗毛倒竖,生怕这一掌便是传说中的铁砂掌,拍下就能断人奇经八脉,当时不见伤,三日之后吐血而亡。
扯远了,对不起,纯属少年时代武侠小说饱食过度的后遗症。
然而……
他却是手心先覆上了我的脸颊,那力度,不要说够不上铁砂掌的程度,即便是女孩子娇嗔的一扇都及不上。
温柔而短暂。
“你没变,还是老样子。”
鬼影憧憧的酒吧里,连表情也变得诡谲难辨。所幸他说话时候的口气是波澜不惊,仿佛刚才的举动不过是我的幻觉。
我向他举杯:“你倒是变了。她也是。”
变了。两个曾经让我心动的少年。在他们的生活风生水起的时候,我却每况愈下。
“我还记得你为我打架的那一次。”他说。
“我也记得。”
学生时代的他,貌不惊人,体格孱弱,偏偏家世极好,自然而然成为某些不良分子欺负的对象。
男孩子欺负人的招数千奇百怪,那一次,是在课间,不知道是哪个有前卫意识的同学(自然是男的,无需多问),突然拿出一本又厚又大的词典,指着其中的词条,再指着他,大笑:“这我们班不就有个活标本嘛!”
几乎全班都凑过去看,甚至有人大声得朗读起词条与解释。
他们指着他说——同性恋。
他咬牙握拳的样子,激发了我的肾上腺素的分泌,几乎是本能得,我扑过去把词典打翻在地上,照着那男生的脸就是一拳。
我不知道被打的一方感觉如何,反正当时我是下了很大力气才忍住没有马上跳起来喊好疼好疼。第二天五根手指肿了三根,就是这场架的结果。
男生自然不甘示弱,我们很快就扭打成了一团。
直到老师出场,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早知道不替你出头,第二天我就多了个外号,同性恋的护花使者。”我苦笑。
“可怜,我们连手都没牵过。”他大笑。
我没有笑,把杯中的烈酒饮尽。酒精在喉管以及胃部灼烧,我直犯着恶心,目光撒向酒吧里形形色色的人们,思忖着该不该起身离开。
他似乎也意识到什么,一时沉默下来。
这小块地方便成了喧闹中的孤岛,不知为何,我脑子里竟然浮现出嬉笑热闹的美国场景剧——酒吧是这类场景剧频繁使用的一个地点,主人公们有很多机会在这里邂逅,交谈,边喝酒,边互相取笑调侃,甚至调情。
但是不会沉默。
幸好,我们不是在演美剧,即便沉默到天荒地老,也没有关系。
“你真的……”
“什么?”
他歪着头瞅我,神色间竟然浮现出昔日少年的那一抹痕迹,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又是被一戳。
深深得吸了口气,这个问题,我压在意识的最底层,从不愿想,也不敢想,只消提及,神经线便紧绷成危险的弦。
潘多拉的魔盒……
诞生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某个不知世事深浅的孩子亲手打开,引发一连串无可挽回的事情。
“真的跟我妈……”
他的呼吸重了起来,但对着我的视线没有移开分毫。
随着那缓慢迟滞的点头,我……
只想笑。
我们一般大吧,那一年,在蒙昧混沌同时又清澈纯真的那一年,在我为了他等待我的身影而默默心安,为了她的碰触而大大满足的那年,他却已抢先一步跨过了成年的界限,与——
“别。”他说着,手伸过来,这一次是直接扎扎实实得覆盖在我的手上。
原来我在不知不觉中,又成了握拳状。
“我是去你家找我爸的。”他顿了一顿,声音失了平稳,“只有你妈妈在,她……她在哭。”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做声。
“她问我要不要吻她。”
“够了!”
这是要恶心谁呢?我究竟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要问这样的问题?
当时的他,就算不再是个孩子,可是,可是,可是我真的无法想象他能成熟到去主动诱惑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啊,那么,那……
“我吻了,你知道。”他的声音再次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