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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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遠遠地看過那位全國最神聖的人。
本來以為只會看一眼,後來卻看了好一陣子。
他是前朝國教每六十年選出一位的精神領袖,聖子。
聽說他六歲就背下整座國家圖書館的書,十二歲時他寫的書疊起來已經和自己的身高一樣高,當然,比起他驚人的聰明,更廣為人知的是他拯救病苦時展現的種種神蹟。
他和他的貼身侍衛一到我們這個小村落,就引起了我們的振奮和激動,但他拒絕了我們供養的請求,一一為全村老小摩頂祝福後,下令村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他的行蹤,並低調地搬到了山的深處,過上了與我們徹底無關的生活。
和我差不多年紀的他,常常站在長滿綠草的山頂,背著夕陽,左手舉一本翻開的書在眼前,右手指著書上的文字大聲朗讀。
那時候的我會看見他是因為幫著家裡牧羊,所以必須趕著羊群去山坡上,我聽得懂大半他朗讀的單詞,但沒有任何一句話能理解,正因為不理解,我好著迷,著迷得跟著他的聲調去念,不費任何力氣就背下了他說的每一句話,記他的每句話就像我在紮羊圈圍籬時繫的繩結,不用花什麼心思,只知道一句接著一句,一個接著一個,牢牢繫緊。
繫緊,好應付想要衝破這安全區域的笨羊,也防想來羊圈裡鬧事的壞狼。
但記牢,就沒什麼作用。
只能在每個因為生活中的小事挨父母打罵而從被窩裡爬起來在屋外數星星的夜晚有用。
我每輕聲念出從他嘴裡聽來的一個字,便指著夜空裡的一顆星星,我從來沒能趕在日出之前,認識天空中所有的星星,但也未曾在日出之前躺回被窩裡去,反正短睡才沉,我躺回被窩裡瞇一小會兒也就睡飽了。
我的第一次夢遺,來自記憶裡他一聲短促的啊響在我蠢笨的腦袋裡。
那時小小的我,褻瀆了他,所以自責得想死,所幸死前又沒忍住偷偷跑去看了他一眼,因此活了下來。
還想多跟著他念一個字,就得活下來。
現在想起來,倒不是他讀的字句有多麼迷人,是他在風中散揚的黑髮與被風鼓得很有氣勢的土黃色法袍,捲走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有次我弄丟了四頭羊,被父親痛打一頓,被打完後,不僅不能再趁著放羊去看他,甚至連半夜都出不了屋子去數星星,夜裡,床上那塊陳舊的天花板斑駁得讓我絕望。
我很早就有離家出走去大城市闖蕩的念頭,但直到那一次我震驚於我自己的身體不如四頭剛剃完毛的瘦羊,於是我的身體告訴我:
逃家。
我把我累積了十二年的一整箱親手作的玩具上我的名字一一用小刀劃去,改刻上了弟弟的名字,還有妹妹,我為愛吃獼猴桃的她釀了一小甕獼猴桃酒,希望她在許多年後出嫁之時,如果累了,還能喝一口自己家鄉的味道。
而父母,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我所擁有的身外之物都留下,我不帶走一塊布,也不帶走一塊硬幣,赤條條的我半夜趁著月色踩著大河邊白色鵝卵石往下游狂奔。
大河流向加高的堤防,而我赤身裸體走進了市郊,走過別墅林立的住宅區,我的身上有了衣褲,走過夾道擺攤的市集,我的肚子裡有了食物,在一個名為車站的地方,我見到許多人席地而睡,於是我學著他們找來一片土黃色的像木板卻又比木板薄的紙板作床。
我的床在身穿土黃色法袍的僧侶隔壁,僧侶的面前放著一個塑膠製的碗,碗裡有幾張紙,僧侶說那是鈔票,用來代替前朝的硬幣。
可能是我見過那土黃色法袍,所以感覺與僧侶格外親近,我大著膽子向僧侶借了本經,那經看上去像我曾在聖子手中見過的書。
我一個字都不懂的看了起來,摸著字,閉上眼睛,回想並模仿起聖子曾經讀過的音,就在眼前見到了光。
白光,極致的白光,亮而柔,不致盲,不致命,我伸手去碰的時候甚至有些溫暖。
僧侶打斷我,糾正我的讀音,我睜開眼睛照著他說的去讀,並且在他的解釋下慢慢理解詞的意思,乃至於字句的真義,學這些東西的快樂是我放羊從未體會到過的。
但當我問僧侶為什麼我讀對了也理解了真義卻反而無法看見白光?
他楞了很久,向我跪了下來。
「去找聖子吧,聖子才能解答你的疑問。」
我失望極了,才剛從村子裡逃走,我可不想為了找聖子再從原路折返,僧侶不管我的意願,夜深人靜時,僧侶一手拖著我,一手托著缽,去了墓地。
「請你替我去尋找聖子。」僧侶從墓地邊緣一塊小土丘裡掘出了十幾個大大小小的鐵盒,只有最上層的幾個看起來還很新的鐵盒裡裝著和今天他的缽裡一樣的鈔票,中下層的鐵盒裡裝的都是硬幣。
我在城市瞎逛的這幾天,沒有看到有人在用硬幣,我是以「硬幣都沒人要了」來理解什麼叫「改朝換代」。
僧侶教給我參見聖子有所請求時要行的大禮,三跪九叩,叩時攤開手掌,以向上的掌心祈求聖子降恩。
我學會後,僧侶把紙鈔和硬幣分開,紙鈔幫我藏在鞋底,硬幣全放進了一個布囊綁在我的腰間。
我問他為什麼不自己去?
僧侶說去找過了,然而至今沒能悟透聖子當年曾經開示他的話,所以無顏再次面對聖子。
這便是我人生賺到的第一筆錢,我這輩子從來沒有這麼有錢過,腰間這些硬幣,可以買下我家的所有羊。
原來尋找聖子是能賺錢的事,我被這個體悟深深震撼了。
帶著僧侶給我的旅費,我繞了一大圈,從不經過村子的方向,來到我離開村子前聖子居住的小屋前,那裡空無一人,門窗皆損,屋內沒有一樣完好的物件,血跡斑斑。
我帶著某種無以言說的預感奔向村子,那裡只剩一片燃燒過後的灰燼和無數具無法辨認身分的焦屍。
是狼嗎?傳聞中全身著火的惡狼嗎?
我再也找不到任何一絲我生活過的痕跡,竟感受到些許快意,我沒有再去分辨父母弟妹左鄰右舍的屍體,我踏著不久前離開村莊時的路線,舉起腳丫,大步走向另外一個城市,三跪九叩地穿梭城市大小街道謀生。
比起那些只會站在路口化緣的僧侶或窩在地下道的乞丐,一路三跪九叩掌心向上又收起的我身上沒有法袍卻比那些穿著法袍的僧侶收穫了更多布施。
紙鈔收進鞋底,硬幣收進囊中。
有記者來訪問我為什麼這麼做,我說我在尋找聖子,我的信眾頓時有所皈依,那些總是唸叨著懷念舊時代好處的人們光是知道我的存在就彷彿自己的信仰有了活證明,許多懷舊的人們指著我並賦予自己復興文化的使命,因此更能抬頭挺胸地活下去。
持續做著一件沒有意義的事情,在人們眼裡這便有了意義。
當這個城市裡人們供奉給我的美食我都吃膩嘴了,我便三跪九叩著離開,以都市光鮮亮麗的商品櫥窗為鏡面,我看見我的身子在叩拜中益發健壯,我從一團肉,進化成了擁有輪廓且線條分明的人,我的膚色在陽光的沐浴下黑得發亮,在我進入的第一千七百二十八個城市,我離開城市的原因變了,變成那些主動獻身於我的男女被我玩膩了,所以我離開。
吃吃拉拉萬萬千千食物,插插拔拔形形色色的人,進進出出大大小小的屋和以不同產業聞名的城,不變唯有,我三跪九叩著來,我三跪九叩著走。
新時代的腳步太快,失去信仰而感到迷茫的城市人,信奉無悔的為一件虛無縹緲的事不停付出努力的我,信奉我,他們就能放鬆他們跟不上時代腳步而疲憊的靈魂,我在聆聽他們煩惱的同時,也漸漸在他們的隻言片語中拼湊出了眾人們眼中的聖子。
不管眾人們用如何神秘而崇高的詞藻去形容他,他在我心目中只是一個遭舊時代閹割過後又被新時代拋棄的可憐人。
也是我如今賺得所有目光的工具人。
前朝為了保持他的神聖,切除他的生殖器,換給他國教裡的最高榮譽。
推翻前朝的新統治者為了防止他成為前朝殘黨的精神領袖,又剝奪了他所有榮譽,將當年僅十二歲的他趕離首都。
無以為家且威嚴盡失,他至今下落不明。
今年同樣二十四歲,我身後有萬人景仰,信眾簇擁著一路開道,而他,走在未知的旅途裡,剩我一人追尋。
就連追尋他的我都是假的。
我頂替他,成了這個新時代自產還熱銷的神。
無數人為追隨我不惜拋家棄子,無數人為宣揚我而散盡家財。
太爽了。
以至於我這個唯一一個還在尋找他的人,最不想找到他,恨不得他死得屍骨無存。
否則我在追尋到他的那一天,將失去我現在擁有的一切,我不想這樣。
但那一天還是來了。
那天下午,我在人群中見到他身穿那件對他來說早已太小的土黃色法袍,大步向我走來,我的臉失控了,後腦杓無端冒出一股驚嚇、一股憎恨、一股憤怒、一股害怕,多股絲線扯動了我的面部肌肉,我感覺到我的臉無比陌生。
明明只遠遠地看過他小時候的樣子,但當他遠遠地朝我走來時,我確信那是他,我環視周遭,無人察覺我的異樣,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給吸引住,連那些素日裡為我清除道路阻礙的死忠信徒也沒有人伸出哪怕一根手指攔他一下。
他穩穩升起,我緩緩落下,一切正常的彷彿太陽走來,星星就該死去,就算我還沒有數完,星星也該死去。
我做完最後一組三跪九叩,他正好停在我面前,我跪著用額頭輕觸他的腳趾,給我自己爭取了幾秒重新找回我的笑容,我沒空去想他究竟有沒有察覺我懷的壞心思,任由他攙起我,天才如我,在他摩娑我的頭頂給予我祝福時,靈光一現,這個靈感不僅能掩飾我內心的壞念頭,並且使信眾的目光重新聚焦於我身上。
祝福結束,我得以抬頭,他張口欲問我的願望。
而我的身體告訴我:
吻他。
我赤裸的上半身黝黑而健壯,我個頭高大,而他比我矮,又瘦又白,天上的白雲掉進地上的泥潭裡,這正是信眾們最意想不到卻又喜聞樂見的八卦。
他鐵定沒想到我會這麼做,所以他才緊閉雙唇明確拒絕我的唇舌入侵,不等他後退,我上手攬住他的細腰,隔著布,按摩他後腰上美人才有的腰窩。
他的嘴如我所料張開,他那聲短促的嬌吟被我含進舌下。
我這一路積累的性經驗在與他交手的這回合,給了我最甜美的回報。
我睜大眼睛欣賞著他緊閉著的雙眼上長而細軟的睫毛,以及他原本蒼白的臉在這一越來越深的吻中緩緩氤氳出的粉嫩羞色。
我是勝者,我高舉火炬改寫歷史,從強盜變成英雄。
我與他的結合是世間所喜聞樂見,是新舊時代的和解。
至於白光的解答,那不重要,我每次幹他到高潮都會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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