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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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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9)

-----正文-----

那时,我丝毫都察觉不到,我们的亲吻接近于诀别。

当然,我对自己说,是因为我太爱他了,我一点都没注意到除他之外的人——你看,就连回想起这一切的时候,我都在下意识回避责任。我恰恰忽略的是辛慕尔:那个将我们联系在一起的女人。我们小心翼翼地替她搭起一片庇护所,以为她永远不会长大,可不知不觉,她也年过三十了。她被保护得多么好啊,还像个女学生一样天真、轻信、多愁善感,她的藏书架上摆着T.S.艾略特、弗吉尼亚·伍尔夫和许多我不认识的作家的小册子,还摆满了许许多多的熏香罐子,数不清的读书沙龙合照,三张她参加过小说比赛的证书(中间的三等奖是她唯一的荣誉证明),就好像她是个不停搜集证据的警官,证明她是个高雅的女人;不光是我们,她需要全世界都知道她的高雅。

我早该知道“出版”这个字眼对她磁石一般的吸引力。可当那个“出版商”的电话打来的时候,我并未嗅到任何危险的气息。我同她一样,在这片陌生的冰冷的海域里幼稚地游动着。幼稚得令人发笑,令人心碎。

‍‎‌‌‎兄‍‎‌‍‎妹‌‌两人大吵了一场。他不同意她去见那位编辑,可理由含混其辞,倒像是在掩盖什么,这一步一步加剧了她的不信任。最后,他甚至大声嚷嚷:“总之,我不会让你去接近那种不三不四的人。”这个形容彻底激怒了辛慕尔:在她看来,没有谁比她的哥哥更不三不四,而他竟然对她的文学同行指指点点,大放厥词,他没有这个资格。他们在同一间房间里隔得老远,相互指责,叫喊,用的是我们故乡小镇的那种口音——讽刺的是,我们的重逢感在这种情境下才显得如此浓烈,就像去喝一杯变质的酒,在酸苦的醉意中,不知不觉地朝着悔恨走去。

最后,她抹着眼泪,“砰”地一声摔门而去,她要自己去跟那位编辑会面,坚信那个人,而不是她哥哥,才会帮她圆梦。那扇被她摔上的门似乎还在嗡嗡作响,仿佛在对他说“不要用脏手来玷污我的理想”。

“你不劝劝她?”他披上外套,惨淡地笑了一下,望着我,“就让她一个人去?”

“可能你说得对,”我沉默了片刻,叹息地说,“我太骄纵她了,这些年我一直由着她的性子来。她毕竟是你妹妹——”

“你这种自作聪明的怜悯真让我恶心,”他说,“但现在不说这个了。我坚决不能让她一个人去。我必须跟着她。”说着,他开始给他的经理打电话。“把你的车开过来。不对,不是劳斯莱斯,是那辆黑色雪佛兰。就现在,不用洗车,快点。”

他心神不宁地从枕头底下抽出手抢,上满子弹。我深知他并不是脾气暴躁、情感冲动的那一类人,可是在我的面前,他很难巧妙地隐藏起自己的感情。他用恶毒与冷漠来遮掩它,但做得很拙劣:他也许爱上了我,也许还在爱她,可现在的情形很难让我开口问出这个愚蠢的问题。他外套上的贝壳纽扣在晨光中熠熠发光,将我的眼睛刺得又酸又痛。

“我陪你一起去。”在一片胡思乱想中,我对他说。这是我所能对他说的唯一一句话。也许这样我就能给他更多安全感?也许吧。

这辆雪佛兰很寒酸,方向盘脱了皮,他的手不安分地搭在上面,时不时地狂按喇叭。他带着一顶棒球帽子,帽檐压得低低的,看上去是女帽,有一种不合时宜的滑稽(我们走得很急,在后备箱里只找到这一顶),我坐在后座上,看到他的红头发在后脑勺扎成一个小鬏,用一条幼稚的塑料珍珠发绳绑着。一副大墨镜遮住了他上半张脸。从外面向车内看去,谁也看不出这是埃克什尼尔先生。

“你这发绳……”

“辛慕尔的,”他说,“我离开家的时候从她桌子上偷的,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机会向她道歉——”他又朝对前面那辆插队的车按了两声喇叭,“没办法,再见面还是又吵又闹的。”

“我只是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

“很多事情你明明可以跟辛慕尔解释,可你偏不。”

“我累了,不想再吵了。”他疲惫地说,“这么说吧,我在辛慕尔眼里的形象已经很糟糕了,但我不想让它变得更糟。哪怕能掩盖一点点……该死,我又看不到她的车了。”

“你认识那个出版商?”

“何止是认识,他也根本不是什么出版商。你应该听过这个姓氏——”

“帕乔里。”我和他同时脱口而出。

是那个女人的娘家姓,意大利人。她现在应该还姓这个: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等到“埃克什尼尔夫人”这个称呼,但她的家人不愿意再等了。我感觉一阵口干舌燥。这就是那种所谓悲哀的轮回吗?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他墨镜下的下半张脸,他的下颌线条那么幼稚,鬓发没有被收进脑后的小鬏里,乱糟糟的,让我想到一只小鹿,小狗,或别的什么小动物。他和辛慕尔一样,天生有一种需要被保护的气质。他需要我的保护,尽管这就像是一个庶民想保护国王似的荒诞不经。“不会有事的。”我说。

“谁知道呢?”他云淡风轻地说,“他们摆明了要让我吃点苦头。不管怎么说,他们算是拿住我的软肋了。辛慕尔是个再好不过的鱼饵,我一定会上钩。卡妙,我对辛慕尔……”他突然酸酸地改口说,“我对她是不是不够好?”

“怎么问起这个。她现在不是正开着你送的那台宾利吗?”

“我一直在想,假如她当时知道那台车是我送的,她还会收下吗?我完全可以给她一切东西——如果她嫌物质和金钱都太庸俗,只想得到出版社的垂青,我也可以替她联系。我有最好的人脉,如果她愿意,我甚至可以让她的胸口挂一块普利策奖牌……”

我有点苦涩地笑了一下。他的话中不知道有几分是吹嘘、几分是真的。他同小动物一样的脸庞和小辫子给我造成了一种错觉,就好像我们俩还停留在十七岁,正在玩一场扮大人的游戏,规则是不许哭,不许想念,不许先爱上对方。我输了,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失落。我不争气。我不在乎。

“大概辛慕尔觉得我还是太庸俗了。”他闷闷地补充了一句。

“有时候你确实挺让人反感,”我说,“可有时候你很可爱。”

“真叫人起鸡皮疙瘩,”他说,“一个人渣有什么可爱的?”

“就是很可爱。”我又重复了两遍。“很可爱,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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