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宋以随:对除弟弟以外的人 社恐.jpg
-----正文-----
到家时,宋忆弦还没回来。
光是趁无人看见的短短两分钟内‘逃’出更衣间就已经够累人的了,手上还得拿着宋忆弦的那顶假发,一路上受了不少奇怪的目光。
此刻,宋以随只想躺下来歇会儿。
可明显不是那么做的时候。宋忆弦的话总在他脑内循环,挥之不去。
就那样在沙发等了半天,一直到肚子饿了,才站了起来。
不过他没去吃饭,而是去了宋忆弦的房间。
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进那房间,之前还在里边做爱来着,不过这倒是他头一回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遍这个地方的各个角落,在白灯下。
很整齐是真的,前一天留下的爱液早已被清理掉,铺好的被子上有着一股洗衣粉的清香,像是薄荷。
那衣柜跟他的一样,是嵌入式的,位于门口旁的墙壁里。
宋以随打开了衣柜,里边的衣物整整齐齐地挂着,校服、朴素的常装和…女装。
和所有其它正常的衣物那样,普通又坦荡地挂着。
也对,宋忆弦是不需要像他一样,躲躲藏藏地存放衣物,毕竟母亲是不会翻他的衣柜的— 就算有,也不会说什么。
一部分是模仿了他的哥特式裙子,以暗色为主调,皱褶华丽,嵌着金属十字架等配饰。但也有另一部分,在那些裙子的一旁,仿佛被特意隔开了距离,划分了界限。
那是更为简约,轻盈的白色连衣裙。像夏天的款式,又像是宋忆弦自己的风格。
黑与白、繁琐与简约、恶魔与…天使。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很快关上了衣柜。
说到底,这场‘偷窥’并没有为他带来快感,反而越来越慌。明知道不可能,却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身后紧紧注视着他。
宋忆弦的眼睛,猫的眼睛,蛇的眼睛,天使,恶魔……
他觉得自己快疯了,于是快步到了宋忆弦的书桌,拉开了抽屉。
‘偷窥’就跟‘偷窃’一样,一个‘偷窥’往往需要用更多的去掩盖,最后越积越多,直到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偷窥狂’。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薄薄的米色笔记本,摆在整个抽屉的整中央,四角规整得病态。
日记?
绝对不可能,连锁都没上。
宋以随直接拿起笔记本,翻到了第一页—
「哥哥,来找我吧。你一定能找到我的。」
整页只有那么短短一句话。
字迹无比工整,每个笔画都像是打印机印出来的,流畅又克制— 非常典型的好学生风格。
又往后翻了几下,空白,还是一片空白。
一直到他快速翻过,纸页飘飞,激起一阵轻快的风,也还是没看到任何别的暗示。
宋以随放弃了,他又回到了第一页,才发现那一页之前似是有被撕过的痕迹。
整个笔记本的开头少了几页。
视线下滑,落到了写字桌下的黑色垃圾桶。
移出,果不其然,里面是好几团揉成一团的废纸。
他将它们一个个取出,总共有六团,又一团接着一团,拆开,再读解。
直到读到最后一张打开后皱褶明显的纸后,宋以随的眉间简直是皱到不能再皱了。
最终索性将它们全部扔回垃圾桶,再在忍不住咬咬牙大骂了一声,“宋忆弦你个傻逼!”后,快步离开了那个房间。
*
关于宋忆弦到底在那些纸上写了什么— 其实也没什么可探究的,那的确只是所谓的‘废纸’。更准确一点来说,是为了‘最终稿’而做的准备。
一般都会那么做的吧?
为了一件重要的东西做准备,会先打许多遍草稿,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
这正是宋忆弦不久前做的事。
他其实在很早以前就想好了要写的句子,只是每当要下笔的时候,手都会不由自主地抖起来,心跳加快,呼吸被堵。
这跟以往他在写作业或是考试的时候所面临的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前者,他可以很轻易地将工整的字迹落于卷面,毕竟那个时候的他胸有成竹。
但在写下那些字的时候,他在赌。
不过不要误会,他赌的当然不是‘哥哥会不会找到他’,这种答案十分明了的问题,而是更深远的赌注 — 朝着‘久远未来’的赌注。
赌哥哥会不会为了他活下去。
一想到这里,宋忆弦会感到恐惧,深深的恐惧占领着他的手,必须很用力才能控制住,再写下一些歪歪扭扭的,无比丑陋的字。
他讨厌那些字,那些残废品— 他需要那些字眼以最完美的姿态展现在哥哥眼前,在那‘最终的决策’开始前。
这很正常吧?就像一个初次约会的小姑娘,精心打扮着自己的面孔,希望能为自己和对方留下美好的初次体验。
「哥哥,来找我吧。你一定能找到我的」
— 字迹太往左斜了,不行,必须重来才好。
「哥哥,」
他换了一只水分更足的钢笔。
继续…
「哥哥,来找我吧。你」
不小心用力过度,笔尖戳破了纸。
恍惚一愣,将那页废纸彻底从本子上撕掉,揉成一团,扔到垃圾桶。
等再拿起笔,手早就颤得不成样子。
宋忆弦只好将手翻开,手背往桌面重重一撞,直到手背出现了红印才罢休,但扔在抖。
好疼啊…哥哥…
他突然觉得委屈极了。
如果这种时候,哥哥在他身旁,舔一舔他手背上的火辣辣的红印,或是仅仅在那上面吹一口轻气的话,会好受不少。
只可惜,这种事只能他一个人完成。
今天只能先放弃一小下,明天再继续吧。
于是宋忆弦将手捂紧肚子,头慢慢下垂,直到下巴搁到桌面上。
抬眼,死死盯着那本仍是空白页的笔记本。
哥哥…
他突然轻喃了起来。
“哥哥,来找我吧…你…”
“你一定能找到我的。”
你绝不会抛下我不管的。
*
第二天,宋以随就到了学校。
还没到上课时间,走廊上仍有人流。从走廊角落能望见那个不久前才见过的教室窗户,可里边或是入口处却始终不见宋忆弦的踪影。
往往,宋忆弦总是很早到校的。
不过他连校服都没换上,自然是不可能来学校的。
抱着最后一丝期望也只能作罢,上课时间快到了,他刚转身欲走,就被一只手抓住了肩膀。
映入眼帘的是邱皓狰狞的面孔,旁边跟随着的是姜离。
“伤好的差不多了哈?还以为你怂的又要逃一个月的课呢。”
邱皓个头比他稍矮一点,在那下一句戏谑的话还没来得及出口,宋以随就在微垂视了短暂几秒后,在邱皓还没反应过来时,直接飞快动了动膀子,挣脱桎梏,跑了起来。
“操…你…”
意识到自己在走廊上,附近还有人流,邱皓只好将骂街的话硬生生憋了回去,手仍举在半空中。
宋以随跑的时候视线是一片浆糊的,有那么几次不小心撞到了周围的人,惹得几声恼怒的“没长眼睛啊”。
但他没工夫去想那些。
唯一的想法就是— 跑。跑出去。
逃出去。
跑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流就越渐稀疏,最后被他彻底抛在了后头。
视线晃动得越来越厉害,心跳逐渐加快。
恍惚间,他想起了宋忆弦,想起了那时的宋忆弦是怎样拉着他的手跑起来的,以及那句,
— “雨天啊,”
— “可以躲雨,但也很适合逃跑。”
宋以随跑下楼梯,离开了大门,明晃晃的阳光落在他全身上下。
现在,他不是在躲雨,而是在躲避太阳— 因为太阳过于刺眼,像一盏舞台上方的巨灯,将他暴露得一览无余。
工作日,街道上虽鲜少看到身影,但宋以随还是感到了一股蔓延全身的强烈不适感。
等到跑到快呼吸不上来,甚至有些想吐时,他才终于拐进一个阴暗潮湿的拐角,停了下来。
靠着墙壁,大口大口地吸气,汗水沿着他的额间缓缓下落。
他没有闭眼,任由水液滑至他的眼睫毛,再透进他的眼球,轻轻刺激着那里。
有一点酸疼。
也正是那时,像是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他愣住了。
本以为宋忆弦没有给任何暗示,但其实仔细想想,是给了的。
— 「你一定能找到我的。」
为什么这么肯定,只能是…
在心跳逐渐平复后,宋以随离开了那个角落。
*
半小时后,他出现在了那个跟宋忆弦一起去过的唱片店。
或许是知道这会儿功夫不会有什么客人,老板于是更心不在焉地读着报纸,眼皮仍像之前那样,抬都不带抬的。
明明听到了脚步的接近,却还是在宋以随的指尖轻轻敲了几下桌面,才缓缓抬头。
“结账?”
宋以随的喉咙滚动了下。
“你…请问、您,有没有见过一个…”
宋忆弦的脸闪过脑海,然而却是他高潮时的那幅面色潮红,口水从嘴角滴落的模样。
一下子没办法确切形容,宋以随的脸尴尬地红了起来,只好僵硬地比划了几下宋忆弦的身高,比自己矮了快一个头。
见老板还是没反应,他支支吾吾道,“差不多这么高的…男生…眼睛像...猫一样……”
从那双眼睛中读出了一丝古怪的情绪,他羞耻得想移开视线,落荒而逃,但最后也只好无奈地清了清嗓子,道,
“他昨天…来您这里买过一张《Nothing More》的唱片。”
这下,唱片店老板终于有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