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德斯沃尔永远沉默不语,但是我渴望知晓它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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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多次见过鬼魂。”
这是我想过很多次的开头,但是大概是因为年老体衰的缘故,我的脑子和动作也跟着一起僵化了,于是我直到今天才第一次把这几个字写到纸上去。这些纸还是我从抽屉的底层翻出来的,毛毛糙糙的,边缘沾了些黏糊的褐色污渍,把他们写到这种破纸上似乎是对这个故事的一种玷污,但是我的时间不够了。
我第一次见到他们是在昂德斯沃尔的山脚下,荒原的中央,当时我已经将近三十岁了,但是仍然没有成什么大事。我的脑子那时还很好使,平常在城里的酒吧呆着,在酒醉的间隙观察顾客,凭这个写一些俗套的爱情故事和恐怖小说糊口,我用两个不同的笔名,这样买爱情小说的不至于因为在恐怖小说的封面上看到我的名字而吓跑,买恐怖小说的也不至于因为在爱情小说的封面上看到我的名字而倒胃口。
我其实还有第三个笔名,而那是我想要真正认真对待的、写在世界名著上的名字,领我进入写作大门的其实是年少时书房角落里落灰的英雄史诗,那些万米的高峰与万米的深海,山顶上的星空和海中的巨兽都曾经是我的朋友。再大一些之后,这样的空想终于被长辈斥责为幼稚,于是我开始看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书打发时光,在闲暇时将脑中的奇想记录到纸上去,时常幻想着能够写出一本名震世界的巨作。我曾起草过好多个小说的开头,但是并没有真正完成过任何一部,它们就像是未成形的胚胎一样被年幼的我轻慢地对待,我踩着我灵感的尸体成长,并且开始苦恼地认识到我所处世界的局限性:罗兹涅这个国家因为太过安宁也变得太过平庸,我在心安理得享受它的安宁的同时,也埋怨它的平庸剥夺了我的灵感源泉。
其实现在想来一切不过是借口,写作这个东西既要靠天赋也要靠努力,我的天赋不勤加锻炼的话也只是能够写恐怖小说吓住小姑娘的水平,而它也在时光推移中被我的懒惰消磨了。身边的环境当然很重要,但是真正的大作家就算是身处监狱里照样能写出好东西来。如今的罗兹涅是一池温水,我就像大多数人一样乐意在这池温水中溺毙,仅此而已。
不管怎样,在那个深冬,我的一个狐朋狗友邀我进行场古典的公路旅行,我欣然答应了——刚才也讲到了,那时的我还很愤世嫉俗,时刻渴望着逃离城市、去一个“能激发我灵感”的地方。车上有足够的酒和吃的,够我们这些不学无术的废物在随便什么地方晃悠一个多月,所以我跳上他的车和另外几个人出发了,我们穿过昂德斯沃尔山脉的深林,从西北角进入大平原,植被逐渐低矮下来,我们肚子里的酒越积越多,脑子也越来越不清醒,直到十二月下旬的一个晚上,喝多了的我什么都没拿,穿着单衣就从营地里跑了出去。当时我的朋友们都睡死了,所以谁也没有注意到。等到我足够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身边除了荒地和矮草什么都没有,全身上下只剩了半瓶酒。
我的心脏砰砰狂跳,一开始很有精神地朝着周围大喊大叫,期望我的倒霉朋友们能注意到异状,到后半夜起风了,我冻得浑身哆嗦,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个怎样的究极蠢货——我忘记了营地的方向。
于是我只能跌跌撞撞地在寒冷的旷野里行走,姿态难看,正如我这荒唐的前半生,昂德斯沃尔山脉静静伫立在我的身后,同天上的银河一起冷眼旁观着。我逐渐感觉不到我的脚和手了,绝望感正在逐渐被麻木取代,理智告诉我死在这里将会是我的结局,我将以一个废物的身份结束一生。
一团黑色的布料在我眼前突兀地展开,接着一个声音说,“你不应该到这里来。”
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鬼魂,也是他们对我说的唯一一句话。
时至今日,我仍然很难描述他们们的具体长相,只记得一个一直裹在一片不断破碎的黑布中,另一个穿着很古典的白色长裙,他们看起来毫无疑问是两名女性,但是我却不知道为什么不想这样称呼。
黑衣鬼魂用暗红色的眼睛注视着我,深褐色的草叶在他脚边簌簌作响,他的声音跟荒原上的风类似,所以我一直怀疑那句话是我的幻觉。
我记得我用发颤的声音问他是谁,主要是因为冻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感到害怕。
这时白衣鬼魂也出现了,他看起来要轻盈许多,半透明的裙摆在半空中跳舞似的摆动着。
等到我问到第三次,白衣鬼魂笑起来,用手指向荒原中的某个方向。
我用还没冻僵的大脑想明白他们可能在给我指路,又想明白这两位看穿着应该已经死了很久了,最后决定把手里那半瓶酒放到了他们面前两米远的地方,勉强算是谢礼,然后转身抓紧赶路。
我走出几百米开外去,再转过头,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等到我醒过来的时候,头顶上已经是熟悉的帆布帐篷。听朋友说他半夜出来,发现我躺在营地外几十米远的地方,他们连烧炉子带垫热水袋,终于算是把我救了过来。
我清楚我根本没有走那么远就昏倒了,唯一的可能性是那两位鬼魂把我送了过来。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谁,但总之结论是我大概还命不该绝。
之后的旅途中、乃至接下来的几十年,我都无数次不自觉地眺望远处的山麓,它的面目有时藏在冬日清晨的雾气中,有时则清晰可见。我的视线从底部的绿色针叶林向上,最后停留在那些被白雪覆盖着的冰川上。昂德斯沃尔永远沉默不语,但是我渴望知晓它的秘密。
等到回到城里后,我不打算再写爱情小说,也下决心不再写恐怖小说,尽管我刚刚真的见了一次鬼。我收拾好我仅存的积蓄,不告而别,从因我的颓废而失望透顶的父母、同我一起喝酒吃肉的朋友身边消失了。
我坐上火车,在罗兹涅最古老的城市下车。我毫无头绪,所以一头扎进了市中心最大的图书馆里,继续我已经中断了很久的阅读生涯。我逛各种古董店,看我能借阅的最老的书,我的心中正在酝酿一个大计划,但是我要准备很久才能动笔。
我向大陆的西边越走越远,昂德斯沃尔终于从地平线消失了,但是我永远能在视野里看到它。我兜里的钱越来越少,背包里的笔记越来越多。罗兹涅最常用的通讯工具依赖于距离,而能够跨越大陆的电报机极其昂贵,我和家乡的联系只剩下了一壶蜂蜜酒,刚好跟我那晚留在平原上的是一个牌子。我很珍惜地喝它,尽管它正在跟我的铁壶发生某种缓慢的化学反应,锈味越来越重。
上一次跟母亲的通话——大概是我离开家乡三年后,她劝我早日回家结婚,说我魔怔了,正在追寻根本不存在的幻影,还不如回老家写恐怖小说,至少还能糊口。
当时我很清楚她说的对,但是我喜欢做的事情恰好就是追寻幻影,鬼魂到底是真是假或许根本不重要,反正我不能错过这个一生一次的机会,等到我下次跟死神面对面的时候,我至少要不留遗憾地去死。
等到我到了大陆的最西边,我兜里的积蓄也终于花光了,那是一个深冬的黄昏,恰好还是新年的前夕,街上没什么人,我漫无目的地行走着,借着商店橱窗的光思考如何撑过这个晚上,我能看到橱窗里崭新的厚衣服、巧克力和鲜花,能闻到各种菜肴混在一起的香气,甚至能隐隐约约听到人们的欢笑声。世界被一种无形但是巨大的幸福包裹着,但是我却永远无法真正触碰到它。我想起来在图书馆看到的一篇关于城市中行人的论文,行人以外来者的姿态看待这个城市,而我以外来者的姿态看待这个世界。
雪花落在我开线的夹克上,这是我第二次见到那两个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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