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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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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铁了心要把他拽下来

-----正文-----

-22.

我哥租的公寓在离Q大不远的一处高档小区——景苑。

“明天给你办张出入证。”我哥把我的指纹录入密码中,我点点头。

“不早了,洗漱完就睡吧。”顿了顿又说,“明天我得去学校,你出去转也行,在家呆着也行,我房间有投影,冰箱里有零食。”

“好。”

我哥,又成了我哥。

我算是明白,他这种种是想将那页尴尬和郁闷给掀过去,从他给老刘打电话开始就像是在说“我既往不咎。”

但是我死也不会挪步,不想往前或往后走一步,哪怕丁点儿距离我都不想动了。

撕破了就是撕破了,何必费心再给粘回去。

胶水味儿太冲,我闻不了。

我睡在我哥隔壁,我想起几年前我在我哥的床上打滚,时隔多年,我们中间便垒起了一道有形无形的墙壁。

我不知道他是否安眠,但我是铁了心要把他拽下来,继续相伴。

-23.

我哥已经去我把公司上班了,所以他整日奔忙于学校和公司之间。

开学前的这多无聊时光,我实在我哥房间度过的,我把窗帘拉上,影布放下,随便找部电影来看。

看完了《名侦探柯南》所有的剧场版,也加入了cp大战,新兰永恒新兰永恒新兰永恒!青梅竹马里我永远讨厌天降。

毕竟我跟我哥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竹马”,而林辰,而后来所有人都称得上所谓“天降”。

当我正在看《迷宫的十字路口》时,看到平次终于认出来和叶就是幼时遇到的那个漂亮的穿和服拍皮球唱童谣的“初恋”时,手机突然响了,是林辰的电话。

“小南,打球吗?”

“好啊。”

服部平次看着正和毛利兰笑作一团的远山和叶,嘴角也露出浅笑。

H大篮球场,几个男生已经在场上奔跑,林辰在场边喝水,看台上没多少人。

“陆西南!小南!”林辰看到我,用力朝我挥手,一下就将我拉回了初中时期我在门口等我哥的时光。

我抬手冲他摆了摆,大踏步向他走去,向前走去。

“最近很无聊吧,你哥正忙一个挺大的单子很少有空啊,今儿还是他让我喊你出来呢。”

我没法不怀疑林辰脸上的笑是一种赤裸的炫耀。炫耀什么呢?哦,是我只知道我哥很忙但根本不清楚他在忙什么吧。

“是,难得出来放松。”

林辰靶场上正胶着着的男生叫停,重新分队。今天是专门凑得局,正好十个人。

对于一群男生争抢一个球的游戏我向来无感,但技巧却像天赋般熟练掌握。

今天我却拿出了极大的兴趣,只因对面是林辰,我总不能连一个球都抢不过他吧。思及这儿我不由笑了,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有的贱毛病。

过人,传球,起跳,投篮,欢呼声四响。

随着汗水一起挥洒的是多日里心中郁积的烦闷。我们一起在场边休息,疲累地瘫坐着。

林辰踢踢我的小腿,眼睛很亮:“聊聊?”

我跟在他身后走到篮球场东南角的一棵树下,他倒是开门见山直言不讳:“我喜欢陆西北。”

“哦。”我毫不诧异,挑眉看他,疑惑他为什么得郑重地向我宣告,像是下了封挑战书般。

“行,就跟你说一声,毕竟你盯你哥跟要吃人似的。”他话这么说着,但眼神里却另有一番深意。

我哑了声,不知道该怎么接,难道来一句“公平竞争”?哪也得看我哥给不给我这个资格和机会。

初夏的风已是炽盛和燥意,我想,我不过是喜欢一个人,至于这么坎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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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部平次,远山和叶,毛利兰都是动漫《名侦探柯南》里的角色。众所周知,青山老贼就喜欢青梅竹马。

朋友看这章说我夹带私货好多哈哈,但其实我是真的喜欢青梅竹马,不是说让他们一定在一起而是我觉得如果作者都已以青梅/竹马来相称了那必定是有点什么的,不然大可以写发小或从小长大的玩伴。

emmm我这人比较奇怪,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坚持,我总是弃文就是因为有的文某一个设定突然与我的奇怪坚持相矛盾。这两年也是因为喜欢上了一个爱豆所以连‌‍娱‍‌‎‎‍乐‎‎‌‌‍圈‎‎‍‍文我都不看了,一看标签有碰都不碰的那种。

乱七八糟说这么多大家可以忽略哈!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也没有强求别人跟我一样的意思,毕竟这是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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