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秃头程序员的日常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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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24th Palo Alto
8:00
林准时起床,晨跑三十分钟后回家,他拒绝了妻子准备好的早餐,玉芝都快握不住手里的早餐,当即就要哭出来。
林去换衣服,她亦步亦趋跟着,嘴里念叨着:“你是不是……是不是……”
林转身拥抱了下她,没有在意玉芝在怀里的僵硬,依然温言细语:“昨天不是说了,让你最近好好休息,明天早上就不用起这么早准备早餐了。”
他从钱包里抽出张卡,塞到妻子手里:“我们也很久没去三番看看爸妈了,你过去陪他们买点东西,散散心。”
玉芝只觉得手里的卡拿着烧手。
8:55
林按时抵达公司车库,落好车,在前台拿了块蛋糕充当早餐。
9:10
小组晨会,辛格依然夸夸其谈,林低头看手机。
玉芝的消息记录真是丝毫不让他意外。
林未曾碰面的这位造访者,在半年之前就和玉芝有了联系。
他大概是跟着长辈一同到三番打工的非法移民,算着年纪,大概比林还大个几岁。
至今做着搬运工的工作,却张口闭口和当地帮派关系牢靠。
其貌不扬、见识短浅。
可林,偏偏被这种人带了绿帽子。
他甚至无法因为这个男人生起气来,反倒轻笑了一声。
辛格停下演讲,非常真诚地看向他:“Lin,有什么看法?”
林对他笑了笑:“只是觉得很有意思。”
10:00
林看似忙碌,专注摸鱼,一心多用,手机里的聊天记录已经看到了最近。
Sept.2nd 16:03
[他才不在意我去哪了,我在他眼里就是个全职保姆,只需要定时做好饭洗好衣服等他下班就行。]
[他们这些大公司的有钱人当然很忙,哪像我天天有时间陪你。]
[他根本不是为了挣钱!就他那个工资,怎么可能买得起现在的房子。]
[那他平时还炒股?]
[谁知道,总之没见他愁过钱。他的秘密多得很,书房从来不让进的,我连结婚都没见过他爸妈。]
Sept.15th 10:33
[我早说过要带套!呜呜呜现在该怎么办?]
[我们再想办法,你看最近能不能和他同几次房,时间不会差太多。]
[他很久没碰过我了,而且……而且他一直都带套,根本糊弄不过去,我们还是赶紧把孩子流了吧。]
[小玉……这是我们俩的孩子,你舍得打掉吗?你给我点时间,我再想想办法。]
Sept.23th 09:24
[安哥,你确定那些药靠谱吗?警察会不会发现?]
[放心吧,大哥说了,药的来路查不出来,你每次剂量放小点,最后药物冲突出了事,查不到我们头上。]
[他,他也没对我不好,他一开始对我也是很好的,只是时间久了感情淡了,我和他离婚跟你过,真的犯不上做这事。]
[他要是知道这件事,你觉得你还能拿着钱离婚?到时候我们的孩子该怎么办?他离了婚继续住大别墅,你带着孩子和我漂泊,我能忍心吗?]
[好,我再考虑一下。]
林眯了眯眼,这位安哥看起来不像个善茬,他电脑上调出了安哥的信息,点击发送。
屏幕那边回复:收到。
林刚刚完成支付,背后突然探出个人,屏幕自动跳转到工作界面。
辛格眉飞色舞:“抓到你消极工作。”
林难得沉起脸,他站了起来,比辛格要高出半个头,走近时格外有压迫感:“聪明人,我相信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辛格神态自若,表情一如既往浮夸:“Lin,我只是想关心一下我的未来合伙人,也许他私下比较疯狂?”
林拍拍他的肩膀:“等你学会不踏入我的工作区域,我们再谈合伙人的事情。”
12:30
玉芝突然打来电话,她哭哭啼啼:“爸妈的饭店被查封了,现在人被带走了,警察也不让我去看,现在该怎么办?”
林一边神色平静地在食堂吃饭,一边尽量安抚她:“别着急,我之前在警局认识些朋友,我先去问问情况,经营出了问题大不了就整改一下,别太担心了。”
用完餐,回到办公桌前,仔细地研究了半小时玄学,暗网买来的捉鬼法子都记了下来。
半小时后才想起给玉芝回电话:“放心吧,都安排好了,过几天就没事了。”
13:50
林继续研究玄学,抽空把当天工作完成。
17:30
林停止工作,再一次搁置了下班后的健身计划,开车去唐人街买了些材料。
19:00
林按照以往的时间到家,他安抚了一番梨花带雨的玉芝:“相信我,很快就好了,那边我都打点好了。”
对于妻子哭肿了眼,还坚持做出来的晚饭,林抱有歉意:“抱歉,今天在公司吃过了。”
接着自己进了书房。
窃听器里的内容一如林所想那样无趣。
安哥堂而皇之登堂入室,仿佛吃定男主人是个只会玩电脑的木鱼脑袋。
“你怕什么,他要是发现了能不报警吗?不要天天疑神疑鬼的。你爸妈的事情我去找人问问,他连个朋友都没有,能在警察署找到什么关系。”
“安哥,我还是好害怕,要不我们收手吧。”
“没有退路了,小玉,再耽误下去,肚子大了就更麻烦了。”
无趣到让林后悔花时间组装窃听器。
22:00
林的左手手腕刚绑好纱布,桌前的小碟子盛了一碟血,他按照那些个来历不明的道士所说,画了符,燃了符纸,纸灰让血液凝固,插在血碟里的烛心竟然真的自燃了起来。
晃晃悠悠的灰色火焰,让整个书房都暗了下来。
啪。
林的脚边掉了本厚本子。
他伸手去拿,和另外一双半透明的、骨节分明的手碰到一起。
林没有抬眼去看他,而是被厚本吸引了所有注意力,他捡起来,掀开第一页。
扉页上赫然写着:林木森。
他早已抛弃的名字。
这是他曾经的日记本。
林简单翻看了几页,内容无外乎是些他当年写来骗良萱的话。
具体写些什么他倒记不清,但落笔时的他,一定一如现在一样虚伪,根本谈不上喜欢,却总可以做出温柔至极的样子。
需要对方时,可以让人误以为自己非她不可,想要抛弃时,却只把对方当做可有可无的物品。
林抬起眼,看到不远处蹲着一个灰扑扑的,半透明的青年。
看起来很年轻,像是刚刚大学毕业,五官俊朗,生前大概也是个体面的小帅哥。
只是现在双目无神,似乎不太聪明的样子。
他和林对上视线,像是忽然想起些什么,灰扑扑的眼睛都亮了一些。
像是怀念、憧憬,甚至是喜欢。
林在不少人眼里看到过这样的眼神,但还是头一次从一个鬼眼里看到。
他饶有兴致:“我应该见过你?”
那只鬼蹲在地上,迷惑起来,他刚刚找回意识没太久,思维迟钝得很,一时间想不通自己和林的关系。
他飘了过来,蹲在林身边,掀开林手里的日记本,找到“林木森”三个字。
林回他:“这是我。”
他继续翻,点到课程的程,抬起眼看着林。
林出声:“程……你姓程?”
他偏着头思索了片刻,然后点点头,接着又翻了几页,找到许诺的诺字。
林低声念了一遍:“程诺……程诺,我记得你。”
共处一个教室三年,却没说过几句话的高中同学。
现在阴阳两隔,重新认识了一回。
林抬起他的下巴,沉着眼看他,他眼神总是飘忽,只有对上林的时候,会忽然闪烁起来,像是看见很喜欢的事物。
这种直白的喜欢,在一个成年男人身上,显得突兀,且不聪明。
但林轻笑了一声,他对这份突兀,十分受用。
某种意义上来说,程诺完美符合他的择偶标准。
漂亮、安静、不怎么聪明,却盲目崇拜他。
于是他叫程诺:“靠近一点。”
程诺老老实实靠近一些,嘴唇突然碰到温热而柔软的东西。
他眼睛睁大,被林咬了下嘴唇,更觉得迷茫。
林抚摸他的短发,动作轻柔,像是对待心爱的宠物。
并夸奖道:“味道不错。”
程诺作为一只不太灵光的鬼,显然处理不了太过复杂的场面,今晚的一切,足够他困惑很久。
于是无从留心东街区的一场枪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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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嘻,这才是我想写的木木本来的模样,可惜之前不太会写,没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