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纠伦和服务员随风起
-----正文-----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破碎故事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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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伦,居无定所的杀手,没有订单的时候总是在咖啡馆和酒吧徘徊。每天差不多有200来个陌生人会从他眼前经过,由此推算,在纠伦住在西区的这几年里,眼前要经过219000个不同的人。在这219000个陌生人里,大概有36500个是在15~30岁之间的年轻男性。在这36500个里,只有7000个体重在60~80kg之间。在这7000个里只有3500个称得上体型不错;只有1000个长相顺眼;只有200个性格热情痞气又不至于轻佻;只有50个无论什么时候都能跟陌生人迅速熟络。但只有1个让纠伦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
通常,有两种人会让你觉得他“脑有贵恙”。有种是不说话就能知道的,也有种是认识之后才知道的。
那个男人叫随风起,他25岁(比纠伦还小2岁),身高179cm(能跟纠伦轻松平视),体重68Kg(但外表看上去要瘦得多)。随风起是个画家,主要靠在咖啡馆打工维生(既是侍应生,又是守夜保安),和他的朋友诸葛穷一样,吃住都在咖啡馆二楼。见过他的人都说:“随风起心理年龄最多也就8岁。”
一天晚上,在建设大道的红星士多里,手里还锢着店员尸体的纠伦看到了提着几扎啤酒的随风起,僵硬得像根电线杆。这当然是因为随风起也看到了他,他就站在对街的公交站牌下,距离纠伦不到5米,街道两边都是霓虹均已熄灭的店铺,只有士多里还灯光雪白。叫纠伦认出他的是一只别在耳朵旁边的向日葵夜光发卡。
在随风起看着他,手里正喝着的啤酒落地的时候,他可能是整个九界市最令纠伦感到恐惧的男人。纠伦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被毁灭的未来。那只令人夙夜难寐的黑犬自他成为杀手之后一直潜伏在他内心的阴影里。而且此时他还听见了公交车引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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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丁凌霜给苗北悬疑杂志《退场诗》(Epilogue)写的小说开头。他打算写一个同时拥有着喜剧的欢庆和悲剧的内核又足够鲜血淋漓的谋杀故事。这样才能哄住那些想看又觉得自己不会想看的读者,不至于在瞄完第一段落就翻过它。而且这样写也很有现实意义,他觉得。这个正在腐宅化的世界确实需要一部“他必须杀死那个人,不惜代价”的硬核谋杀小说。
但是当他真的要接着码下去的时候,很不幸,他得处理先好主角要怎么“不择手段”地追杀目标这个问题。如果设定不好这个最基本的主线剧情,想在主线之外穿插什么【讨喜又扎心的黑色幽默段子,喜闻乐见又细思恐极的隐藏TE】就只能是停留在简介上的意淫。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写不下去了。让这个故事合情合理往下发展竟然意外的难。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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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年头没有谁会闲到雇职业杀手去杀一个士多点店员。即使有,他也不应该出现在一部硬核恐怖小说里。所以纠伦其实是杀完人的逃脱途中。
他通过错综复杂的(还没有查过参考资料)地下排水通道,从市区豪宅窜逃到红星士多。没想到本应和其他店一样在中秋节早早打烊的士多竟然开到了晚上11点。于是他不得不在保镖们追上来之前,杀掉看见他一身是血,又正拿着刀的便利店店员。
为什么纠伦拿的是刀,这当然是因为他不想在谋杀时惊动旁人。很多人天真地以为装上消音器就当真能将任何枪声消除至无,对此,查阅过多种资料的硬核恐怖小说家丁先生只能嗤之以鼻。总之,如果非要纠伦拿上一把枪以及消音器,要么他只能拿确实接近无声但也几乎威力最小的点22。如果富豪在西装下面穿着防弹衣,他就没有然后了。保镖们会听到叫喊声后一拥而上把他打成筛子。要么他得拿威力足够但消声效果等于没有的步枪和左轮,结果也差不多——他会在当场打死富豪之后被富豪的保镖们当场打死。
激动紧绷又充分彰显主角强悍实力冷酷性格的枪战1挑N?
不存在的。
因为丁凌霜是个硬核小说家,不屑于去写那些满是主角光环写作悬疑读作爽文的垃圾。而且这种“刚刚经历一番血战的A遇到了B”的开头无论是在爽文还是言情文还是小黄文里你都经常能看到。如果丁凌霜在写的当真是部免费小白网文那确实无所谓,可他写的是杂志投稿,将会看到这玩意儿的读者们好歹都是给过钱的——所以纠伦只能拿刀,而且只能是一把看上去无卵用的餐刀,打扮做厨师,在为富豪片乳鸽时将其一刀割喉,并迅速逃进早就观察好路线的地下水道。
也是因为如此,保镖们才会迟迟未发现富豪被杀,给纠伦从容逃脱的时间。
——以上都是不会直接出现正文里的背景前提,也许会拆碎了和什么职业杀手的悲惨过去一起慢慢塞进正文里,给我们的主角增添一点同情分,具体有多悲惨丁凌霜决定想到再编。现在管他的。
不过想让只拿着一把刀,充其量把餐刀升级成厨刀的纠伦立刻一脚踹开尸体,冲到对面街上去把随风起乱刀凭死显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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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其他杀手说出一个让纠伦真正得以在同行中站稳脚跟的品质:那就是果断。
此时大约是晚上11点,这里不过是一个并不太繁荣的街区,即使公交很快就会来到,车上也不会有多少人。他大可以在杀死随风起之后立刻转身逃走,车上的人不会认得他的脸。
因此在识别出特征,确认那是个有认出自己的人之后,纠伦毫不迟疑地把刀从尸体背后拔出,跨过瞬间蔓延开的血泊往对街冲去。但公交站牌下的随风起在看到他拔刀时早已全身一震,朝公交车方向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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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职业杀手就是沙雕,虽然还没沙雕到经典纯金。但这么沙雕的职业杀手活在多年前的小白文里还情有可原,在这年头的悬疑文里就该趁早绝种。
毕竟接下来的故事发展显而易见:
1.司机很有种地开了车门,随风起迅速上车并在2站路后下车报警,高精度素描版的通缉令当晚即全城发布,纠伦完蛋。
2.司机很没种地关门围观,于是所有人都看到了追上来把随风起杀死在门边的纠伦,而他对这些铁皮盒子里的目击者无可奈何。
当然,丁凌霜也不能现场给纠伦添上一个恐惧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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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快,突逢意外的紧张退去。杀手的灵魂回到纠伦身上。他微微斜腕,提劲,把刀从充斥负压的人体抽出,退后两步避过血泊。整个过程中杀手毫无活人气的灰眸都跟一道窄街之外的年轻画师对视着。掠夺者已经近到嗅出猎物心中的恐惧。食草动物天生的软弱却让它们在明知该逃跑的时刻动弹不得。纠伦已经无数次验证过这一点。
公交汽车停下,随风起却站在原地,没有迈动腿。杀手如同铁枷的凝视令他全身血流凝固,如同已成尸体般冰冷僵硬。
没有乘客上车的公交汽车很快开走,纠伦微笑,并指擦去刀上鲜血,走向引颈待戮的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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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是吧。丁凌霜想,要是再配上心跳特效的背景音,默剧式的动作设计,再来点高逼格的像是电锯惊魂那样的配乐,那简直帅气到家——但这个从玄幻文里新鲜穿来的男主跟这部小说“他必须杀死那个人,不惜代价”的最高主题有关系么?
没有。
屏幕前的诸位看到这里,应该都能稍微理解到丁凌霜的难处了。
在最符合逻辑的假设下,虽然不是顶尖,但也还没沙雕到家的杀手纠伦最终可能会这么处理这个意外:
双手同时固定尸体,把它迅速往后拖去,离开随风起视野后将尸体的外套和帽子剥下,假装成店员立刻再次出现在随风起的视野里。刚刚还在喝着酒,性格又颇为脱线的随风起多半会以为自己看到的血腥一幕是眼花。此时他仍可能因好奇心而走近确认地上的血迹,但11点的最后一班公交会让他打消这个念头。
在随风起走后,纠伦就能处理尸体了。因为主角是位专业杀手,此处大变死人的过程可以跳过不写,一则写得太假会让故事水平下降,二则写得太真会让故事没法刊登。
第二天,处理好大部分手尾,只差一个目击者的纠伦会来到随风起打工的咖啡馆——虽然随风起不会自己想到去报警,但是如果他不巧看到红星士多店员失踪的新闻,他最终还是会知道自己那晚看到了什么——而在这里,我们的好杀手纠伦会开始一个名为“完美谋杀”的新课题。如果你解决了一个士多店的目击者,却制造出一批咖啡馆的目击者,这趟杀人灭口就没有意义。
守株待兔的纠伦不会立刻见到随风起,因为随风起昨夜宿醉,至少要到晚上才上班。在这段空档,纠伦可以去换套风格迥异的衣服,弄套假发眼镜化妆品。他得把随风起骗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再杀掉,而且最好是用个不会引起警惕的新身份。
晚上八点钟,随风起准时上班,端起托盘和菜单在大厅走来走去。此时纠伦已经坐在有绿色植物遮挡的角落,准备好找机会和他搭话。这很不容易,因为随风起至少跟在座一半的顾客是熟人,这些熟人都跟他一样话唠,他也许到打烊都不会逛到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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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到这里时丁凌霜开始迟疑起来。让一个没有感情的职业杀手去出演性变态连环杀手的戏份似乎不是个好主意——用甜言蜜语把目标哄进黑宾馆里再一刀捅死?那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发动纠伦先生无敌的魅惑之术把随风起变成路路通式的好帮凶,让他们迈开环球逃亡的大步,来上一场惊险与笑点并存的犯罪之旅呢。
所以纠伦也许可以更有自知之明一点,不直接出面,而是假托某位女士的身份,在咖啡馆外面的意见箱里给随风起留封信。我们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神秘本身就是世界上最致命的魅力。
而纠伦可能会这样写下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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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起先生:
我不是有意要给你写这么冒昧的信。我这样做是因为我喜欢你。你大概不会意识到,自己开朗的性格和爽朗的笑声多么具有吸引力。每一次你穿着侍应服在咖啡馆里走动时,我都无法把视线从你身上移开。
喜欢你的向日葵发卡,喜欢你拉花的姿势。(摘抄自外国情书大全)
如果你有空的话能不能给我回信?这里是一个孤独的女人,但愿有天我们能在没有其他人的地方单独共品美酒。比如距离此处7分钟步程的鬼途酒吧。
你最真诚的朋友,
小芳(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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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包裹在紫色香水信封的“情书”在到达随风起手上前就被其他侍应生传阅了,因为没人觉得会有女人出于爱情给随风起写信,在看完这封信之后他们更加这么觉得。诸葛穷,随风起(真正的)最真诚的朋友,这么对他说:“这封信要么是个男人写的,要么就是隔壁红灯区的酒托(男)写的。”随风起同意这封信是酒托所写的看法。不过友谊都是相互的,熟了之后人家说不定还会给他送打折卡。于是他在众人调侃的眼神中给纠伦回了信。夹在意见箱旁边的流动杂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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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姑娘:
你好!突然收到你的信我确实非常惊讶,但并没有感到冒犯。
我很高兴你喜欢那个发卡,我兄弟阿穷经常说我男人老狗留什么头发,半夜看到像僵尸多过像植物,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打游戏,如果你也有Steam账号的话我们可以加个好友,不是我自夸,我在艺术工坊那块还是很有人气的。
而且如果你不喜欢玩游戏的话,也可以经常来我们咖啡馆一起玩,这里的人都很好,有时候还会有音乐生来弹钢琴,你一定不会觉得孤独。
喜欢酒水的女孩子很少见,不知道你平时喝不喝啤酒,我比较喜欢黑啤和生啤,说实话,虽然在咖啡馆打工,但我从来不喝自己泡那些东西,又苦又不刺激,想不通为什么有人花几十几百块钱就喝那么几口,可能有钱人的乐趣真的想象不到。
啊,老板叫我上工了,今天先写到这里,小芳姑娘( ̄︶ ̄☀
你最帅气的朋友,
随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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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随风起对面是个真正的女人,这会儿他已经可以收拾收拾准备接好人卡了。但因为他对面是个一心想把他骗出来宰掉的杀手,绞尽脑汁要续上话题的就成了纠伦(以及作者丁凌霜)。可怜的职业杀手不得不去研究一堆听都没听说过的游戏名词,啤酒类型,还有僵尸和植物的关系——浑然想不到,只要他一天不改变“去酒吧约会”这个说法,对方就一天不会同意出门。毕竟野生画家能有多穷一个职业杀手真的想象不到。
然后在他们勾心斗角的第8次互相通信那天,纠伦会被雷霆手段逮捕。
警方毕竟也不全是吃干饭的,单纯的失踪案确实不容易引起重视。但发生在富豪猝死新闻同一夜的失踪案却不是如此。无论是发生在多久之前的血案,鲁米诺试剂喷洒过后痕迹都无所遁形。然后他们就会顺着那晚的案发时间查到经过此路线的最后一班公交司机。那个公交司机对随风起的向日葵发卡和长毛同样印象深刻。
最终,在多向提示之下,画家的影像记忆能力发挥了它应有的效用。
你们猜,随风起能够名侦探附身地把他亲爱的酒托姑娘,和他那晚目击到的男杀人犯联系起来吗?
于是乎,丁凌霜准备向《退场诗》杂志投稿的硬核大作——一个同时拥有着喜剧的欢庆和悲剧的内核又足够鲜血淋漓的谋杀故事——就这样第5次因为男主人公的入狱/死亡被打断了思路。
多扫兴啊,如果纠伦的交际能力能再强那么一点,哪怕没事儿经常坐在咖啡馆最外面的位置去听听侍应生们的八卦,他都可能会发现随风起没被他骗出来的真正原因是任务物品没到位,而不是好感度没刷够。
虽然丁凌霜还是会大发慈悲地让纠伦在杀手行业的老主顾和朋友把他从监狱里弄出来,但是一个已经暴露了长相和真名的杀手只能远走他乡,他已经和丁凌霜手上这个故事没有关系了。
所以他也就没有机会从监狱的邮件分发处那里领到这封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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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纠伦先生:
你好!希望你不要在看到我的名字时就直接把这封信直接撕掉,这样我会感觉非常遗憾,因为我是写了6版草稿之后才最后写出的这封信。(其实这一封我还不是很满意,不过阿穷已经对屋里的纸屑忍无可忍了。所以我只能向自己祈祷你会是一个有耐心的好人OWO……当然我相信你确实是的,因为我自己是什么人我也很清楚,如果你不是,不会跟我通信那么长的时间)
也许你不会相信,但是在他们告诉我,跟我写了半个月的信的小芳也是你的时候,其实我心里的难过多过害怕。我不是一个很敏感的人,但我觉得在这种年代还用书信来搭讪的人,心内的情感应该是非常丰富的。他们还跟我说,你其实一直在试图把我钓出去灭口,是我的没钱和死宅救了我一命……这帮公安真的很不会讲话。
如果早知道那一千块线索奖励会把你送进局子,我就不会配合他们做人脸速写了。但是如果没有那一千块,那时候我也没有其他钱能去鬼途酒吧喝东西……我不是在反咬你一口,真的,相信我,我只是在告诉你我当时候在想什么。
看到这里你一定觉得我很奇怪,我也觉得我很奇怪,哈哈。
其实我也是这两天翻速写簿才想起来,你以前也来我们咖啡馆坐过,那时候因为把咖啡倒在你裤子上,我好像还拿了你一张名片,不过你后来没跟我要干洗费,我就把它忘记了。世事真是奇妙,原来我们这么久以前就认识了。
(我查过,一般衣服的干洗费都是三十块钱,刚好一杯咖啡,你什么时候出来再来我们咖啡馆,我请你一杯特浓,加什么都行,无限续,但是不要告诉我们老板。)
纠伦先生,老实话,你是第一个给我写情书的人(虽然目的跟其他情书不太一样)。承认这件事情还是挺需要勇气的,我虽然长得不错,身材也不错,画技也很不错,不过这年头大家都很现实,没钱就是没钱。而且哪个少年不怀春啊,你那些信我现在还收着,同为男性,你应该能理解这是为什么(就让我活在梦里)。想想真是为当时的自己害臊,当然如果你感觉介意,我收到回信就会把它烧掉……你不给我回信我也会把它烧掉。
希望你在里面的生活也处处顺遂,身体健康。
希望能继续做朋友的,
随风起
【随信附有男子侧脸的素描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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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这封不存在过的回信也就不会被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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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起先生:
不打算跟你说很多。因为你确实让我倒了大霉。
给你写信确实是因为想把你骗出来杀死,我对目标之外的人没有什么耐性,这两点你都无需怀疑。
至于为什么我会给你回这封信,你就把它当成是我的强迫症在作祟吧。
你确实是一个奇怪的人,希望以后我不会再碰到其他像你一样的目标。
那些…信随便你怎么处置,如果你想知道,那上面的话基本都是我在网上抄的。
并不感谢你高度写实的画像,也并不打算称赞你的画技。就先写到这里吧。
陌生人,
纠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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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为什么丁凌霜总是没法把他的小说写完,因为一部真正的,所有角色都有他应有的智商的硬核谋杀小说,它的杀人犯在恢恢法网之下基本都蹦跶不到结局,更别提全程领衔主角了。
有人认为痛苦是穷,是离婚,是清晨六点起床上班,是一堆吃不饱的化骨龙,也许真的是这样的,屏幕前的诸位。但你们知道丁凌霜怎么想吗,他觉得痛苦是费尽心机的小说写到一半崩掉了,而且卡得没完没了。
丁凌霜长叹一口气,把烟头按熄在啤酒罐上。抬头时差点被张大脸吓到。
“做什咪呢网管哥哥,这么专心致志,按了好几次铃了哦。”耳边别着一个向日葵发夹的长发青年趴回柜台上。
“听音乐,没注意,要什么。”丁凌霜短关掉记事本。
“emmmm……一杯奶茶,两罐可乐,一罐雪碧。”
“没奶茶,外面买。”
“不是吧,那瓶装的有没有,没有瓶装的,统一的有没有……”
“所有牌,瓶或罐,都没有。”丁凌霜慢慢地,清晰地说。
“那就两罐可乐和一罐雪碧吧,然后,我再看看……”
“疯面仔你买瓶饮料是要多久,游戏排进去了!”非吸烟区有人叫嚷起来。
“就来了!”青年回头应道,把张一百块和张身份证拍在柜台上,“麻烦你帮我选了网管哥哥,顺便81号机续到明天早上。”
然后跑回朋友身边。
丁凌霜拿起身份证和钱,犹豫了一下,还是像以前一样,直接刷机,没有去看上面的名字。
因为神秘所以引人探究,因为了解所以热情熄灭,无论故事还是人都是如此。他知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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