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Ⅱ
-----正文-----
每个人找乐子的方式都不同,但有钱有势的人找乐子的趣味倒惊人一致。他们盘据一方、只手遮天、呼风唤雨;他们效仿江湖、刀剑争雄、武力决胜。但他们其实无聊至极。
骆迟千收到一份特殊的委托:需要白蛇派一人于壁巷地下拳馆比武,事成,两千万。
这是单挑,一对一你死我活的恶战。
不用想骆迟千也知道这种恶趣味的理由,要么是争夺地盘,要么为了一个特别的“宠物”。而既然消息已经传达给他,他就没有拒绝的权利,白蛇虽然是他当老大,但他们究其根本只是骆万程驯养的一群狗。
骆万程自己就喜欢用打架的方式争夺东西,贪欲无穷,恶趣使然,三十年前创立了白蛇,培养打手,驱人玩乐,以此赚取大量金钱。
“呵!两千万,一条命就值两千万。”骆迟千支着肘靠在沙发上,习惯性伸出两根手指,但迟迟没人给他点烟。他使唤沈流使唤惯了,现在沈流不在,一时之间还难以习惯。揉揉太阳穴之后让顾超将白蛇里一等一的高手叫过来。
“老大,人到了。”顾超叫来人,给骆迟千点了一根烟。
“老大!”十几个人一字排开,恭恭敬敬喊他,他点点头,吸了一口香烟,“来了一份工作,不知道你们谁想去干。”
“老大尽管吩咐!”
骆迟千吐出烟雾,笑起来,“那就惯例吧,顾超你去准备一下,我们来抓阄。”让任何一个人去送死他都是不愿意的,这种事没什么公平可言,到底还是得看运气。
中奖的人是顾超,白蛇里除骆迟千外第二厉害的人,第一厉害的人站在队伍中间,胸肌高鼓,浓眉紧皱,往前走一步,“老大,让我去吧!”
“没这个理!”骆迟千摆摆手,“你们下去,顾超留下来。”
顾超原本是骆万程身边的一个小保镖,白蛇成立后骆万程就将他和其他几人安排进白蛇。白蛇里上百人,除了骆万程的安排而外都是骆迟千亲自选的。人人身纹白蛇,人人效忠白蛇,顾超是白蛇里行事最稳重,最肯吃苦的人。
骆迟千站在顾超面前只比他高两公分,他往人脸上吐了一口烟雾,笑道:“这次我去。”
“老大!抓到的人是我,就得我去!”顾超斩钉截铁,颇有一番视死如归的气概。
“我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骆迟千逼近顾超的脸,盯着他双眼,唇角上扬,“你要是老大我就听你的,你觉得怎么样?”
“不敢!老大你知道我不是那么意思!让我死上千回我也不敢觊觎老大的位置!”
“那就别废话,我说什么你只管听什么,我可舍不得让你丢了小命,你的命得好好留着。”
接到这样的工作白蛇里每个人都心知肚明,一旦踏进有钱人圈好的娱乐城就是九死一生。骆迟千也曾抓到过一次阄,然后活着出来了,有好几个白蛇的兄弟是没能保住性命的。
但骆迟千就没怕过,不仅不怕还要替人走进围城。顾超心里生出疑团,但不敢再说话,硬生生点了个头。
“这件事别告诉其他兄弟,虽然不是我偏心,但难免有人心生抱怨。”
“是。”
顾超走后骆迟千见了除他而外第一厉害的打手——谢尤骁。
“你去跟着顾超,看他会去些什么地方。别放发现了,要是被发现了你就别再回来。”
谢尤骁听明白了骆迟千这话,要是被发现了,就自己了断以此谢罪的意思。他点头,用粗犷的声音回答:“老大放心!”
以往这种事骆迟千都是交给沈流做的,现在换了个人,他觉得不安且没底。沈流跟着他在白蛇待了十四年,因为天生体质差打架不行,但头脑比白蛇任何人都好,他在骆迟千身边就是骆迟千的军师兼密探。
可如今……
-
地下拳馆建得巧妙,就跟山崖上的比武擂台一般,悬在半空,观众则在更高一层,抱手翘腿,自在看戏。
拳馆里面光线极暗,看戏的都是一些肥头大耳的有钱人,不愿展示身份的会戴上面具。擂台旁边用铁链拴着一个女孩,看样子也就十七、八岁,穿着暴露,模样俏皮,眉眼带笑地看着骆迟千。
骆迟千和对手都戴了面具,对手比他高壮,裸着的上半身全是肌肉。力量和身形是压倒性的优势,但块头太大灵活度会相应降低。没动手之前骆迟千已经在估量胜负,虽说他没有十足的把握,但七成总是有的。
这个地下会场美其名曰拳馆,但不过就是个打架看热闹的地方。不会有人遵守打拳击的规则,除了不准借助身体以外的工具,肆意出拳踢腿,肆意将人身当作沙包都是不管的。
骆迟千巧妙地避开拳头后迅速掠过对方到人身后,使出全力用手肘一击,肋骨断裂的声音相继响起,人在感受疼痛的同时行动会变缓很多,趁此机会骆迟千高高跳起一脚踢上对手的脑袋。
吃了亏的大块头突然变聪明,忍着痛迅速站起朝骆迟千扑过去,骆迟千被人压在身下,挨了狠狠几拳,找到时机后对准人心脏位置狠狠一击才从大块头身下解脱出来。
恶战持续了半个钟头才结束,骆迟千击中大块头的太阳穴,扭断了人的脖子。观众席没人鼓掌,只有无聊的叹息,满嘴的“没意思”、“不经打”。
打架结束,胜负已分。一个精瘦的老头走过去牵起链子,朝另一边的胖男人招招手,“谢了,宠物我会好好养。”再往下看向骆迟千,“你可以走了,钱我已经派人去送,估计快到了。”
白蛇不会以真面目示人,事成之后也不会当场收取报酬,都是由人送往专门的地点。因为那个指定地点是骆万程常待的地盘,钱当然要过了他的手之后才会抽取其中一部分给白蛇。
男人满脸的开心和满足让骆迟千作呕,走之前他多看了一眼被牵走的女孩。女孩双手背在身后,俏皮地吐着舌,满脸开心,丝毫没有任何不情愿。
走出地下室后骆迟千靠在一条无人小巷抽了根烟,他的左肩被打骨折抬也抬不起来,嘴角还冒着血。
烟还没抽完,被一群人围在了小巷里。骆迟千吐掉半截烟,笑起来,“哈哈哈,可真是赶巧啊。”
说完起身冲一群拿着棍棒的人勾手,“给我个工具呗,我可是手无寸铁。”
一根铁棍掠过人群朝骆迟千直直飞去,他伸出右手稳稳接住,脸上的笑立马凝固,棍子在他手里旋转三百六十度之后被重新握在手中。
骆迟千单凭一只右手解决了十几个毛贼,毛贼的老大躲在后面的轿车里,抬抬左手,驾驶员便猛踩油门朝骆迟千冲过去。巷子太窄,无处可躲,骆迟千迅速往上看了看,跳起来攀住高墙,同时举起手中的铁棍往副驾驶的位置一掷,那人来不及收回目光,右眼迅速失明。
呜呜的引擎声伴随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唤消失在巷子。
骆迟千累极了,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往前走,拐了几个弯之后远远看到FRUSH的冷色门头。
“今天是周六吧。”他自说自话,却又毫无防备就想起沈流说向阳约他的话,也想起他抱着向阳睡觉后向阳平静的反应和若无其事的态度。
除了什么懂得分寸能自持和不会祸害直男而外,向阳当时还问他是不是经常要人暖被窝,还对他说:“我知道,我很明白人的体温是最好的暖源这一点。”
可是骆迟千觉得向阳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他的身份、遭遇以及一些难以启齿。说着明白话的人却什么都不明白,不会有人明白。
他想现在向阳一定跟沈流在一起,在FRUSH里喝酒聊天,或者在酒店纠缠做/爱。
身体的疼痛霎时加剧,骆迟千觉得心里堵,实在是堵。五个很有艺术感的英文字母让他觉得无比碍眼,却又情不自禁往里面走去。
-----
感冒了怪难受的,大家一定要注意身体!